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翁曉玲:交通部無權置喙立法者制定特別條例
https://cnews.com.tw/242240326a01/
翁曉玲表示,傅崐萁提出「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積極為花東的交通及生活環境增添更多便利,但沒想到交通部竟在交委會報告,指稱「立法院提法律案是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憲政爭議」、「窒礙難行到無法推動」。她批評,現在民進黨沒有在立法院過半,連法律案都不準立委提了!
翁曉玲今(26)日表示,到底是該條例草案本身毀憲亂政,還是只要不合民進黨意就是毀憲亂政?
翁曉玲認為,交通部作為一個行政機關,實無權置喙立法者制定特別條例之事。她說,「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一旦立法通過, 交通部長若無法推動該案,就請儘速請辭,換個有能力的部長來做, 別誤了地方大事。
國民黨最閃亮的那顆不分區憲法新星
說交通部作為行政機關只能執行,而無權置喙立法者制定特別條例
憲法訴訟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59
第 三 章 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第 一 節 國家機關、立法委員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第 47 條 國家最高機關,因本身或下級機關行使職權,就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 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下級機關,因行使職權,就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報請上級機關 為前項之聲請。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定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於其獨立行使職權,自 主運作範圍內,準用第一項規定。
德國慕尼黑&清華憲法大學者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時認有違憲疑慮聲請釋憲的資格都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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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意可以倒閣啊 總統解散國會重選 這肯定
合憲
黃國昌不滿意就咆哮,然後高歌離席的精
神,充分展現在柯草身上
請問下,這跟前瞻條例有什麼不一樣?
兩者好像都有增加預算的規定
翁大媽還有呼吸阿?
乾脆每個縣市都提特別條例好了提好提滿
那立一個核五特別條例,行政院就要蓋核五
了,對吧?
每個縣市都去要求自己的藍白立委提特別
條例。想要預算嗎?藍白立委開支票給你
太好了 以後行政部會都不需要去立法
院說明意見了 王國材感謝翁委員替她
省下不少時間
J520被學界噴的要死XDD
不一樣之處在於 前瞻預算是行政院提的,
立法院通過。花東快特別條例 是傅立委等
自己提的,跳過,架空行政院
國母又發話了
這誰怎麼那麼丟臉
台中捷運真是笨死了,在馬政府時,藍營立委直
接立一個法給台中捷運就好啦,不是快多了??
已經提出草案,然後說禁止立委提案
超越憲法的立委,嘻嘻
有這種藍營立委,綠營躺著選
好鬧的立委
學者的傲慢www
那行政院就廢掉好了,都給立法院提就好了
國民黨現在是覺得以後可能都選不上了,
乾脆用這個變相執政是不是,笑死
衛福部:
翁委員提一個清大每年預算一兆的法
案啦,教育部長拿不出來就下台!
哇 好積極欸 請問傅先生在花蓮執政跟
國民黨執政中央的時候在幹嘛 睡覺嗎?
請問翁跟傅跟徐巧芯誰比較噁心?
不知道還以為是皇帝
翁這貨智商真的堪慮,當地人選了一個
翁大立委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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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新竹妹吃壽司噴3萬4!有透天隔離「被迫住憲法第8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 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 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10
Re: [新聞] 成立4年「甩鍋」解編?促轉會:對《促轉月 : : 薪10.5萬」一事,促轉會全體同仁的薪水,與其他行政機關一致,皆完全按照現行法令 促轉會還好意思談法令?促轉會的「成立」本身就沒把法令放在眼裡吧 我們先看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32條第2項:前項獨立機關總數以三個為限。5
Re: [討論] 衛福部的「司長」是不是大於司法院長?擷取報導完整文字如下 依現行兒少性剝削條例第1項第3款,要求下架幼態虛擬人物與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 慾或羞恥內容是否有違憲之虞、有沒有擴張解釋。 我們來看看憲法訴訟法 第 47 條4
[課業] 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重點看到昨天剛出爐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的高普/司律考試重點,感覺不錯,跟大家分享, 節錄如下: ★【判決重點】 作者是用樹樹狀圖來表達,滿好懂的,原文可以下載 ★【考法】4
[課業] 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如題 高普考 法學知識第9條 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 d 選項- 我看到各位ROCer,身為憲政國家的國民,陷入這種基本誤區覺得厭煩,所以來教育一下各 位。 憲法是用來節制政府的,只有國家才有能力違憲,且需經由大法官審判: 依《憲法訴訟法》第47條規定,國家最高機關,因本身或下級機關行使職權,就所適用之法 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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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憲法/法大111年命題趨勢解析6-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學大意 111年命題趨勢解析(6) – 必考的憲法訴訟法!】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五等與初考,我會定期在【法緒 法學大意 專門】Line社群讀書會 ,分享「法緒、憲法與法學大意」一些近期考試趨勢。提供大家參考。加入連結: ★【趨勢分析】- 這議題也凸顯出民進黨的司法改革就是笑話一則 為什麼我們先來看看以前的釋憲程序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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