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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智堅論文抄襲不公開審理 法官要求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林智堅論文抄襲不公開審理 法官要求作者
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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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joway (FATE)》之銘言: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15/6734432

2.新聞來源︰

UDN

3.完整新聞標題

林智堅論文抄襲不公開審理 法官要求提供「林智堅真實姓名」


4.完整新聞內容︰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涉抄襲導致民進黨提名桃園市長參選人陣前換將,調查局調查官余正煌自訴林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法官要求訴訟代理人提出林的真實姓名、戶籍地址,否則駁回自訴。

余正煌今天委任律師吳俊達、張祐齊出庭,法官張德寬因審理麻將聚賭案,庭期延遲90分鐘才開始,一開庭即表示依刑事訴訟法,自訴案於調查程序時不公開審理,未來如有必要傳喚林智堅出庭,再行公開審理。

庭審進行約30分鐘結束,吳俊達表示,法官只詢問2個問題,第一是到底本案犯罪地是否在台北?台北地院是否有管轄權?他們告訴法官這本涉及抄襲的論文發表地是在台灣大學,論文也收藏在台大圖書館,「台大是犯罪行為結果地」,台北地院有當然自訴管轄權。

吳俊達還說,法官也要求訴訟代理人去查報林智堅的真實姓名、地址,並在2周內陳報,否則即會逾期駁回自訴案,不過,他們和法官說明,知道林智堅的真實姓名與出生年月日,但林詳細住址?住在哪裡?要法院提供公文才能找戶政機關查。

吳俊達說,律師自己跑去戶政機關,戶政機關不可能提供相關內容,但法官說他們是自訴人、要己去查,「意思就是說請我們自己想辦法」,法官不會提供函文,「我們會在庭後努力思考一個被告可能可以收受、送達的地址」。

余正煌是於今年9月29日在台大學倫審定委員會作成林智堅論文抄襲的結論後,委任律師對林智堅提出違反著作權法「重製」、「展示」要件等法律,法院分案,今天第一庭傳喚余正煌、余的訴訟代理人出庭。

余正煌選以自訴方式提告林智堅,目的是避開偵查不公開的限制,另不願給檢察官製造過多壓力,好讓全案得以在公開法庭供外界檢驗,不過,法官首次開庭卻採取不公開審理。

5.附註、心得、想法︰

這法官....

法官要求訴訟代理人提出林的真實姓名、戶籍地址,否則駁回自訴。

有這樣搞的嗎???

最近好像也有政治人物有類似案件 那會同樣對待嗎?

還有 小智讚是假名嗎?

nidhogg: 自己要提自訴還在那邊當巨嬰,這個律師怪怪的11/02 19:50
lostsky93: 這是自訴好嗎,當然要自己查基本資料11/02 19:50
nidhogg: 吳俊達這名字感覺很耳熟…11/02 19:50
wwl0909: 要知道小智住哪不難吧 財產申報都有不是嗎11/02 19:51
lostsky93: 不然大家都來自訴讓法院幫忙討債11/02 19:51

sd2567: 自訴就這樣啊11/02 19:54
nidhogg: 查了一下吳俊達,時代力量的,然後是空服員工會的顧問律11/02 19:54
nidhogg: 師,真的是不意外11/02 19:54


我快笑死了!

誰說自訴是全部提供甚至被告的個資的?


這位法官「張德寬」自己辭職法官甚至不要參與司法人員職務了!


自訴的目的,是要求自訴方提供被告方,被告犯罪的證據,不是要求自訴方提供被告方所有個人個資!


林智堅難道選舉公報名字是假名?


林智堅難道不是眾所皆知前「新竹市長」嗎?


垃圾張德寬法官,你還敢當法官,我他媽等你告我,我要讓全台灣人民知道台灣法官多麼無知,該汰除就不要在留了!


我他媽的!


我就是要汰除那些不適任的法官,擁有法官這種神聖職務有終身職,讓你們這些人侮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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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47.23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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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111/02 20:05法官權力真大 XDDDDDDDDDDD

台灣「神職人員」你敢嘴,終身職內你不怕嗎?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06:41

olaqe11/02 20:06至少堅定愛台顏色正確啊

gve5071411/02 20:07原來 差點被綠畜騙了

elmotze11/02 20:10刑訴320第2項 自訴狀應記載下列事項:

elmotze11/02 20:10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住所或居所,

elmotze11/02 20:10,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elmotze11/02 20:10二、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

新竹前市長林智堅還不足已

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 難道之前林智堅在選委會選舉公報的名字是假的? 再來個資法,隨便一個人都能取得個人個資所有資料? 那個資法是在哈嘍?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13:52

Lailungsheng11/02 20:12一,林智堅不是阿貓阿狗吧?不足以辨識?

