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檢察官起訴要證據 搜索票要法院同意 真假
※ 引述《kuninaka ()》之銘言:
: 如題
: 最近國昌老師提的國會改革拉
: 我發現
: 立委可以提案連署你藐視國會
: 投票決定罰你
: 聽起來充分展現了民意耶
: 我覺得還不錯
: 那為什麼我們正義使者檢察官
: 起訴要看證據,搜索票還要法院開
: 是不是在懷疑檢察官會濫權啊?
: 哪可能阿。
又一個把司法權行政權混在一起打組合拳想矇混的
檢察官是司法權 以這次的案子來說
是負責「蔑視國會罪」對「官員、公務員人」的調查與裁決
立委的是行政權下面的調查權
述及對象限於立法議案及立委職權相關事項範圍內的「民間人士」
一般來說大概會有關係的就是法人的CEO或核心人員
底層人員怕被叫去問話真的是被害妄想症
然後不配合調查頂多就是處以行政罰鍰
就類似高雄不配合噴藥所以開罰單這樣
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你不配合噴藥需要檢察官調查?
要不要聽聽看你自己在說什麼.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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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幹嘛 現在等柯文哲被叫去
那你行政罰鍰的救濟途徑是什麼
立法院應該沒有訴願會吧
還是要直接去告立法院
都過了 講那麼多幹嘛 等柯文哲被國會弄
一般人為什麼不去要行政救濟?
那為什麼對象要列一般人?既然都說是
核心人物為什麼不定義好名詞,擺明就
是不設限
就像軟體開最討厭這種需求不定義好的
因為不會立委沒事找不相關的人去立法院問早餐吃什麼 不是每個人都像黃捷吃飽太閒作秀
規格
能不能和會不會是兩回事,不管他會不會,他
就是不該有這樣的權力
中國人也都說自己有言論自由,因為警察不會
真的來抓
立委立的是行政權上面的調查權
調查權範疇受行政訴訟法制約 你覺得它是在行政權之下還之上? Come as you are bro!
笑死 CEO不是一般人?核心人物不是一
般人?法人不是一般人?你才適合用 要
不要聽聽看你自己在說什麼
你跟郭董都是一般人 但你不會真認為自己跟他同階層吧
啊我忘了說 部隊不是一般人? 抱歉抱
歉
沒事 下次記得帶腦就好
立法院調查行政院,然後用行政罰,行政救
濟則是要找司法機關
我支持叫柯文哲去問話,請問我現在可以
支持國會改革了嗎?同場加映旺中集團老
闆,TVBS老闆,有理由的話,全部抓去問
一輪啊,我舉雙手贊成
我也完全舉雙手贊成
調查權範疇受行政訴訟法制約
所以調查權是行政權的一環!?
孫逸仙屍骨未寒 五權分立慘遭破壞
這個調查權不是那個調查權
調查權的權利比法院大了,能決定是否
可請律師去haha
沒有回答到問題欸 為什麼規格不一次定
義好,這就是隕石開發啊,不說清楚
質疑條文有問題跟立委找誰來問話是兩
個問題
法條的定義本來就是長這樣 你是不是很少在讀法條?
這個調查權不是那個調查權 靠邀啊 那
為啥一直拿585出來當擋箭牌 人家的調
查權就是585給的權利啊
立法精準一點好嗎?灑個大網然後說小魚小
蝦沒事啦,結果是流刺網 拖底網
如果 今天立法院的擴權很合理 那當初
真調會就不會違憲了
所以你寫社會關係人士的時候有在法條內
特別註明沒有一般人嗎? 沒有 那你在說
個屁
因為這是常理 一間公司的決策人有可能只是掛經理 法人又不像公務人員職權清楚
柯文哲最好一路給他問到2028 看怎麼選
我覺得你應該先擔心別人
遇到質疑的民眾如果解釋的只有「你是
不是很少讀法條」難怪會有十萬人 你們
跟本不想讓民眾懂
因為一般民眾相較你比較有常識
藍白承認法條配套措施沒有完整很難嗎
?民眾現在不是笨蛋
嗯民眾不是笨蛋 但你的話就不好說了
所以行政罰鍰1~10萬也很輕是嗎?那藍白粉
是靠么什麼經濟不好
那反過來說綠粉不是都在吹自己房子好幾棟 現在是在苦民所苦嗎 才幾萬塊而已在那邊叫什麼ㄏㄏ
不用跟他爭啦 搞到柯文哲就好
完全舉雙手贊成搞死他 但我擔心別人會先倒一片
都已經過了 跟他爭有什麼用...
所以我不懂立院外面到底在慶祝什麼
過也好啦.叫馬來問三中.叫柯來問北市
弊案.能羞辱到也爽
爽啊次啊
藍白都沒在怕綠搞,綠到底在怕什麼???
