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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只有我覺得恢復軍審還好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只有我覺得恢復軍審還好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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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ncepeng (秦國金城武)》之銘言:
: 諸君 午安
: 剛剛看到台灣的重磅新聞 好像要恢復軍審了
: 台灣資訊透明度領先全球 不會有國防布問題
: 而且軍審本來就有存在必要 可維護國家紀律
: 當初廢除軍審本來就是意外或是有人帶風向吧?
: 很慶幸台灣可以回到正途把那些共匪都抓起來
: 如果共匪不斷騷擾我國內政 獨裁點是可以的
: 只有我覺得恢復軍審還好嗎?????????????????
: 有木優把瓜?
問題是

軍事審判法在十萬人上街頭後 第一條就已經修法為

現役軍人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追訴、處罰。
現役軍人非戰時犯下列之罪者,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
一、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七十六條第一項。
二、前款以外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

另外釋字436理由書中的這段

本於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人民訴訟權利及第七十七條之意旨,應就軍事審判制度
區分平時與戰時予以規範。


另外當年修法訴求不就是認為軍審不透明 人治大於法治

要求一律回歸刑事訴訟法之範疇

原本被嫌成一坨屎 現在突然變得很香?

再說

國防部說法是

「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為主」,未來現役軍人平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
編有關的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將受軍事審判;第三編軍人如涉犯一般犯罪案件,規畫仍由司法機關辦理。


目前見報有第二編相關案件的新聞

最為人詬病的就是一般司法案件常見的從輕量刑

部分又與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二條量刑標準相比

國家機密保護法量刑被大眾認為太輕

結果現在解決的方法就是想要再度修改軍事審判法

而不是考慮去修改各法條的最低刑度

重點是又與釋字436牴觸

最後 再度回顧當年的某篇爆文

#1I0SV9jp (Gossiping)

https://www.ptt.cc/Gossiping/E.9TlF0oX50GTQ

不覺得諷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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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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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4754 03/14 00:52CC,「戒嚴」時軍法適用所有人

k44754 03/14 00:52管你484兵

tigerliao 03/14 00:54https://i.imgur.com/1m4uxDM.jpeg

tigerliao 03/14 00:55還沒除役的 開始練一下身體 戰時有幫助

hoks 03/14 00:56戒嚴+緊急動員,你各位通通是兵

dz01h 03/14 00:57休會期間戒嚴下去開始爽爽三個月軍法大逃殺

k44754 03/14 00:57賴加速師

k44754 03/14 00:57美國人阿公,要送人去死

hoks 03/14 00:59難怪要大罷免,席次過秒過

aarzbrv 03/14 01:06幫您備份: https://archive.is/NAqDy

jason222333 03/14 07:45聽黨話做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