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藍白合如何操作才不會違反選罷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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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選罷法裡對於搓圓仔湯的解釋
https://www.ksc.moj.gov.tw/296454/296763/296769/478722/post
指的是『候選人或有資格參選人之間的賄選行為』,分為對候選人行賄罪及
候選人受賄罪二種。
對候選人行賄罪係指「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
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競選活動」處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受賄罪係指「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
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
看起來只有訴諸民調,而且「續選的一方不得呈諾給予退出的一方任何政府
職位或立委席次」,這樣才能避掉搓圓仔湯的罪嫌。
但,沒有承諾的話,誰要合啊?
--
「親愛的史達林同志,請你不要再派刺客來找我了,你派來的五個刺
客,不是死了就是在牢裡。如果你不停止這樣的行動,我也將派我
的刺客到莫斯科去,而且我保證不必派第二個。」
-------你堅定的革命同志 鐵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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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30.9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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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eafood (59.115.30.95 臺灣), 09/30/2023 11:01:21
推
看看蔡賴2020年怎麼合的啊 一樣搞就好了
→
黨內爭提名人的情況不適用選罷法吧
推
藍白當選後 中國又沒有選罷法
→
不用合最好
→
人民自主棄保
17
[討論] 柯陣營曾與郭討論過棄保根據太報的獨家 郭的代表曾和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在7月24日下午於台北見面,曾有如兩造必須整合 、且彼此都不願當副手,底線是任閣揆組聯合政府的具體討論;惟柯營曾提出兩造都登記 參選,但在12月20日正式決定參選號次前,再憑民調公開棄保操作的構想。郭營人士回去 研究後,因恐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沒應允,此議也不了了之。14
Re: [新聞] 快訊/焦糖哥哥證實「角逐北市議員」!哇!!!焦糖哥哥這個爆料很勁爆 以議員選舉而言,會勸退他的應該都是塔綠斑好朋友啦 但是這件事可是違反選罷法的呢~ 俗稱搓圓仔湯 檢調單位應該要主動介入調查阿!!!!!!13
Re: [新聞] 新竹「棄保」挺高虹安? 朱立倫:共同目林耕仁這時候不如自己出來喊棄保啦 這樣大敗都還找得出理由 "我是為大局著想,犧牲小我" "我的票源不只得票數,只是我選擇顧大局" 最怕就是歐~繼續拼命固票10
[討論] 候選人選前宣佈支持者不要投自己有違法嗎候選人選前宣佈支持者不要投自己有違法嗎? 有幾種情況 1.宣佈競而不選 公開表示停止所有競選活動 要不要投我隨便你們 (我記得王?堅還是誰好像做過?) 2.宣佈支持者全部改投某人 肯照做這才是我的支持者5
Re: [新聞] 港湖綠分裂!高嘉瑜嘆國民黨士氣大振 「整合? 當心被判刑 行政院會今(15)日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2項選罷法總計修正117條,主要為完備候選人的消極資格,限制曾犯違反國家忠誠、黑金3
[請益] 刑法第123條的"要求期約"中間少了頓號翻了一下書, 解釋上還是把準受賄罪, 分成要求、期約、收受賄賂三個階段, 而且直接幫忙加頓號隔開。 在學校也沒有聽過老師說準受賄罪比較特殊,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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