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8歲公民權修憲未通過 時代力量主張直接
※ 引述《mark7931 (1.68米級巨人)》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859550
: 2.新聞來源︰聯合
: 3.完整新聞標題
: 18歲公民權修憲未通過 時代力量主張直接修法落實
: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18歲公民權完全可以透過修法來實現,而且,在嚴謹的憲法學理
: 分析、正確的憲法解釋下,18歲公民權的修法也不會違憲。已經有專家學者指出,憲法第 1
: 30條關於年滿20歲的國民有選舉權的規定,應該被解釋為對於立法者「制定年齡限制的上限
: 」,立法者不能往上調高到例如21歲,但是可以往下調到18歲。
這種解釋憲法的方式真是搞笑
拿民法那種朝向對當事人有利的解釋法律的思維
來解釋憲法
根本就是對於憲法的無知
嚴重違背法治國的立憲原則
憲法是根本大法
這根本尤指 人民基本權利 而言
解釋憲法
必須對於 基本權利的本質 有充分的認識
否則 貽笑大方不說
國家根基大亂 各黨各派自創釋憲
解放軍也不必擾台啦 可以直接入台了
政治權利本就需要一定年齡以上才可擁有
這是來自啟蒙時代對於 成熟公民 的思想
只是當時還有財產限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
就是二十歲 不多不少 一滿二十歲
而且沒有其他諸如受監護或犯罪等例外情狀
每一國民就擁有選舉權
如果選罷法說 二十一歲有選舉權 就是違憲
十九 歲 也
憲法是根本大法 所以 法條說什麼就是什麼
二十歲就是二十歲 二十三歲就是二十三歲
年滿四十歲 就是 四十歲
各區域選出代表一人 就是一人
每四年就是每四年
後人可以靠夭的地方 幾乎就只有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哪些自由權利應保障 後人可以靠夭一下
要不就是 修憲
--
不就吃定這屆大法官都是綠狗,釋憲一定過
依據這部憲法 臺灣大陸的確屬於同一國
依照這屆大法官的個性(?) 比較有可能的解釋
是用憲法本文去解釋增修條文門檻過高違憲
但不太可能直接解釋18歲公民權
2
理 : 分析、正確的憲法解釋下,18歲公民權的修法也不會違憲。已經有專家學者指出,憲法第 1 : 30條關於年滿20歲的國民有選舉權的規定,應該被解釋為對於立法者「制定年齡限制的上 限2
笑死,和你意就是民主;不和你意就是獨裁? 這件事情唯一可以討論的就是修憲門檻要不要調降;但是18歲公民權這件事根本不重要 : :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18歲公民權完全可以透過修法來實現,而且,在嚴謹的憲法學理 : 分析、正確的憲法解釋下,18歲公民權的修法也不會違憲。已經有專家學者指出,憲法第 12
這不就是民主黨做法嗎 美國兩黨裡面,共和黨比較鄉愿保守 但是共和黨也會尊重民主、願賭服輸,不會輸了就要改遊戲規則或是開大法官外掛硬上 民主黨則不同,政策法案無論是在國會內或是公投,都只是詢問性質 如果民意反對,民主黨就會直接訴諸大法官解釋,根本沒打算說服選民1
假設類比: 因此他主張,以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方式,即可實現20歲參選總統權,不一定 要透過修憲的方式。 憲法規定40歲選總統,涵義是訂出上限滿40歲就到極限了,不能拉高到41歲以上欺負人, 那就等得太久。但是憲法本意並不禁止比40歲更年輕就參選總統(參照國民義務受教年齡
X
[問卦] 18歲可以判死刑但不能投票?!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9
[討論] 黑道粉一直說排黑條款違憲,是哪條憲法?我找了找憲法,是第十二章規定選舉權 以下 第 十二 章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第 130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5
[問卦] 現在是不是拿出釋字第558號解釋的時候?這是我國司法院第558號解釋 其中有段寫說 「從而國家不得將國民排斥於國家疆域之外。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 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X
[問卦] 老綠男搞不清楚言論自由的分界?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大法官於釋字第603號解釋,「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 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秘密空間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2
Re: [問卦] 指揮中心權力是哪條法給的?法律專家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 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1
Re: [新聞] 指揮中心將解散! 衛福部曝2個可能時間小弟文科社會觀察家 先看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第17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X
Re: [新聞] 偷吃人妻稱有性自主權 法院打臉:不和她法院這個判決方法十分詭異 竟然是要權利人舉證 如果限制他的自由會受到什麼損害 言論自由 跟 性自主權 都是自由權的之一種 言論自由 鄭南榕自焚為追求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
60
[討論] 藍白粉為什麼總喜歡把台灣貶得一文不值57
[討論] 謝震武:謠言根本不會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42
[討論] 遠見民調:華人圈台灣年輕人最廢50
[討論] 財劃法通過後,社會問題怎麼解決?32
[轉錄] 《曾韋禎專欄》真正押對寶的 或許是賴34
[討論] 郭正亮是否為台灣名嘴界第一人?31
[討論] 陳佩琪法律刑責最輕保底就一條洗錢罪27
[討論] 新竹市工程師沒資格說自己智商高23
[討論] 靠邀 週刊又命中啦XDDD28
[討論] 邱鎮軍 你的手 把牙壓斷了啦16
[討論] 郭正亮:川普狂勝再起 台烏同陷恐慌31
[討論] 為什麼到處都在罵澤倫斯基?21
[討論] 鐘佳濱:檢舉達人造成社會問題7
Re: [討論] 哇嗚 彰化比台南拿更多錢?575億31
[討論] 為什麼馬列主義在發源地被唾棄 在中國...19
[討論] 中國產業競爭力越來越強,經濟卻越來越差,16
[討論] 統促黨被解散 小草痛罵獨裁16
[黑特] 賀錦麗在 WI PA MI 天主教選民 輸42%14
[討論] 為啥這次美國總統選舉民調失效?14
[討論] 我會被王乃妤笑死13
[討論] 關鍵時刻說川普要清理戰場,專心對付中國12
[討論] 沈伯洋:我方對劉德華來台的審查太抽象13
[討論] 郭智輝位子快不保了,別再弄雲豹了11
[討論] 市長室收賄連游淑慧不信11
Re: [黑特] 不能再讓藍白亂台13
[討論] 美國4年前到底有沒有灌票?12
[討論] 加州開票還開不到60%?13
Re: [討論] 中國學者為什麼說台灣緊張了39
[討論] 國民黨大戰略: 架空行政權23
[討論] 白色遊騎兵宣布參選民眾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