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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超思案在政黑為什麼不熱衷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超思案在政黑為什麼不熱衷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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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j (賊一賊)》之銘言:
: 如題啊
: 剛在新聞看到
: 監察院彈劾農業部
: 超思案的新聞
: 目前只有看到缺失
: 還沒看到懲處
: 該不會最後又是雷大雨小
: 反正球員裁判都是自己人
: 更奇妙的是
: 八卦和政黑都沒人討論耶
: 有沒有很奇妙
: 大家怎麼看

該結果發佈的同時,賴清德正發表國安談話,因此自然將超思案的聲量覆蓋過去了,這是正常的事

但無論如何,按照監察院一一四年劾字第四號彈劾文:

壹、被彈劾人姓名、服務機關及職級:

張經緯 農業部畜牧司前司長,簡任第十二職等;現任農業部畜產試驗所東區分所研究員    兼分所長。

貳、案由:

農業部畜牧司前司長張經緯職掌雞蛋緊急調度相關計畫執行情形之管理及監督,惟任由受補助辦理該計畫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與尚未設立登記的公司進行雞蛋採購作業、事後回填「履約情形確認書」以確認交貨數量,以及未辦理驗收作業等重要程序,且疏未掌握國內企業進口雞蛋的數量,肇致政府專案進口雞蛋逾期數量累計達5,000 萬餘顆,耗費公帑,損害政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參、違法或失職之事實及證據:

被彈劾人張經緯自民國(下同)109年2月19日至112年8月1日擔任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畜牧處處長,因應農業部組織法於112年8月1日施行,112年8月1日至同年11月19日擔任農業部畜牧司司長,負責畜牧政策之規劃、研擬及管理,包括雞蛋產業產銷相關方案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具法定職務權限。

為因應國內雞蛋產量不足及平穩蛋價,農業部於111及112年分別啟動「111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112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計畫」,補助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下稱畜產會)執行,主要自日本及巴西等國家進口雞蛋至我國,惟被彈劾人任由畜產會於超思有限公司(下稱超思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即與該公司合作進行日本雞蛋採購相關作業,且被彈劾人親自聯繫案關日方代理商吳女士(全名吳○○,下同)(註一),關於日本雞蛋
進口我國事宜;另任由畜產會怠未驗收進口雞蛋之數量及品質,復於貿易商寄送請款發票後,始以回填方式填寫「履約情形確認書」以核對購買數量;此外,112年疏未掌握國內企業自行進口雞蛋之數量,肇致5,000萬餘顆雞蛋逾有效期限,致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約新臺幣(下同)9,130萬元等情,徒耗公帑,茲就違失之事實與證據詳述如下:

一、被彈劾人職掌「111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執行情形之管理及監督,惟任由畜產會於超思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即與該公司合作進行日本雞蛋採購相關作業,且怠未驗收進口雞蛋之數量及品質,復於貿易商寄送請款發票後,始回填「履約情形確認書」以核對購買數量,採購作業核有重大違失,被彈劾人有失督管之責:

(一)被彈劾人職掌農業部「111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112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計畫」執行情形之管理及監督:

1、農業部因應111年初國內蛋雞受氣溫變化之緊迫導致產蛋率驟降,出現雞蛋產量供應不足情形,請畜產會協助進口雞蛋以補足缺口,於111年3月23日核定「111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註二)。

2、查111年1月20日農業部、畜產會與相關業者即透過視訊會議協商自美國進口雞蛋,被彈劾人與所屬及畜產會同仁,在LINE通訊軟體組設「雞蛋進口工作小組」群組,111年1月23日畜產會吳○○專員於群組表示:「有關進口澳洲雞蛋事宜,經聯繫業者瞭解配合方式
,概要說明如下:……。」時任原農委會畜牧處家禽生產科(現改制為農業部畜牧司家禽
產業科)程○○科長回復:「請畜產會與業者確認儘速採購,請速下訂單並瞭解是否需協
助協調航運公司?以上是處長(指時任原農委會畜牧處張經緯處長,即本案被彈劾人)的指示,如有需協助之處速提出……。」

3、另關於「112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計畫」,查被彈劾人於112年3月8日決行核定函請畜產會協助辦理112年度澳洲、美國、日本、巴西……等進口雞蛋與國內蛋品價購及調度業務
,以穩定雞蛋產銷秩序及民生蛋價。

