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何要護航沒違法?
面對新竹的爆料內容
如果沒有違法就不用被質疑
那養豬、進口蛋、甚至高端 都沒有違法勒
怎麼之前都不用強調違法事實
現在突然都要求有證據不能影射
雙標仔回頭看真的笑破頭皮
另外 徐巧芯大概要停更三天了
XD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86.108 (臺灣)
※ PTT 網址
→
哎呀 又病了
推
又重感冒了
→
養豬 進口蛋 跟高端 都用影射的沒證據
推
都是綠營的陰謀
→
入秋了
→
但是地下市長 是有人證跟當事人的.......
推
風電也是,沒一個不是影射
推
綠能更可笑 藍白的公司還更大間......
→
朱說要打蛋.....
推
身體微恙,勿擾案
推
打個蛋做成蛋花湯給朱壓壓驚
→
民進黨就是有罪推定
噓
高端好像連二期報告都沒出來吧
推
樓上“好像”?
→
你要問噗哥阿
爆
[問卦] 在台灣 守法苦幹實幹的老實人是不是智障?從小到大都被教要當個正直的人 要守法 結果長大發現在台灣過的最爽的都是那些不用守法 亂倒廢土 做著無本生意的人 繞了市區找了半天找到一個停車位 結果別人就直接在車道上打著雙黃燈直接停下來 在台灣 正直努力的老實人都是智障對不對? 從小到大被長輩教的東西 原來在台灣只有當智障的份X
Re: [新聞] 高虹安男友公費助理風波 競辦已準備證據接下來就會開始跳針說一切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偵查不公開 依法行政~~謝謝~~ 高虹安不愧是北風北榮譽會員,阿叔也112畢業的聽都沒聽過 當年就只懂把學妹 高冷學姊這下穩了吧 出手便是絕招 是說有男友當助理也沒啥關係吧,就真的沒啥好違法的(除非真的沒做事光A助理費) 不過把聯絡人資訊都改成自己的電話、郵件地址- 管他能不能驗 不能進口? 闌尾是住海邊 管很寬 有沒有違法嘛 沒有的話講這些幹嘛 扯高端
5
Re: [轉錄] 徐巧芯:陳時中說謊所以塔綠班就是玩弄法律的專家啊 拿原廠授權書卡疫苗有違法嗎? 高端疫苗的效益報告拖滿一年有違法嗎? 小智倒數第二天提訴願有違法嗎? 支持二創又去告人也沒違法啊4
[討論] 抖音立委,林楚茵是在幹嘛?賣蛋違法嗎?吉品養生有賣蛋然後呢 不能有蛋嗎?有蛋難道違法? 現在是要派檢警去搜查蛋蛋是不是 行政院長陳建仁,不是都說短少7%了嗎 沒缺幹嘛進口五百萬顆?- 就問了啦~ 到底哪裡有違法? 就老闆出資$1000 成立資本額 50萬公司 然後標到國家標案
1
Re: [討論] 2020投韓柯就有蛋了嗎有沒有蛋我不知道 但是我可以放心臭幹 不用怕色違法 不用怕三百萬 而且党還會幫我罵韓國瑜1
Re: [新聞] 時代力量向顏寬恒下辯論書 促說明台中港政策選擇可以透過辯論說明來探知 但是有沒有違法是靠辯論嗎? 他要口才好就不違法違規了嗎? 這個的前提不是應該是個事實問題? 你拿證據出來讓對方能否提出反證- 就說了 有違法就去告發 沒證據就不要亂講話 影射 農業部長都放話了 還有質疑的 就是要告了
- 法院在審判,無證據不得證明其犯罪 什麼東西可以當證據呢?合法取得!能證明事實! 也就是說「當證據的資格」+「證明事實的強度」 方得為推導出審判結果的證據 那什麼東西不能當證據呢
98
[討論] 國會調查權太難寫 10年寫不出來?71
[討論] 軍武板的刺刀擁護者真的太猛了52
[討論] 承認民進黨八年就是不想國會改革吧52
[討論] 在這邊洗沈伯洋有用嗎?49
[討論] ChatGPT:沈伯洋的論述比黃國昌嚴謹可信46
[舊聞] 蔡英文FB:民進黨主張的國會改革46
Re: [轉錄]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FB27
Re: [黑特] 黃國昌:立院作證99.9%的人不受影響39
[討論] 阿北搞錯自己本陣在哪了...26
[討論] 以後傅崑萁可以調閱nvidia機密資料吧35
[黑特] 黃國昌:反對國會改革的范19
[討論] 台灣社會底層什麼原因普遍愛民進黨?21
[討論] 小草比較恨苗博雅 還是 沈伯洋?18
[討論] 小草為什麼覺得「現實是假的 網路是真的13
[討論] 沈伯洋專訪是不是害民進黨逆風了21
[討論] 擴權的急迫性和重要性在哪?16
[討論] 覆議案就是再次累積仇恨值3
Re: [討論] 國會調查權太難寫 10年寫不出來?17
[轉錄]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FB24
[討論] 笑死 !鍾明軒小紅書被ban16
[討論] 為何黃國昌這麼相信陳超明不會介入公司8
[討論] 99.99%對人民無害的法律是有什麼好吵?14
[討論] 香港國安法也是99.99%的人不受影響喔8
[討論] 所以高下立判了吧? 沈真的>黃?9
[黑特] 沈:最重要的國會改革是 先讓人民監督立委13
[討論]本土統派是全台灣最奇怪的族群吧13
[討論] 美國國會聽證會煞停機制14
[討論] 張麗善要出席兩岸論壇了13
[討論] 如果今天統獨/美中真的攤牌了11
Re: [討論] 范琪斐:說實在puma的邏輯是比較容易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