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張善政酒後開車本來就該道歉吧,凹啥?
※ 引述《kuninaka ()》之銘言:
: 如題
: 一堆人還在凹啥有休息五小時
: 誰教你休息五小時就可以
: 他憑什麼覺得自己可以開車了?
: 有酒測過?
: 而且市長有公務車,找人代開是有啥困難
: 他是市長又不是普通老百姓
: 不良示範還要凹半天,挺好笑的
這次的案例 張善政並不是酒後馬上駕車
而是在事後5個小時才去開車
還是那句話 我們目前沒有證據證明
張善政自己說只有"拈一口酒"的說法是不是真的
但是他碰完酒之後 五個小時就是開車是確定的
過去 交通部從來大多是宣導 "酒後不開車" 意即喝酒不能馬上開車
也從來沒有一個道德標準 說 喝完酒or碰完酒幾個小時以內不能開車
過去沒有飲酒過後一定時間不得開車的標準 人民也沒有自己的酒測工具
有些人代謝快 可能喝完酒幾個小時就能開車 酒測就測不到
有些人代謝慢 昨晚喝完今天早上酒測照樣被抓 就要吞下酒駕汙名 慘遭法辦
每個人的體質各有不同 標準不同 又無力自行酒測的情況下
喝完酒多久才能開車 根本就像是在賭運氣
所以 張善政的案例 應該作為一個日後宣導防治酒駕 制定酒後開車標準的教材
如果社會的道德標準 不允許有人沾完酒5小時就自行開車
那是不是應該納入酒駕防制檢討 社會大眾都應以張善政為戒
尤其 張善政至今還在以 只"拈一口酒" 來替自己開脫
這怎麼可以呢? 可以容許這種模糊空間嗎?
既然他自己也證實自己碰了酒 那 "拈一口酒" "喝一杯酒" "乾一瓶酒" 有差嗎?
沾了酒 喝了酒 無論沾了多少 無論沾了何種酒
只要被證實 某日某時有沾酒 幾小時之內就是不可開車
就如同確診有明定 何日解除隔離一樣
沾酒也應該明訂 沾酒之後到何日何時為止禁止自駕
例如反酒駕協會說代謝酒精要12小時 那就請政府應該修法訂12小時禁止開車
例如張善政如果晚上7點沾酒
政府明訂12小時 他就應該要到隔天上午7點才能開車
而且 所有人的酒駕標準時限都應該通通一致 無論體質與否 無論酒測與否
絕對不允許有人向張善政一樣 拿"拈一口酒" or 沒有酒測 給自己開脫
張善政的事件 也許正是一個重新檢討酒駕標準的契機
--
以下哪一種角色,最容易讓你一見就引發殺意而欲立即除之而後快?
A.性格優柔寡斷,卻能周旋於眾多女性間並使其懷孕,使女角為他犯下殺人罪行
B.身為某種戰鬥類機體的世界唯一男性駕駛員,且身邊常有不同國籍的女性圍繞
C.外型看似半兔半貓的白膚紅眼生物,常出現於少女身邊並鼓勵她與其簽訂契約
--
正常標準就是兩口12小內禁止駕車
以後警察要抓酒測也可以在一大早抓了 一堆前一晚喝酒睡
12小時的標準定下來跟禁酒沒兩樣
一覺後隔天一早照樣騎開車上班的
抓酒駕
二樓是覺得上班還不夠塞喔
他的契機是,第一次有人在對這件事有明顯的意見分歧,就
算喝了酒過5小時,我也不會開車,然後又預期有要開車的話
,則就不會喝,為什麼要去賭?
塞車跟抓酒駕 孰輕孰重?
有個常被藍白粉罵的就前晚喝酒 隔天出事被抓的
現在就看這群藍白雙標護航
定12小時 薑母鴨燒酒雞熱炒業者一定第一個出來抗議 這樣他
真的有人相信他只是抿一下?
你相信他前晚喝
們工作日晚上七八點後基本上就不用做生意了
拈一口酒,我就問張善政只跟一個人敬酒嗎?有常識就知
道這種場合有可能只抿一口嗎?
我覺得他一定是累犯了 絕不相信這是第一次
社交常客的常識就是淺嚐假喝啊 沒社交過?難道去這類場
有吃過這種餐會的都知道 絕對不可能只抿一口啦 騙誰
笑死,12小時跟禁酒沒兩樣,有人逼你開車嗎
合都被人敬酒就一飲而盡
難怪台灣酒駕這麼多
幹嘛還要為這件事訂標準,過12小時酒測沒過的話,到底算
照這邏輯婚宴新郎新娘每個都酒精中毒而死了
不算,酒駕這種問題,一直以來都是靠自律,才最不會發生
喝酒駕事的意外
這種場合嘉賓酒碰嘴唇 整場下來確實沒多少啊
張善政堂堂桃園市長,找不到人幫他開車?
其他人就算了,可能被槍指頭逼著喝酒
每桌都真喝一口 的我還真沒遇到
看到綠粉一直強調自己人被抓的悲憤樣,我笑了整個下午 XD
民進黨總是拿高道德標準出來看人
前天一大早我家路口還真的在抓酒駕 一台一台開窗
最好笑的是綠綠被抓都是人贓俱獲,然後去控訴抿一口酒
五小時後開車的人,到底是有多可憐啊???輸到不能自理???
