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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治安問題怪市長警察不對吧,要怪賤畜法官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治安問題怪市長警察不對吧,要怪賤畜法官作者
slim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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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暴力犯罪問題,就算市長下令掃黑,警察也強力執行,又能怎樣?

你新聞看幾次了,大多就判個幾個月,然後可易科罰金,

嚴重一點的就判個1~2年,頂多幾個月~1年上下就可假釋,那些沒人生的垃圾會怕嗎!

你是警察,發現辛苦抓的犯人最後也不會有什麼事,等於做白工,久了你還認真什麼?


那要怪立委不修法嗎?

目前傷害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你法官不要說每個都判滿5年,判個6成3年起跳

雖然還不夠重,真的不會有嚇阻效果嗎?


為什麼不判?

比例原則? 你判那麼輕才是真正的違反比例原則

真實理由恐怕都是 監獄不夠關、怕被報復 或 其他不為大眾所知的法律人骯髒小祕密


下面這篇新聞,拿狼牙棒把人打到頭破血流,最後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126353

那照法官的專業觀點,做什麼才須要被判 5 年?

照這種判法,我在路上看你不爽打你一巴掌,其實根本不會被關,89怕什麼

量刑是法官的專業? 簡直笑話,這種權力,有一天人民應該全部收回來



這些法官一輩子不須和垃圾長期相處,選文明的人交往,挑安全的社區住

簡直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法官社會地位高? 一群該下地獄的賤畜罷了
https://i.imgur.com/G0JglaM.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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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29.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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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093911/19 21:03衝突當下不可能考慮法律刑度的

charles093911/19 21:04路怒症上身,怎麼可能考慮

charles093911/19 21:05關鍵的問題在於從小的教育與人格培養

你太理想了,要求所有家庭都有良善教育是辦不到 另外這不是路怒症上身的問題,這些89都是前科累累的 為何會前科累累,就是因為法官都判很輕,牠們知道不會有事,所以才有恃無恐 如果第一次犯就判重刑,那衝動可能就只會有一次

kuninaka11/19 21:28怪法官更奇怪

你能回答我,把人打到頭破血流,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 這一點罰金大部人都付得起,幾乎等於沒罰,這是什麼量刑比例 明明有5年徒刑可以用,不用,不怪法官怪誰?

Evanscence11/19 21:29法官要先學會不要跟富商吃飯跟收富商襯衫

paradise032811/19 21:33我也覺的教育和人格 當你要做什麽事的時候可以選擇

paradise032811/19 21:33教育知識養成長經歷養成的人格,決定要怎麼選擇

paradise032811/19 21:33至於司法制度 法官判決 能否發揮喝止犯罪的能力

paradise032811/19 21:33也是原因之一 卻不是最根本的問題

現實就是無法每個家庭都有良好教育,這時該怎麼辦, 難道你認同罪犯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嗎? 就算有良好教育,人性有黑暗面阿, 一群人靠著人多,且知道不會有什麼嚴重後果,普通人都會使壞了

bighorse011/19 21:33抓不到怪警察

ohoohoo11/19 21:33法官亂源,自由心證隨他判

echomica11/19 21:41像你這樣邊看新聞邊罵法官的 十個有九個沒看過判決書啦

echomica11/19 21:41以為自由心證的意思就是法官隨便判喔 笑死人

判決書來了,我看沒看過判決書的是你, 這個4月的傷害罪刑期就是隨法官隨便判,你有當法官的潛力

https://bit.ly/3nuSZcz

lbowlbow11/19 21:53以你的智商我很難跟你解釋

echomica11/19 22:21笑死人 查到判決書結果不會看 人家判這個刑度附給你理

echomica11/19 22:21由了 你不滿意也給個理由啊 判決哪裡有問題指出來啊

我的觀點如下: 1.攻擊方式: 徒手、持非刀械的武器、

持刀械或類似之利器

這個人用帶有利器的狼牙棒攻擊

2.攻擊部位:

要害

、非要害

這個人攻擊頭部要害,且用利器,不小心割到頸動脈有致命危機

3.心態 : 一時衝動、

耍流氓老大

這個人宣稱 "再看到被害人要再繼續打被害人",屬流氓心態

這個人顯然認為自己可以騎在他人與法律之上, 不重判無法讓這類人警惕,基於以上理由,我會判滿5年徒刑 ----- 5年=60個月,判4個月≒6.7%,加上此人有錢,得易科罰金的話,處罰→0 對於這個人的犯行, 法官是依據什麼觀點,得到這種見鬼的量刑比例,這種見鬼的量刑比例專業在哪? 你還認為法官真的是依據什麼專業量刑的嗎? 根本就是照上級不成文的"被害人吞下去"的公訂價來判, 偶爾再參酌自己的個人喜好,若是遇到社會矚目案件有壓力時,就順應民意一下 刑法57條每一項都無法量化,不同人的價值觀會得到不同量刑觀點 這條就是讓法官隨意主觀判的,只是包裝成一條法律讓法官可以裝成我是用專業來判的 那不如你來說說你是法官的話你會判幾年? 用什麼觀點?

echomica11/20 01:10誰說刑法第法57條無法量化?論罪科刑本來就是大量實務

echomica11/20 01:10累積出來的標準好嗎?你隨便就判到頂 惡性更重大的被告

echomica11/20 01:10怎麼判?被告不認罪怎麼判?被告不和解怎麼判?被告是

echomica11/20 01:10年輕壯漢怎麼判?被告持斧頭武士刀怎麼判?被告有前科

echomica11/20 01:10怎麼判?全部判五年喔?

echomica11/20 01:15什麼見鬼邏輯 你還真以為下判決不用專業喔?下判決不用

echomica11/20 01:15受檢察官上訴挑戰?不用受上級法院檢視?

echomica11/20 01:17沒看到證據 我憑什麼評論判決?你憑報導就可以下判決?

你們學法律的最大的問題就是只專注在 想把 各種犯罪情事

一致

的映射 到 各法條刑度 彷彿這樣就建立了一個完美的法治社會烏托邦,天下太平了 先不說我認為這不可能,也不需要。 就算可能,那又怎樣,能阻止罪惡橫行嗎? 刑法存在能達成什麼結果才是法律人應該關心的重點,而不是建立一個沒屁用的公平系統 先不說應報理論,不管你是支持 教化 或 嚇阻 你們有去研究怎樣量刑才能達到最高的教化或嚇阻比例嗎? 顯然目前的實際量刑,對惡人教化、嚇阻的功用很低,才會讓社會大眾唾棄法官 你們法律人可反駁的點很多,我目前沒時間再多留言,有空再說

※ 編輯: slimlight (42.74.29.51 臺灣), 11/20/2021 02: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