不要跟對方較真 我還要感謝這位張德寬法官,讓我更加確定更加有動力推法官不適任汰除,不適任法官還 想終身職,讓全台灣人民奉養,想太多了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16:28

budalearning11/02 20:19@@連司法都護航了喔

sexygnome11/02 20:19呃,法院通常都會發個文請原告去戶政調資料補正啦

根據個資法,沒有調查權不得調個人個資,提供者違法 所以律師或一般平民百姓有國家法律賦予的調查權嗎?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23:36

kyon62311/02 20:22環球科大什麼時候有法律系啊,我都不知道

我真的快笑死了 我給一句話 人民不懂法律比較快

sai568311/02 20:22這部是法律基本常識嗎

法律常識人民可以隨便拿到查到他人個資?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25:30

elmotze11/02 20:24"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是指身高、刺青之類的身體特徵

要不要連林智堅「陰毛」有幾根都要清楚?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26:19

elmotze11/02 20:26自訴會這麼嚴苛就是怕有人拿自訴來取得他人個資

自訴嚴格到可以隨便取得他人個資啦! 個資法:妳當我是在哈嘍?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27:29

sd256711/02 20:28所以有檢察官啊 自己不要 然後被要求資料再哭啥

我真的快笑死了 自訴目的我的文章已經說了 檢察官有國家法律賦予的調查權,所以你拿A套B好厲害阿

budalearning11/02 20:29林智堅這個名字不是誰都知道嗎?問真實姓名幹嘛?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31:01

budalearning11/02 20:29好像不是因為自訴 所以被要求資料吧

budalearning11/02 20:30是法官要求

所以我才要跟這位法官開戰 順便推動不適任法官汰除 不然你真的願意奉養這些不適任法官一輩子? 法官可是終身職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32:33

elmotze11/02 20:32自訴之後不管勝敗都會有判決書,上面就會有個資

笑死了 連提告都無法,連接案都不敢,會有判決書? 你是沒去法院告人過?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34:15

elmotze11/02 20:35因為判決書會有個資,所以法規上會防堵利用自訴取得個資

elmotze11/02 20:35我看你還是去找個法律系的諮詢一下吧。

你知道什麼叫做「不起訴處份」嗎? 你知道不接案嗎? 還有我都不知道判決書有所有個資資料了呢!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36:49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38:09

proletariat11/02 20:38法官:沒提供被告戶籍謄本? 裁定駁回自訴!

沒提供對方有幾根「陰毛」所以駁回自訴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38:55

elmotze11/02 20:39找檢察官才有所謂不起訴處分,找法官只有勝訴敗訴

你沒看「駁回自訴」四個字嗎? 連案子都沒有會有判決書? 跟檢察官沒起訴的不起訴處份,沒有判決書一樣不是嗎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0:41:50

elmotze11/02 20:48所以呢?法定程序就這樣。法官依法處理卻要被你批鬥?

法定程序有說要自訴方一定要提供被告方一切所有資料?

※ 編輯: DICB (1.200.147.234 臺灣), 11/02/2022 21:03:52

elmotze11/02 21:13刑訴320自己去看,記得多問,不要自創定義。

320有說一定要自訴方提供被告方所有資料和個資才能提告? 如果有我直接輸砍帳號,如果沒有你自砍帳號敢不敢?

※ 編輯: DICB (112.78.81.109 臺灣), 11/02/2022 21:23:36

brella11/02 21:42自訴無罪的機率極高XDDD等著看笑話

證據擺在眼前+台大作證,還能無罪? 司法改革大成功,證據+證人還不足已定罪?

www115ui811/02 22:15所以資策會自訴如何

※ 編輯: DICB (112.78.81.109 臺灣), 11/02/2022 22:29:33

rtwodtwo11/03 01:25環球筍農又跟人賭砍帳號了 笑死 又變法律專家

clwXXX11/03 02:15駁回自訴跟不起訴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好嗎==

clwXXX11/03 02:15審查是否符合自訴的條件不會涉及案件的調查、不起訴是案件

clwXXX11/03 02:15經過檢察官調查過後決定不起訴,

clwXXX11/03 02:15在那邊鬼扯

kbsidd11/03 17:52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