(二)被彈劾人任由畜產會於超思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即與該公司合作進行日本雞蛋採購相關作業,過程中被彈劾人曾親自聯繫案關日方代理商吳女士(身兼超思公司聯絡人),但對吳女士(母親)自己設立該公司情事,卻毫無覺察:

1、查農業部於111年補助畜產會辦理雞蛋緊急調度及產銷調節相關計畫前,僅曾於108年間因農曆春節期間國內雞蛋產量供應不足,邀集加工業者協商,調度原料蛋供民生所需,並委請畜產會自美國與日本進口雞蛋緊急調度,以穩定雞蛋產銷及因應部分通路之平價雞蛋短缺問題。前述日本進口雞蛋,係透過畜產會委託日方代理商吳女士辦理,此有畜產會吳○○專員於本院約詢時答復說明為據:「……108年我們有跟伊○蛋品採購。當時找到
伊○的蛋就是吳小姐(註三)協助……。」

2、畜產會108年曾有採購日本伊○公司蛋品之經驗,故為執行此次雞蛋緊急調度相關計畫,尋過往模式聯繫伊○公司蛋品的窗口,並請伊○公司蛋品自行尋覓臺灣進口商辦理。查
畜產會所稱伊○公司蛋品聯繫窗口,係具日籍身分之吳女士,為順利進口日本雞蛋,被彈劾人及畜產會111年初開始與吳女士討論及協調雞蛋進口事宜;結果不論係亮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亮采公司)或超思公司,111年所進口之日本雞蛋總計192櫃、3,081萬餘顆,均係由日方吳女士協調進口。

然查111年8月10日亮采公司進口的9,600公斤日本雞蛋,畜產會於同年月15日簽署「履約情形確認書」,確認進口日本雞蛋數量:960箱(9,600公斤、16萬餘顆)、到港日期:111年8月10日、出關日期:111年8月11日、倉儲地點……等;惟該確認書載明合作貿易廠商
為超思公司,畜產會部分係由吳○○專員簽名,廠商代表處則核有方型的「超思有限公司
」及「秦○○」大小印鑑,亦即該確認書的簽署對象係超思公司。但超思公司係於111年9
月5日設立,且資本額僅50萬元,111年9月6日登記為進口廠商,畜產會於111年8月15日竟與尚未設立登記的公司簽署「履約情形確認書」;再者,既然該會與超思公司未有合約關係,何以陸續與該公司簽署共16次的「履約情形確認書」,畜產會111年下半年向超思公司購買雞蛋的程序確有違失,被彈劾人當負督管不周之責。

3、再查畜產會111年辦理日本雞蛋進口作業,被彈劾人及畜產會對於日方業者的聯繫窗口,均為日方代理商吳女士,惟本院調查發現,其同時身兼伊○公司代表、日方代理商及超思公司聯絡人等,即1人分飾3角,且超思公司係由其母親(秦○○)事後設立,發生此採購
程序重要違失,被彈劾人卻稱,不知吳女士(母親)在臺灣設立超思公司等語,此有以下詢問紀錄足稽:

(1)畜產會薛○○代理組長:

「(監委問:日本貿易代表是誰?什麼人?)日本貿易代表是吳○○小姐,她是超思公司代
表人的女兒。亮采不是第一次進口日本雞蛋,那後續111年下半年為什麼亮采不再協助日本進口雞蛋,或許是資金調度的問題,這部分我也不知道,變成吳小姐請她的母親再去設立超思公司,處理進口的部分。早期臺灣雞蛋有一些是外資投資,吳○○小姐原本是投資
公司的,幫日本伊○蛋品公司尋找投資的合作對象。」

(2)畜產會吳○○專員:

〈1〉「(監委問:111上半年委託亮采公司,是農業部聯絡還是畜產會聯絡亮采?)都不是我們,我們是聯繫日本代理商。(問:你說的日本代理商是吳小姐嗎?)是吳小姐。」
〈2〉「(監委問:你怎找到吳小姐?)108年我們有跟伊○蛋品採購雞蛋。當時找到伊○雞
蛋,就是吳小姐協助,但當時怎麼找到國內的貿易商來去辦雞蛋採購,我不瞭解,當時我沒有負責這個業務。」

(3)被彈劾人:

