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確保台灣主權!曹興誠:應舉辦公投
※ 引述《nike00000000 ()》之銘言:
: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 如此親共賣台的立委,竟然全數逃過罷免;再度向國際散布了可悲的訊息,表示台灣人自: 己都不在乎自己的主權。那麼,現在怎麼辦?曹興誠說,他覺得,想要保護台灣主權的台: 灣人,應該趕快籌辦一個公投,內容包括:
: 1.廢除憲法中一個中國的意涵
: 2.改國號為「台灣國」
: 3.毫不模糊地明確指出,台灣主權只屬於台灣人民。台灣過去從未,現在不是,未來也不: 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
: 4.聲明中共對台灣的所謂統一訴求,是赤裸裸的侵略,是反人類、反文明的暴行。
: 5.台灣人民將全力抵抗中國的侵略。
: 6.敦請全世界民主國家,正式承認台灣為獨立國家,並協助台灣抵抗中共侵略,以維護台: 灣海峽的自由航行。
就這些說法,個人猜測是憑據《公投法》第十六條第一項: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 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來預備執行
只不過需想,「主權」這種事的爭論,只有在發生危難時,才有空間來發揮
在泰平時期,怎樣談修憲複決呢?
且台灣「建國」一直是中國的大忌,然而曹氏卻還想往死裡打
看來這居心真的可議(不只是單純的「天真」)了...
至於:
: → qkt: 刑法100條還不辦喔? 118.165.83.209 08/05 08:55
單從「麻柯」(即柯建銘)的角度來說,關鍵在於雙標與否
倘若沒有這種說法,基本上不可能成功
在論《刑法》第一百條之前,還是必須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除此之外都是在毫無意義的沙盤推演環境中,最終形同白費心機
輕敵的後果可是不堪設想的,需要謹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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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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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賴神啊 睜開你的眼睛看看 這些人弄的大罷免已經快讓你喪失政權了 再弄個法理台獨的公投中共就真的有藉口打過來了 你還信他們 搞不好還真的全部都是中共同路人2
從這幾波操作來看~ 曹董真的是中國派來的~~ 曹董難道不知道現在國際上表面都還是要踩住一中原則 看美國就知道~~私下怎麼幫台灣怎麼弄台灣~~是一回事 但對外總是宣稱不改變台海現狀2
老曹你說的頭頭是道,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但是卻以為完全不用付出獨立的代價,那就 是太天真了 以下是一些較為知名的獨立戰爭: 美國獨立戰爭 (1775-1783): 北美十三個殖民地反抗英國統治,最終贏得獨立,建立了美 利堅合眾國.
欸欸欸越來越怪了喔 要不要先去確定這咖不是來滲透的嗎? 師出必須有名 伐之必先亂之 大家維持現狀好好的1
現狀就是 打仗對兩岸各種層面條件都是 B>Z 所以雙方都覺得嘴砲歸嘴砲 要動手都還是想一想 這就是青鳥所謂的「不敢打」 也就是仗著反正不會怎樣1
話說台灣好像已經滿久沒看到有人主張獨立公投了 最近幾年,無論務實的或不務實的台獨工作者 主張台灣已經實質獨立的比較多 最近比較有印象主張獨立公投的是喜樂島聯盟 圖中可以看到一位現任立委,建議曹董可以跟這位立委陳情他的主張
爆
[爆卦] 修憲複決民調 18歲公民權逼近門檻按憲法增修條文12條規定 修正複決門檻需全國選舉人過半同意 也就是要至少965萬張同意票 近期複決民調呈現在通過邊緣 8月的民調顯示有39.5%同意修憲複決![[爆卦] 修憲複決民調 18歲公民權逼近門檻 [爆卦] 修憲複決民調 18歲公民權逼近門檻](https://i.imgur.com/7MjKQkc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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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複決到底算不算公投?最近看到有人在說公投跟複決不一樣 所以我就去查了公投法 以下節錄至公投法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問卦] 複決到底算不算公投? [問卦] 複決到底算不算公投?](https://i.imgur.com/ovVuPVb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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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烏克蘭怎麼不使出抗俄大招--防禦性公投?像台灣法律就有規定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決議, 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台灣2004年有了防衛性公投後 即使強如中國 也不敢真的攻擊台灣 可以說 防衛性公投就是讚!8
[黑特] 公投法全國性公民投票 編輯 以下為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之全國性公投流程,憲法修正公民投票複決及領土變更公民投票複決均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不適用一般全國性公民投票規定: 公民投票的提案:公民投票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之選舉人總數1/10000以上,並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核通過。 公民投票的連署: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之選舉人總數1.5%以上。8
Re: [新聞] 賴總統:民主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大家午餐安 更大的民主是什麼 應該只有民主專家 民進黨才懂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16條8
Re: [討論] 公投逕付二讀 柯建銘:會議無效將釋憲公投的創制與複決 政府沒有的政策或法律,希望政府制定施行,通過公民投票叫作創制。 政府已實施的政策或法律,希望政府廢止,通過公民投票,叫做複決。 國民黨和民眾黨今晚在立法院突襲逕付二讀 [ 反對廢除死刑 ] 和 [ 反對賴清德戒嚴 ] 的公投案。![Re: [討論] 公投逕付二讀 柯建銘:會議無效將釋憲 Re: [討論] 公投逕付二讀 柯建銘:會議無效將釋憲](https://img.youtube.com/vi/kxCMPQVInHg/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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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公投又改成綁大選了?不受公投法限制有關公投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每2年舉行1次之限制。 這裡只說公告半年後在3個月期限內辦理投票,有規定公民投票就可以綁大選嗎? 依憲法增修條文,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 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 又依公投法規定,立法院依憲法之規定提出之複決案,經公告半年後,![Re: [黑特] 公投又改成綁大選了? Re: [黑特] 公投又改成綁大選了?](https://i.imgur.com/2Z6hLo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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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不是已經不同意公投綁大選了嗎?Q1:修憲複決公投是什麼? A1:修憲複決公投乃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和12條規定在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並公告半年後,於3個月內由全體國民投票複決之公投。該複決公投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為通過。 Q2:修憲複決公投本質是什麼? A2:本質為全國性公民投票 即大家所謂的全國公投。這在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及第30條第1項第4款皆可應證,故修憲複決並非公投的說法是錯誤的。 Q3:上次公投結果不是公投不能綁大選嗎?2
[討論] 18歲公民權修憲案發表會無反方代表雖然大部分的政黑鄉民不太在乎這個 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複決公投 但是中選會仍然得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公投前準備 照公民投票法的規定應該是要舉辦正反方的發表會或辯論會 但是這個尷尬的點在於,
Re: [黑特] 柯建銘要公投解散國會 要不順便公投綁大查了一下公民投票法第2條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 1.法律之複決 2.立法原則之創制 3.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