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不敢告訴你的
※ 引述 《Homura》 之銘言:
: 9.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 然後再來看看憲法賦予了立法院哪些職權
: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
: 重要事項等職權。
: 上列列舉的權限當中,哪一條賦予了
: 立院有權決定受質詢者是否為虛偽陳述?
: 哪一條賦予了立院有權判刑?
其他沒有意見
但這邊你錯用了"判刑"二字
追訴最後還是進司法系統判決
釋憲前
也不存在立院判刑的事實
總別告訴我
行政單位依法檢舉追訴
也屬於行政判刑吧
--
就是個不看法條的,到現在還在說判刑
所以他們自己投票就可以決定這是刑事責任
哦 偉大
他們投票決議是等同告發,判刑是法院的
事,有人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不用這條你現在也可以去法院告他啊
而且隨便你告
所以由誰判定說謊 法院能否定嗎?
還要投票決定誰說謊咧 憑甚麼
綠腦們正在歡慶勝利,這事搞不清楚不重要
如果檢察官根本不想理會這群廢物的投票會
怎樣 怎麼不敢說了
當別人看不出在搞卸責/綁架法院嗎?
誰說謊一直都是法院在決定的啊,怎
麼了?
結論就是DPP允許官員說謊欺騙人民 XD
一堆事情有沒有刑責本來就是立法院
決定的啊,譬如早年沒有勞安相關規
定,也是後來立法才有人需要被關啊
。只是符不符合立的法,不是立法院
決定,而是司法決定
那還投票個X呀 直接舉發不就一樣
當別人看不出法院不從就能接搞法官
講啥屁話 是立法院追究我的刑事責任 又不
是行政機構追究我的刑事責任
除非我偷了立法院的什麼東西 還是砸了立法
院的誰 不然它如何有資格追究我的刑事責任
立法院只能決定判刑幾年 什麼時候有資格追
究我的責任
錯是立法院決定誰說謊的~不然怎罰錢
違憲裡面就解釋了這擴到行政權跟司法權
不是判行,為什麼寫"準用行政法"來裁罰?呵
他們投票決議是等同告發??
告發不是人人可以告發,需要立委投票?
舉發要有法源啊,現在大法官說官員
說謊只有政治責任,所以違憲,因此
現在舉發,你要告什麼罪?
大法官理面說了~你跨到行政權跟司法權
不是說只有政治責任
喔 沒有法源 自己立法通過就有法源嚕 呵
其次,新法賦予國會有權決定是否解密行政
機關機敏文件的權力,有侵害行政首長特權
的
疑慮;另要求官員答覆質詢時,不得有反質
詢、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
虛
偽答復或其他藐視國會等行為,但反質詢、
藐視國會等語均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官員
容
易不慎誤觸紅線,國會甚至可透過「刑罰」
處罰藐視國會的官員。
刑罰兩個字看到了嗎
hamasakiayu 所以立委投票決議是做什麼的?
??告發權??
立法院覺得權益受損就可以告啊只是
他們是立法單位,自己加了一條,會
有刑責的行為。但不代表立法院不能
告你啊,繞不出嗎?
是裁罰了啊
只有司法機構可以追究我啦 立法院算個屁
他可以決定是否罰錢
你繞不出嗎
黃國昌自己立什麼垃圾法條 文字都亂七八糟
這已經有效力的,類似行政裁罰了啊
那是行政的權力
那國憲法有規定 立法院有司法權了 卡提諾哦
然後官員有沒有說謊決定也是監察院或者司
法院的權利
是說,反正違憲了,還爭它幹嘛?
大法官這次的重點就是權力分制
那你回這篇幹嗎?
立委投票就有行政裁罰的權力欸
他又不是行政單位 如何裁罰 我要去行政法
院怎麼提起救濟
你回這篇然後告訴別人不要爭?你在幹嗎?
那你回這篇屁話幹麼? 笑死
那你寫這篇廢文幹嘛
我就只是說原文錯用而已,為什麼弄
得好像我需要解釋法條怎麼不違憲?
原文沒錯用阿
直接在分治就炸裂 你這篇來鬧的嗎?