〈1〉113年7月5日:
《1》「(監委問:畜產會找一個「個人」來去做貿易代理商是可以的嗎?透過個人關係指定公司,農業部都不用監督嗎?)我們確實應該負到監督責任,因為也會透過農發基金來去付款。農業部都只是政策決定,畜產會要用什麼方式進行,我們農業部並不會干涉。」《2》「(監委問:吳小姐改找超思公司進口雞蛋,8月超思公司還沒有成立,畜產會就跟超思公司簽署履約確認書,畜牧司都不用管嗎?)當初我一直以為吳小姐是伊○公司的代
表,不知道她只是日本的貿易代理商,也不知她與超思之間的關係。」
《3》「(監委問:政府透過吳小姐進口雞蛋,想指定哪家公司就指定哪家公司,這樣合理嗎?)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我是在111年1月29日才知道吳小姐這個人,是透過畜產會的龔組長跟吳○○先生,我會在那時候問是因為當時除夕是1月31日,我很擔心除夕後雞蛋供
應有缺口,所以我才跟她聯繫,當時吳小姐表示她可以提供(日本)三重縣生產符合規定的雞蛋,且可持續穩定供應。當時我一直以為是伊○公司自己辦出口,是到後來委員開始調案,我們跟畜產會詢問才知道。我確實有自己聯絡過吳小姐,她對我自稱她是伊○公司董事長的特助,她成立公司我真的不知道。」

〈2〉114年3月3日:
《1》「(監委問:您那時認識的吳○○是代表亮采還是超思?)都不是,他們跟我介紹的
是,她是伊○集團董事長的特助,這點我真的沒有查證。」
《2》「(監委問:這個查詢有很困難嗎?)我覺得那時候如果我有那個警覺性去查,應該是沒有那麼困難,但我真的沒有去查。……」

(三)被彈劾人任由畜產會怠未驗收進口雞蛋之數量及品質,復於貿易商寄送請款發票後,始回填「履約情形確認書」確認數量,即事後始核對購買數量,且以該確認書為付款依據:

1、農業部補助畜產會辦理「111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112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計畫」(含追加)採購進口生鮮雞蛋,依政府採購法第7條第2項規定,生鮮農漁產品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惟畜產會仍應遵循採購常規及與貿易商所訂合約書,被彈劾人應善盡主管計畫查核之責。

2、然查畜產會對於進口雞蛋之驗收作業,以111年下半年該會向超思公司現貨購買16批次之日本雞蛋為例,該會主要依據承辦人與該公司核章之「履約情形確認書」、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輸入許可通知及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之輸入動植物檢疫證明書等資料,即依該公司請款發票金額分批付款,合計1億8,770萬餘元。其中輸入許可證明及動植物檢疫證明書,目的在於確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檢疫之相關規範,為各相關輸入產品通用之管理規定,因此,關於畜產會對於進口雞蛋的驗收作業,可謂僅憑「履約情形確認書」即據以辦理;再查畜產會與該公司簽署「履約情形確認書」之方式,係於超思公司寄送發票向畜產會請款時,該會承辦人寄送「空白」的「履約情形確認書」予超思公司,該公司自行填列規格、數量及用印公司大小章後,再寄回予畜產會;至於驗收的方式,畜產會稱係交由收貨對象(即倉儲公司)協助點交。詳述如下:

(1)作業方式:
當日本雞蛋到臺灣並運送至國內指定倉儲地點後,由畜產會聯繫物流公司運送至農業部畜牧司協調確認指定的加工廠或相關業者,畜產會並未派人確定超思公司是否提交「如質如數」之產品,係間接由收貨對象(即倉儲公司)清點數量,此即完成所有所謂的驗收作業。

(2)時間:
在進口的雞蛋自倉儲公司分配運送至國內加工業者後,超思公司寄送發票至畜產會請款,該會承辦人則回寄「空白」的「履約情形確認書」,由該公司填寫各規格的雞蛋數量,並用印公司大小章後,寄回予畜產會承辦人,承辦人再回填該批雞蛋的到港日期、出關日期,並簽署自己姓名,且回填倉儲公司開始出貨至各指定加工業者時之日期,作為履約情形確認書的簽署日期。

3、上述所謂的驗收方式及時間,有下列案關人員於本院說明之詢問紀錄為憑:

(1)畜產會吳○○專員:
〈1〉「(監委問:畜產會有跟超思公司簽履約同意書?履約是111年8月15日?當時超思公司尚未成立?)這個日期是我押的,簽署日期是我確認完以後,當她(指超思公司)寄發票來後,我回寄履約情形確認書給她,請她要確認或蓋章,她寄回來給我的時候,需要我填的地方是空白處。這個文件,我們沿用與亮采公司時的文件,這個履約情形確認書,我們只是用來交貨確認。」
〈2〉「(監委問:履約情形確認書代表驗收嗎)對。」
〈3〉「(監委問:你一個人可以驗收960箱的雞蛋?)我們要驗收,會由收貨對象第一時間協助畜產會辦理驗收作業。」

