Re: [討論] 支持亞亞以後父母犯罪除罪化免坐牢
天差地別好嗎
通常犯法坐牢造成骨肉分離的情況
一定是觸犯嚴重刑法
經過我國司法體系完整審判所做出裁決。
這種審判過程
還有刑責嚴重程度
是令人信服的
問題是亞亞
有經過完善司法審判嗎?
他是觸犯嚴重刑法嗎?
顯而易見
他是行政裁罰
審判程序也不是什麼完善審判
就只是單純的移民署用我認為這種理由
就像你闖紅燈
被警察認定行政懲處
然後造成你跟家人骨肉分離
你覺得合理嗎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看到亞亞最近打這骨肉分離來說
: 亞亞跟小孩還可以回去對面一起生活的狀況下
: 就這樣可憐了還慘無人道了
: 那有小孩的受刑人不是更慘
: 可能好久一段時間才能見到父母
: 還沒有父母經濟來源幫忙
: 還要見到父母落魄的一面
: 是有多慘阿
: 比亞亞慘多了
: 所以我現在請亞亞一起訴求受刑人父母犯罪除罪化免坐牢
: 不然你說的都是假的
: 大家這樣說對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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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對啊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齊齊 集體送
→
回中國 慢走不送
→
當個 實至名歸的小當歸
→
甘願點回去還好一些,搞到這樣過街老鼠
爆
[討論] 翁曉玲、徐巧芯提案修法恢復軍事審判其實本屆立法院有人提案修正軍事審判法, 內容很簡單, 就是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時,全部適用軍事審判。27
[轉錄] 刑事訴訟法泰斗林鈺雄老師針對軍審法發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Duschen Baer 【刑訴教室】軍事審判─重大訊息12
Re: [協尋] 3/13桃園流氓毆打民眾影片你說的是行政懲處面,確實不痛不癢。但是你留意首po說的情節: 我剛被桃園的流氓因為"到場沒有位子"痛揍一頓 員警就瘋狂跳針以"情緒過激"壓制我在冰箱門上 (我所有東西留在店內誰知道會不會被裡面的流氓偷、搶、砸? ) 依照事實說話(首po如何舉證事實、檢察官如何調查事實,不贅述),如果首po說的情況![Re: [協尋] 3/13桃園流氓毆打民眾影片 Re: [協尋] 3/13桃園流氓毆打民眾影片](https://i.imgur.com/eDXKboI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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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北捷砍人女碩士北漂工作不順遂 擔任理貨本人一向主張 所有的精神病患一旦觸犯刑法 全部比照普通人審判 這樣至少不會有人裝瘋賣傻規避刑責 至少大陸就是這樣幹的1
Re: [新聞] 黃麟凱槍決!37死囚卻選他 死刑「挑中虐: 法務部竟然還親自說明挑他的理由 證明了現在台灣的死刑終審不在最高法院 不在司法體系手上 還在行政體系的法務部手上3
Re: [問卦] 只有我覺得恢復軍審還好嗎?問題是 軍事審判法在十萬人上街頭後 第一條就已經修法為 現役軍人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追訴、處罰。 現役軍人非戰時犯下列之罪者,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 一、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七十六條第一項。2
Re: [爆卦] 總統宣布恢復軍事審判 國防部記會 LIVE記者會官方資料 主持人:軍事新聞處處長孫立方少將 出席人員:法律司司長沈世偉中將 一、緣起 自一零二年軍事審判法修法後,軍法案件於同年八月起分兩階段全面移由司法機關辦理,2
Re: [新聞] 賴喊恢復軍審 退將爆部隊無法適應「這3點陸海空軍刑法就是一般的所稱的軍法 在洪仲丘事件之前 都是由國防部所隸屬的單位 按陸海空軍刑法來審判軍人的 在洪仲丘事件之後1
Re: [新聞] 快訊/賴清德宣布「恢復軍事審判」 軍法先從幾個方向來看 歷史經驗方面 在過去國共內戰以至於兩蔣時期,那個年代有少出過內賊嗎?顯然沒有嘛! 但不管要比軍法專權或拉伕,當年程度應該都不是現在能比的。 所以用反滲透這個理由去搞這種不管怎樣都只能做到當年半調子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