蛤 所以完全要靠立委諸公自我約束會
不會惡搞一般人耶,你知道你在護航什
麼嗎
建議你了解一下但書 至少不會叫你去問早餐吃啥
監督立委的唯一方法就是下一屆不要投他
酷吧
配不配合的定義 國會又怎麼去判斷配不配合
法律沒規定你不能吃屎 但你不會去吃吧? 不會吧?
只要能搞柯文哲 其他人倒又怎樣XDDD
我還真的沒差就是 搞死他啊笑你辦不到
※ 編輯: noway (180.217.1.245 臺灣), 05/26/2024 09:47:57笑死,主導立法的是個整天連連看搞
政治鬥爭結果自稱的D槽證據從來都
拿不出來的傢伙,民無信不立,誰會
相信藍白不會濫權?
天曉得 笑你也辦不到其他人
只要讓他坐牢就好
不設限的法律上就是不限任何人
啊你要裝瞎無視但書跟限制怪我嘍
綠腦就只想造謠騙智障上街假消息遊行
而已
共產黨也說人民權利 是不是人民他說了算
不是人民沒有權利
這個cp值最高的用法是:選舉前,開始去
調查敵對陣營候選人相關的事
以前需要用違反選罷法的理由提告檢調,
現在直接就可以把敵對陣營候選人或相關
的人,叫到立法院來隨便連連看
柯文哲不用被別人搞,已經被國昌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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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為什麼政黑這麼反對把人民叫去立院問話阿祖克柏都不知道被叫去國會多少次了 會被叫去的通常都馬是跟政府有利害關係 而且有沒有說謊明明就是檢察官會去調查,哪有什麼立委決定你有沒有說謊 講白一點現在這套根本就是美國的閹割版,非官員說謊的話是罰錢,而且金額超級低,你如果真的有靠關係撈政府的錢,就算罰一百萬我都覺得超輕好嗎?政府隨便一個標案都幾千萬以上耶,怎樣都賺爆好嗎? 而且,不要說謊就好嚕,莫非你對台灣的司法沒信心?那就挺司法改革阿9
[討論] 立委能調查偵查中的案件會出現的問題立委能調查偵查中案件 會出現什麼問題呢? 假設現在有某立委涉及詐騙 檢察官正在調查她跟詐騙集團勾結內情 舉例,3
Re: [討論] 問一下,沈伯洋這樣講綠粉覺得合理?怎麼到了524還在故意把藐視國會罪套在國會調查聽證上面?黑熊真的是法律人嗎?還是他為了政治利益不惜造謠? 藐視國會罪針對的是「質詢」,質詢就是立委在委員會或議場針對「行政官員」,這麼簡單的基本定義他會不懂? 國會調查權針對的是「跟立法相關的議案」 與「立委職權相關事項」先組成「調查委員會」跟「調查專案小組」,再由各黨團或各委員會推派代表,工作人員則是由「議事人員」組成,才能針對「成立目的」去做調查。 到底還要造謠多久?4
Re: [討論] 國會要改革 但是必須有詳細配套我認同你這邊的主張,目前立委素質參差不齊,只有簡單對立委在質詢時的規範,唯一制裁他的方式是下次不投給他,難保造成國會亂象。 : 竟然沒提到如果立法委員隨意擴權 會受到怎樣的法律代價 ????? 這邊你有點不清楚,釋字585也解釋國會是有調查權的,立法也是立委的職權之一,這次並沒有所謂的擴權問題,只是把立委的調查權找回來,民主國家國會的聽證調查權是很普通的事情。 : 不是我說阿 藍白支持者確定要支持這樣的法案? : 綠營不是沒有立法委員喔- 如題 上網了解一下英美的藐視國會罪,發現台灣的真的超級離譜 主要參考這篇文章: 內文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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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原來檢察官是法務部管的喔?小聊一下刑事訴訟的演進 有人的地方就有法律,有法律的地方就會有犯罪 刑罰史之於人類的不名譽不亞於犯罪史 而有犯罪就會有追懲,有追懲就會有刑事訴訟 古早古早以前,大概還是王權國家的時代,那時候人類對於刑事訴訟的制度都是採取糾問主義,也就是法官同時負責提起偵查、調查證據以及負責證明被告有罪,然後再負責審判,被告要做的就是乖乖坐著等候發落- 所以你認為319真調會違憲? 根據釋字第 585 號文中解釋,『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 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 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所以立委有權調閱;但是行政首長有權不給!
- 釋字461號就講檢察官不用備詢 729講檢察總長只有預算案和法律案要備詢外,其他不用備詢 法官是司法權,憲法只有規定可以對行政權質詢,不得對司法權質詢 以上是理論上如此,但是實際上總會有人挑戰 特別是挑戰成本很低的時候總會有人想試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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