原文那裡錯用?你說別人錯用不就是在爭
錯用我不能提?不該回?就看著一群
人將錯就錯?繼續錯下去?好,那就
這樣吧
重點他沒有阿
笑死~所以現在你不就是在爭嗎
原文就沒錯用阿 擴權條文就是寫罰則辦法
只准我來爭~我說你錯用就錯用
就問你了阿 為什麼寫"準用"行政法? 憑啥?
幹嘛跟看不懂重點的人討論,看他們整個
歪題
錯用"判刑"這兩個字,不在原法條內的行為
沒辦法,不承認錯誤死要護已經是他
們的dna 了,習慣就好。
現在是你在不承認自己錯誤吧
開大囉
他問「哪條法律授權立法院可以判刑」,
因為條文本來就沒有說立法院可以判刑,
追究刑事責任≠立法院判刑,考銓相關學
者也說這條文疊床架屋,因為現有條文就
可以告了
連違憲審判都沒看直接說錯大法官說官員只
有政治責任
立法院還有罰錢
不只追究刑事責任
你們是不是不敢面對阿
這就是權力分制問題
人家在說判刑,你又扯到行政罰
已經有人看懂了,你還繞不出來,難
怪上次我寫法國電價上漲原因,一直
跑來問我韓國,看來是某群體的傳統
藝能了
行政權 司法權
行政罰也是一種判刑
這幾個月還看不懂他想把立法院當成行政院
跟司法院在用的 是要去測一下智商沒錯啦
罰鍰又不是判刑,這也不分?不會是
來秀下限的吧
「行政罰是一種判刑」光看這句就知道你
不是法律系的@@
刑罰
笑死,還真自己說行政罰也是判刑啊
還是你沒看到上面大法官說的啊?
笑飽了
新法賦予國會有權決定是否解密行政機關機
敏文件的權力,有侵害行政首長特權的疑慮
;另要求官員答覆質詢時,不得有反質詢、
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
答復或其他藐視國會等行為,但反質詢、藐
視國會等語均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官員容
易不慎誤觸紅線,國會甚至可透過「刑罰」
處罰藐視國會的官員。
我也是笑飽了
決定了誰該不該行政罰 這也算是一種判刑,
我確實不太懂法律
我也是不太懂法律
甚麼是虛偽陳述?:國民黨員說我不舔共。
行政法決定了對我來說判刑
大法官又沒說行政罰也是判刑這種外
行話,你自己怎麼亂解釋,別牽拖人
家大法官好嘛
民眾黨員說阿北是無辜的,都是虛偽陳述。
但是我知道這個一定擴權到行政權跟司法權
法官判刑,有時也只是決定了誰要不要罰緩
所大法官沒有你所以說的政治官員只有政治
責任喔
是立法院尚不得以科處罰鍰或刑罰等方式,
對政府人員施以法律制裁,
大法官裡面說的很清楚~你跨到行政權跟司
以此方式迫使其履行到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法權喔
339】
這只是類似行政罰,結構不一樣
是你在牽拖人家大法官喔
在原文也沒說錯喔
判決書這樣寫的唷 還要凹說沒判刑嘛?
所以你們比大法官董?
還是你是看了黃國昌臉書就出來嘴了?
我不是法律系,但我知道行政罰和刑罰的差別
所以大法官比你不如囉?
cg323 這應該不是行政罰,也不是司法刑罰,
結構流程都不同,只是類似
但是立法權原來沒這個
我是看了大學法學概論就出來了,很
明顯有些人連這個大概都沒看過,還
在那邊自以為是,真心笑死
大學法學概論歐,好遙遠的事
大學法律概論喔~怎會看不懂違憲文了
我只說我知道兩種罰的差別可以扯到大法官
說出官員只有政治責任所以違憲這話了
愛幫大法官加解釋不用扯到我 XD
對了今天剛好有兩個法學博士跟一個前檢察
官被判違憲
你大學法學概論好大
那麼大一串我就不信他有看完…
算了啦,反正就是個行政罰也是判判
的朋友,真看完,又能看懂多少?不
要勉強人啦
真的不要免強阿
看到你說這次違憲是因為只有政治責任真的
不用免強阿
然後說不要爭現在還一直爭真的不要免強阿
明天上午還要出門,下次吃飽太閒,
再來笑啊
對吧
所以你是不是天天笑自己啊
跟黃一半一樣天天說一半然後自己精神勝利
阿
然後再來說不要爭然後一直掙來鬧笑話阿
hama以前吵擁核就這樣了 不意外
立法權可以比照行政單位?該不會你覺得立法
院也可以設個法務部調查局吧,用腦了嗎
然後只要自己辯不下去就找個理由來說我贏
了~我要去忙了
我確實不是法律系的,我個人認為立法院的罰
確實不完全是判刑,比較像聖命
要告發打電話去警察局啦 投什麼票 笑死
拿行政權在作的事作為立法權這樣做沒有違憲
的證據,這邏輯到底怎麼回事
對了大學讀過法律概論的~可以告訴我明確
刑原則是啥嗎
明確三要件
跟蔥神一樣逃離戰場了嗎 白粉日常
A: 我覺得你這樣做是侵犯我的職權
只又懂得基本權力分制的觀念~都知道官員
說不說謊決定權一定不在立法這邊~是在監
B: 哪有,你不是也有做這件事嗎?