(2)畜產會龔○○前組長:
〈1〉「(監委問:當時有無驗收?)當時進貨到倉儲就會回報我們。」
〈2〉「(監委問:雞蛋品質規格是誰去負責看的?為什麼沒有監驗、複驗?)人力是不夠,我們也不適用採購法(指政府採購法,下同),我們會裡的做法就以倉儲跟收貨方的回報為主。業務上運作都是吳專員主辦,我是他當時的組長,當時甚至到112年前段都是我們兩個人,後面因為輿論等等,我們家禽組所有同仁都去協助處理。」

(3)畜產會陳○○前執行長:
〈1〉「(監委問:雞蛋不適用採購法,是否要驗收?)要點交,確認是否如質如數。如果雞蛋直接運到畜產會,應該是畜產會做點交或是請倉儲公司做點交。我當執行長後這是第一次採購雞蛋。」
〈2〉「(監委問:畜產會的其他產品,都是請倉儲公司驗收嗎?)我所瞭解的狀況是111年雞蛋進口狀況與112年比較不一樣。111年是要以蛋換蛋,有些蛋進來可能會直接拖運到加工業者那邊。」

4、有關農業部之督管責任,被彈劾人於114年3月3日於本院詢問時表示略以,畜產會上開作業方式,被彈劾人確實應負監督之責等語,詳述如下:

(1)「(監委問:為什麼這麼相信廠商,交給倉儲廠商去點收?你們都沒有督導?)驗收的部分,因為雞蛋進到倉庫後一個禮拜就會被我們調度出去,調度的車次與數量我們都會跟廠商核對,如果數量有誤,廠商會反映,因為要支付費用。」
(2)「(監委問:你們完全對方廠商報多少就是多少,連去現場看都沒有?)我們還是有核對。(監委問:你們核對就是書面事後核對?)是。」
(3)「(監委問:你們都沒有去抽查?去瞭解畜產會驗收的情形?有沒有至少1次跟畜產會講過要辦驗收?不能夠直接由廠商事後回報數量?)我是應該要監督。我應該是沒有做到這樣的監督。」

(四)承前述,畜產會111年下半年向超思公司購買的16批次日本雞蛋,未驗收貨品是否如質如數,辯稱該會所合作的倉儲公司會協助點收數量,惟儘管如此,仍無法確認品質問題;復按畜產會與○○冷藏冷凍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冷藏統倉租賃合約書,並未有驗收作業
之委託(任)關係,且按該合約書第13點規定略以,該公司對於畜產會貨品的登錄,僅係依外包裝所標示或畜產會所告知之內容為依據,該公司不負鑑定內容物之責。可見畜產會辯稱倉儲公司協助驗收等說法,顯屬事後卸責之詞。
以畜產會111年下半年向超思公司購買的16批次日本雞蛋為例,該公司請款發票金額分批付款合計1億8,770萬餘元,如此巨額採購,畜產會竟無相關驗收作業規定,農業部亦無相關督管機制,違失之咎,殊非尋常,被彈劾人核有嚴重失職。

二、農業部於112年3月陸續開放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土耳其、巴西等國雞蛋進口,並鼓勵國內企業協助,嗣後被彈劾人卻疏未掌握企業自行進口雞蛋之數量,肇致截至同年9月27日,逾期雞蛋累計達5,429萬餘顆;最終逾期雞蛋於113年4月19日全數移置堆肥場處理,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約9,130萬元,若加計雞蛋原採購平均成本每顆7.6元,則損失費用高達5億2,997萬餘元:

(一)農業部補助畜產會辦理「112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計畫」(含追加),惟為因應國際爆發高病原性禽流感(HPAI)疫情,爰緊急開放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土耳其、巴西等國雞蛋進口,農業部於112年3月14日召開雞蛋專案進口公開說明會,邀請38家貿易相關企業參加,以補足市場缺口,結果國內企業於112年5月及6月分別進口計3,154及1,974萬顆。

惟查當時(即112年5月及6月)再加上農業部專案進口量,進口雞蛋總數已分別達8,155及
7,860萬顆,皆大於農業部原預期數量5,728及5,040萬顆;另112年3月企業自行進口後,實際的國內雞蛋產量亦比原估計產量高約2億5,815萬顆(112年3至12月實際國內產量計70億5,933萬顆,原預估國內產量計68億118萬顆,計差2億5,815萬顆),農業部雖於其後調整專案進口量,惟最終實際雞蛋供給量仍超出預估量1億2,523萬顆,詳如附表。

