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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言論自由本來就有侷限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言論自由本來就有侷限作者
mcharuko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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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tler5566 (鹿茸五六)》之銘言:

邏輯差小隊隊員你好

當你在行文時,
請注意並不會因為你立了一個前提再引用它或打破它,
就會使你的文章看來立論通順。
那只是辯論法中的紮稻草人法。
(參見:https://zh.m.wikipedia.org/zh-tw/稻草人論證)
這麼做只會讓你看這篇文章時「自己看起來很通順」而已。
尤其你還偷換概念,以A套B。

好,用你提到的誹謗當例子。
在台灣,誹謗成立後可入罪,這很正常。
但你文章想討論的不是言論自由嗎?

跟你講一下正確的邏輯吧:
你可以說因為有誹謗刑責而不能亂說話,
但你不能說亂說話會有誹謗疑慮。

亂說話,不代表其結果就是誹謗。聽得懂嗎?

給你看刑法310誹謗要件。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亂講話並不必然成立誹謗,聽懂了嗎?

你現在的講法是,
亂說話就會有誹謗問題,乍聽之下當然通順。
那現在你知道這塊邏輯錯在哪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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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更好笑了,稱你一句邏輯大師不為過啊。

「不經法庭/簡易庭審理(不是法官判決好嗎...電影看太多喔),
以行政罰處理結案之」,
這是你的訴求對吧。沒有一個地方冤枉或扭曲你對吧。

請問被訴人(或稱被告)的答辯環節在哪?
還是只要我行政裁決所認定爽就可以罰?
比照交通裁決罰單,先繳納罰金再跑申訴流程?
這邏輯到底在哪?行政罰說了算?沒有答辯餘地?
你以為法庭審理審好玩的?

我想你應該是覺得,
人行得直坐得正,就不用害怕觸法,不用顧慮法規約束。

但有時候,
你更該多看看事情的一體兩面。


: 現在我國本來就是受限的言論自由了。 誹謗、教唆、造謠這些都是出張嘴講話, 但在台: 灣都是違法。言論自由本來就不是說甚麼都可以!
: 平常面對面的個人, 做出上述行為都是違法。 現在立法解決網路上的相同行為, 當然: 也很合法理。
: 目前唯一的爭議點在於, 是否能不經過法官判決, 直接由行政機關做出簡易處置。 有: 人認為涉及國安跟重大經濟時, 可以行政機關先處置;也有人認為不論怎樣都要經過法: 官判決。 我覺得這個爭議點, 才是社會大眾需要好好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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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回到了現在,
15年來,第一次成功地將自己對女孩的感情說了出口。
男孩的願望已經結束,原以為奇蹟之門再也不會向他打開,
但是──
那扇沉重的門扉,還是被女孩打開了。
究竟,幸福會不會降臨到這兩人的身上呢? 《求婚大作戰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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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ler556608/19 11:04文章沒看完, 先看熟了再發言。

Antler556608/19 11:04我從頭到尾沒說我支持行政機關直接處置, 這帽子扣大

Antler556608/19 11:04

mcharuko08/19 11:06「是否能」,是不是可以

mcharuko08/19 11:06除非你要說你國文不行,詞不達意,那我沒話講

Antler556608/19 11:07附帶一提, 我的立論就是‘’我國言論自由有限制‘’

Antler556608/19 11:07。 特別指出言論自由沒保障的案例, 是說明言論自由的

Antler556608/19 11:07邊界。 這邊扯到邏輯, 是你離題了

Antler556608/19 11:09像你文章的這種充滿人身攻擊、惡意解讀的言論, 也許

Antler556608/19 11:09正是為什麼台灣沒有給國人無限制的言論自由。

elfindor08/19 11:10

mcharuko08/19 11:10所以你還是沒搞懂啊。你的講法是

mcharuko08/19 11:10「因為若A則B,故若B則A,

mcharuko08/19 11:10因此限定B的發生,則不會有A」

mcharuko08/19 11:10啊你怎麼知道B(誹謗)就一定會A(觸法)?

mcharuko08/19 11:10我這樣夠白話了吧.........

HANAXALICE08/19 11:10言論自由是人權,不是人家給的。民進黨真的太噁心

hamasakiayu08/19 11:11你覺得原PO人身攻擊,你告他啊

hamasakiayu08/19 11:11但你今天不能叫原PO閉嘴

mcharuko08/19 11:12我也說了我懂你要表達的是「不要觸法」這件事

mcharuko08/19 11:12但不代表可以以刑逼民,你聽得懂嗎

hamasakiayu08/19 11:12言論自由最基本的就是我不贊同你,但我捍衛你發言權

Antler556608/19 11:13舉個例子,說哺乳類有狗、貓, 但雞鴨不算。 這跟邏輯

Antler556608/19 11:13無關, 只是在給主題明確的邊界跟定義。

Antler556608/19 11:14這就是文章的立論, 扯到邏輯是離題。

Antler556608/19 11:15言論自由在台灣目前就不是無限制, hama還沒搞懂

mcharuko08/19 11:17算了...我以為你是來討論的

mcharuko08/19 11:17我也沒有說你出發點是不對的,

mcharuko08/19 11:17我是不是請你看事情要看一體兩面

mcharuko08/19 11:17講不過就說別人扯邏輯是不安好心惡意攻訐...

mcharuko08/19 11:17那不然請問我應該怎麼寫

mcharuko08/19 11:17才能表達出你前後因果不對?

what102608/19 11:17這樣就叫人身攻擊喔

what102608/19 11:18他不是來討論的呀 是來維穩的

Antler556608/19 11:20同樣的理由, 你看不懂文章, 我也可以說你理解力差智

Antler556608/19 11:20商低? 我沒這麼做, 因為這對討論沒有幫助, 而且是

Antler556608/19 11:20攻擊性的語言。

Antler556608/19 11:21到現在你也還沒理解文章字句, 怎麼會是我講不過呢?

mcharuko08/19 11:22這種「我在這裡進行了一個處理的動作」的發言就不必了

mcharuko08/19 11:22我已經清楚了解你不願接受別人的質疑了

mcharuko08/19 11:24有空多去翻翻辯論比賽的紀錄書籍 會對你的訴求表達有幫

mcharuko08/19 11:24助...就這樣

k80103008/19 11:24你知道你在供三小嗎

k80103008/19 11:24https://i.imgur.com/0rQ4Ic0.jpg

k80103008/19 11:25還以為我住在中國,真的低能

alexck32208/19 12:00原原po死忠腦 不用多說了 沒救

cerberi08/19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