察院跟司法院這邊~
A: 阿幹所以我說你侵犯我的職權啊,文盲嗎
他就沒看完585然後自己亂解釋一通
立法院是立法 投票決定是否告發 判決
是法院判 綠腦自己法盲好意思嗆別人
法盲
我猜小草到現在藐視國會的裁罰
和藐視國會罪的刑罰 還搞不清楚
還告發勒 笑死 告發的是哪一個講得出來?
就一群垃圾拿錢網軍拿中央廚房給的菜亂洗
,趁半夜洗成爆文。執政黨有錢就是有人拿
錢辦事
侵犯司法跟行政權,行政罰鍰就是行政權憑
什麼立法院可以罰別人
爆
首Po看到隔壁板的全站熱門文 黃國昌批綠憲法法庭 其中最離譜的是,對於在國會公然說謊的行政官員課予處罰在綠色大法官眼中竟然是違憲, 令人匪夷所思。 先來看看原本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5
借題 補政黑點今天釋憲宣判質詢權是有限制,沒有授權首長履行備詢答詢義務。 我很好奇某個自以為很懂法的蔥粉會如何開罵大法官? 對了,我上次質疑你跟蔥仔的關係你也沒回答,因為當天蔥仔竟然跟你說出一樣的話,因2X
那當初2016到2024,綠色的立委過半,也不修憲,這是為什麼,8年都沒做事,現在人家要做,再來說人家違反憲法,搞到台電從賺錢變虧錢,電價漲10倍,綠電光電貪汙、口罩、疫苗、快篩貪汙、超思雞蛋貪汙 (舉不完),都不用去查,這樣的爛賬,民進黨怎麼算?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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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法官會依據顏色判刑嗎?如題, 一般民眾進到法院給法官判決的時候,會依據衣服顏色還是膚色來判刑嗎? 衣服穿綠色就無罪,皮膚很白就重判之類的 有法律系的能解惑一下嗎? --1
[黑特] 藍白粉智商到底有多低呀連黃智賢都看不下國民黨提案那個說謊罪 重點不是說謊隱匿要判刑 重點是 他媽什麼時候國會能做”事實”認定? 藍白粉只會跳針 塔綠班支持說謊2
[問卦] 有沒有可能推藐視行政公務員罪?面對藐視國會罪 是否也可研擬一個藐視 行政公務員罪? 行政公務員 面對民意代表以虛假不實訊息、惡意、或收不當利益或境外勢力影響 或遭受藐視國會罪之訴X
Re: [問卦] 長榮大姦殺馬女判四年,家屬怎辦不是這樣看啦 是性侵未遂、棄屍等部分 則分別判刑2年10月、2年定讞 合併四年 至於殺人部分- 呀咧呀咧 別這麼說黨 引用香港國安法 連對付人民的判刑長度都抄得一字不差 親自署名的偽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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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所以到底會不會補選?可能會可能不會 介於可能補選跟不可能補選之間 什麼情況下會補選 1.高無法宣示就職 當天甚至其後三個月內也無法宣示。1
Re: [轉錄] 黃國昌FB:簡直是無法無天!令人憤怒綠委指柯文哲顧問呂學海違法開課 黃國昌:私人糾紛 昨天的新聞吧 今天到了民進黨就變成了 一定要把連起來~連起來之後不管有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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