(二)據審計部查核意見指出(註四),截至112年7月3日時,已累計55萬顆進口雞蛋逾有效期限需辦理銷毀,惟畜產會未分批辦理銷毀程序,迄至同年9月27日累計已高達5,429萬餘顆,農業部於112年9月25日始指示(註五),由畜產會擬具「處置過期進口雞蛋回收銷毀程序計畫書」辦理後續銷毀作業。後續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至112年12月27日才完成採購簽約,自113年3月11日啟動過期進口雞蛋清運,並於113年4月19日全數移置堆肥場處理;要言之,自首批逾期至全數清運完成耗時長達9個月。
再查112年入倉至113年出倉之逾期雞蛋倉儲費用,包含倉租、理貨費、移庫費等倉儲作業相關,共計5,009萬元(註六);且據審計部查核意見指出(註四):「……經設算各地
倉儲之儲位及每日租金,自112年7月3日第一批進口雞蛋過期後,至同年11月30日止,該會為凍存過期蛋品已耗費倉儲費用1,989萬餘元,且每存放1日須增加倉儲費用16萬餘元,徒耗倉儲成本。」另查銷毀費用,銷毀專案進口雞蛋5,580萬顆(約335萬公斤),實際決標金額計4,120萬5,000元(註七),故112年專案進口雞蛋關於逾期蛋品之倉儲及銷毀,計耗費近9,130萬元(註八)(倉儲作業費用5,009萬元+銷毀費用4,120萬5,000元),若加計雞蛋原採購成本(平均每顆7.6元),則損失費用高達5億2,997萬餘元(7.6元*5,772萬顆(註九)=43,867萬元;43,867萬元+9,130萬元=52,997萬元)。

(三)關於既然開放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土耳其、巴西等國雞蛋進口,並鼓勵國內企業協助進口,嗣後被彈劾人竟疏未管控其進口數量,以利因應調整「112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追加計畫」(含追加)之雞蛋專案進口情形,被彈劾人書面及於本院詢問答復如下:

1、書面答復:

針對國內每日生產數量、進口數量、各通路供應量、預估缺口量及調度補充量,農業部於112年3月24日至同年5月25日期間每日陳報總統府及行政院知悉,畜產會進口雞蛋數量與當時國內預估需求量幾無差異,惟未能於下訂前掌握企業自行進口雞蛋數量,實有思慮未周之處。

2、本院詢問答復:

(1)113年7月1日:
「(監委問:船期你們本來就應該知道,6月雞蛋狀況就不緊急,你們5月底怎麼還買那麼多?)我們預估一天是200到400萬顆蛋的缺口,以200萬顆計算,一個月大概是6,000萬顆,我們預估安全量是5,000萬顆。我們也把進口廠商提供給業者,結果後來業者同一時段進口了7,000萬顆,我們在業者進口時也不會知道,他們也不會通報我們,這部分真的也是我們思慮不周,沒有想到業者會進這麼多,所以導致後來我們因為不敢有價格變動,也沒考慮到業者會進口這麼多蛋,導致蛋品有逾期銷毀問題。」

(2)114年3月3日:
〈1〉「(監委問:當初開放企業進口的原因?畜牧司有沒有責任瞭解進口的數量?為什麼會失控?)雞蛋它本來就是可以依法進口的農產品……,我們只有3月份開放所有業者進口
的蛋,我們才收,後面就沒有……,後續在海關看到的資料是已經進口進來,我們才知道
,我們有跟業者宣示請業者自行進口要讓我們知道,但他們沒有跟我們報,我們不會知道。」
〈2〉「(監委問:瞭解進口蛋的數量是誰在負責?)畜牧司。」
〈3〉「(監委問:你們有沒有瞭解企業進口多少?國內產量?)國內產量我們預估的還算準,但業者進口國外的蛋,因為他們沒有通報義務,他們如果沒有通報,我們是比較難瞭解。」

(四)基上,被彈劾人負有雞蛋專案進口相關計畫規劃及管理之責,既然112年決定陸續開放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土耳其、巴西等國雞蛋進口,並鼓勵國內企業協助,嗣後竟疏未掌握企業進口數量,致112年7月國內首次出現庫存逾期55萬餘顆雞蛋;又因未先行分批辦理銷毀,至同年9月27日,逾期雞蛋累計達5,429萬餘顆,農業部於同年9月25日始指示畜產會辦理銷毀作業,徒增冷凍倉儲成本;最終逾期雞蛋於113年4月19日全數移置堆肥場處理,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約9,130萬元,若加上雞蛋原採購平均成本每顆7.6元,則損失費用高達5億2,997萬餘元,徒耗公帑,核有嚴重疏失。

