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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為什麼不能跟中共談統一?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為什麼不能跟中共談統一?作者
l42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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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05233 (kk)》之銘言:
: 就談啊 怕什麼
: 先開出條件 告訴全世界統一的條件

1940年

毛澤東:
"有人說:共產黨要奪取政權,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
這是一種惡意的造謠與誣衊。共產黨反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
但並不要建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

1951年

侵略圖博,為安撫藏人簽定17條條約,其中有:

四、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
  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

七、實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保護喇嘛寺廟。寺廟的收入,中央不予變更。

九、依據西藏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

十三、進入西藏的人民解放軍遵守上列各項政策,同時買賣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針一線。

最後是什麼結果,大家都很清楚。

1997年

香港被支那強制收回,同樣安撫港人,除了說五十年不變,還有基本法,其中有:

第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關規定組成

第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第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
    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

第十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觸。

第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第二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二十七條 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
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第二十八條 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結果大家更是清楚。



支共除非說要全數解散,解散其對人類威脅的邪教軍隊外,
一切說詞都要當是假的騙的。

相信支共的人,不是智障就是替支那做事的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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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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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ber10/30 01:28嚴格來說,即使支共說解散,那也是假的

coober10/30 01:28一日支共 終身都是恐怖份子

Smoltzy10/30 01:47大推最後一句

wangbadan10/30 02:03中共整天只會提醒美國遵守中美三公報,自己簽過的東西

wangbadan10/30 02:03一概不認,信他的人不是笨就是壞

Finarfin10/30 06:51那種替中共帶風向的四趴帳號垃圾真的很多 還有藍白粉配

Finarfin10/30 06:51合 丟臉阿

lbowlbow10/30 13:58最後一句早就是有腦袋的人的共識了

kujoukk10/30 21:00推到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