這件事就是操作而已 酒駕不要開車真正的問題是
不要意識不清的情況下開車 疲勞駕駛 吸毒其實都是
只是因為以前沒標準 現在有了 有了就用這個抓阿
幾個小時就真的不重要 你代謝你厲害 因為重點在意識
繼續凹說可以開車阿,其實護航的都挺有趣的
1樓說的標準只要法制化 我就接受 但我笑你綠共政府不敢啦
沒標準 然後一直罵違規 真的有夠智障
樓上我檢舉你了 記得去答辯
讓程序走完
同意呀,為什麼要罵呢?修法辦他呀!不是過半立委了嗎?
這整件事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是台灣好像被搞得民智未開
法治國家明明是無罪推定 結果民進黨一路走來 都走有罪
推定 應該是說外人有罪推定 自己人有罪也要給機會
防疫有罪推定已經搞的夠雞巴了 辦點正事可以嗎
不要搞到論文都已經裁定抄襲了 還在我沒抄
張市長提醒大家喝酒不開車 5個小時後才能開
兩口12小時,抿一口酒對我來說大概就5 cc以下,這樣要多
久?
就說有喝,但5小時後已無問題,但類似的狀況下次會多家
注意改進就好了,不用在那邊討論抿來抿去的東西
其實不錯 有個標準 我ok 反正我...不喝酒XDD
民進黨除了一直說他酒駕 敢出來說要修一個張善政條款嗎
不管喝了多少就算1cc沒超過12小時都算酒駕 你看綠營敢不
敢~
黨的絕地大反攻起手式不太好。網軍頭到底換了沒
1X
Re: [新聞] 張善政酒後開車引批評 酒駕防制協會要求有一個人,叫做丁允恭 他有一天早上開車出門,跟人發生擦撞 然後警察來了,酒測值顯示有喝酒 他說他前一晚有喝酒 以為酒精已經代謝掉了10
Re: [新聞] 綠營爆酒後開車視察 張善政:只有抿一下老實講 不好的示範 只要有酒,就不能開車 沒有人知道你喝多少 要酒測才知道6
Re: [新聞] 遭疑酒駕張善政稱「僅嘴巴抿一下」《孟跟張沒啥關係 想說順便宣導一下,以免大家不小心被警察酒測變成酒駕 前陣子看過日本宣導酒駕防制的影片 不過酒精代謝的速度大概可以自己估算一下 以免以後自己喝酒隔天開車出門出事故還被判定為酒駕5
[討論] 終於知道為什麼沒辦法根除酒駕了根本不是因為刑度不夠高,而是因為有一群人對於酒後開車抱持著僥倖和自以為是的態度。 看看最後被認定酒駕的人,哪個不是主張自己沒喝很多、以為酒退了,或是自以為還有能力開車?哪個不是心裡暗想只要不被抓到就好? 再看看這幾天幫張善政護航的理由:只是抿一下(他自己宣稱)、過很久酒應該退了(五小時真的有很久嗎?)、因為沒被酒測所以批評他就是栽贓(只要沒被抓到就可以嗎?) 我承認因為張善政沒有被酒測,所以不會構成刑法上不能安全駕駛罪,但「酒後開車」是不爭的事實,在政治道德上我們應該怎麼評價這樣的行為?大家可以靜下心想想,是不是應該用這種方式為酒後開車的人護航?是不是要放任「酒後開車沒什麼」的想法,繼續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最後,不要再說什麼「五小時已經很久了、是不是一天後一年後都不能開車?」。五個小時就是界於模糊地帶,晚上七點到十二點、九點到半夜兩點,真的沒有過很久,不必言之鑿鑿的宣稱一定沒有問題。7
Re: [黑特] 張善政喝酒後五個小時開車!打這個就注定羅生門了嘛 目前所知的確定線索就是 張善政在當天晚上有"沾"到酒 先不管當時是如他本人所說"拈"一下 還是喝一杯 至少他自己承認有喝到酒 但是喝完之後他是先請司機載他回家 張善政到底是 拈一口酒 還是 喝一杯酒 乾一瓶酒2
Re: [新聞] 綠營爆酒後開車視察 張善政:只有抿一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5個小時或許可以代謝酒精成份 但反思一點, 是否造成張善政市長對酒駕態度愈來愈鬆散? 另外,身為首長,理應做為人民表率,2
Re: [黑特] 張善政喝酒後五個小時開車!台灣的酒駕標準已經是世界最嚴之一,連雞酒薑母鴨都有可能中的 酒駕值以下的話,他就是合法,今天有人天賦異稟,代謝能力驚人 喝高粱後一小時可以代謝到法定值一樣,他就是合法的。 要打他喝酒後不管酒駕值不管幾小時都不能開車,那法律根本直接訂0就好了 以後修法順便禁止薑母鴨跟雞酒好了1
Re: [黑特] 張善政喝酒後五個小時開車!這其實沒什麼好吵的 政府要對人民宣導的就是酒後絕對不要開車 這樣才能杜絕一切可能的酒駕悲劇 但是法律實務上是酒測超標或什麼走直線注意力判斷不合格,才犯法 假設你異於常人,喝酒後代謝力超強,酒測仍然通過,那你就不違法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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