肆、彈劾理由及適用之法律條款:

一、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分別明定:「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二、被彈劾人張經緯身為農業部畜牧司司長,職掌畜牧政策之規劃、研擬及管理,包含雞蛋產業產銷相關方案之規劃、推動及監督,具法定職務權限。為因應111年國內雞蛋產量不足情形,農業部補助畜產會辦理111年及112年雞蛋專案進口相關計畫,卻任由該會在超思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即與該公司合作進行日本雞蛋採購相關作業,且怠未驗收進口雞蛋之數量及品質,復於貿易商寄送請款發票後,始以回填方式填寫「履約情形確認書」核對數量,徒增政府財務風險及人民食安疑慮;此外,既已決定112年開放國內企業自特定國家專案進口雞蛋,嗣後竟疏未能掌握企業進口數量,致使逾期雞蛋累計達5,000萬餘顆,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約9,130萬元,若加計雞蛋原採購平均成本,則損失費用高達5億2,997萬餘元,違失情節重大,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之規定,而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

綜上所述,被彈劾人張經緯依法職掌雞蛋產業產銷相關方案之規劃、推動及監督,卻任由受補助執行該計畫之畜產會,與尚未設立登記的公司進行雞蛋採購作業,且未進行驗收,甚於貿易商寄送請款發票後,始以回填方式填寫「履約情形確認書」,對於該等重大違失之採購程序,渠有失監管之責;此外,疏未掌握企業進口雞蛋的數量,致使政府專案進口的逾期雞蛋累計達5,000萬餘顆,耗費公帑,損害政府信譽,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等規定,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規定,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爰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之規定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註一:
全名吳○○,即本報告所提「吳女士」、「吳小姐」。本院調查發現吳女士於本案進口日
本雞蛋事件中,吳女士同時扮演日本伊○食品株式會社(下稱伊○公司)代表、日方代理商
及超思公司聯絡人,1人分飾3角,以一條龍方式辦理日本雞蛋進口作業。

註二:
農業部111年3月23日核定「111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預計進口雞蛋317萬餘顆,預算金額1,000萬元,至111年10月19日及同年12月14日2度核定追加計畫,總共預計進口雞蛋5,117萬餘顆,農業部預算金額計1億7,100萬元。迄111年底,畜產會累計進口雞蛋3,547萬餘顆,實際執行預算為9,742萬餘元。

註三:
即本案文所提之吳○○,約詢紀錄以原文記載(吳小姐)表示。

註四:
審計部113年1月12日台審部教字第1138500550號函「審計部查核農業部辦理雞蛋緊急調與產銷調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配合辦理專案輸入蛋品檢驗執行情形查核意見」之意見(九)。

註五:
農業部112年9月25日農牧字第1120043772號函。

註六:
農業部負擔49%,畜產會自籌經費51%。

註七:
此為包含標案案號NAIF112110428「過期進口雞蛋堆肥化再利用」委託勞務案堆肥化再利用3,283萬元及NAIF112110453「過期進口雞蛋運送工作」委託勞務案運送工作837.5萬元,此次招標共計銷毀約5,580萬顆蛋,未包含該會已經先行試銷毀之192萬顆蛋。

註八:
農業部負擔約6,575萬元,畜產會自籌經費約2,555萬元。

註九:
5,580萬顆+192萬顆=5,772萬顆。

附表:https://i.imgur.com/xDPjZSC.jpeg



讀完是覺得很好笑

雞蛋進口後,卻拿來「堆肥」,這種超買的事還能被掃進地毯下,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同時,也認為能躲過民眾的目光,不會被追查

但如今一切證明是嚴重錯誤,且肥料難道在台灣境內不能自行生產嗎?



這種圖利的事,還真是受夠了

不過在其他利益的順帶衝擊下,沒有引起多大的關注是正常的,且也只能說是「假裝有在做事」的表現,真正動機需多等一段時日才能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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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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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03/15 22:07政府就失職,被蛋商聯合網軍洗缺蛋

timeriver235 03/15 22:07洗到嚇到

HCYPMGO 03/15 22:18會追悼前朝 動搖國本 癩皮很怕英軍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