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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民視下車!不敢寫陳其邁是醫師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民視下車!不敢寫陳其邁是醫師作者
ulycess
(uly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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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Felix (2010 AL Cy Young)》之銘言:
: 這點我有不同看法 看診被檢舉 大概就是罰錢了事
: 麻煩的是有醫糾鬧到法院 一定敗訴 因為連職登都沒有

你講這句話之前要不要查一下最高法院判決書
看一下現在實務見解是怎樣?

最高法院 100 年度台上字第 2901 號刑事判決裡面就提到

未領有執業執照而執業者,依醫師法第八條之規定,僅 屬違反行政規定;自不得以黃偉卓未領有執業執照而受僱南門醫院擔任急診室值班醫師,即認黃偉卓、鍾文波就周富雄死亡具有 過失責任。

這個案例就是你說的醫糾鬧上法院,沒有職業執照但是醫師勝訴的案例

: 至於算不算密醫就看個人定義吧!
: 至於醫美全省跑透透 應該很多法規可以規避
: 秘書應該會搞定醫療支援問題 以免衍生醫糾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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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cat510/29 18:21密醫這詞有法律定義嗎?不然網軍文盲很有想像力

daze10/29 18:28密醫罪就醫師法28條。陳其邁一定不可能該當這一條的。

sofaly10/29 18:30https://i.imgur.com/U2J9OTy.jpg

KingFelix10/29 18:47刑事是考量行為的正當性 本來就會勝訴 民事才要命

sevenly10/29 22:13民事要命個P 沒有執登本來就僅能行政罰 又不是沒有醫師資

sevenly10/29 22:13

lbowlbow10/30 00:40別跟法盲浪費時間

rayven10/30 11:26跟9.24%智障認真啥?牠又不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