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板規5-4修改討論
Hi All
今天想針對板規5-4做一點點討論&修改建議
主要是我在版上發了一篇竹北濕度文,結果推文滿多人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我兩天後趁休假的時候從縣二到高鐵區量測室內外濕度分享。
結果遭版主使用5-4退文+水桶
小弟依照站規依序向版主->組務申訴
相關詳細內容可至L_TaiwanPlaz
判決如下:
一、申訴文原文 #1VYTctzB (L_TaiwanPlaz)
二、申訴人主張其回覆的文章內容詳實,屬於自行查證後自回分享,要求取消退文
,並回復被刪除之文章。
三、經組務檢視遭板主退文之文章以及相關板規,組務認為申訴人所發表之第一篇
文章以及第二篇文章(即遭退文之文章),雖標題相同,但內文差異頗大,組務
認為並未達該板規所述之「手動置底、重複發文」。
四、因此組務認定申訴人並無違規,請板主於三日內申請取消該篇退文,並讓申訴
人再發表一篇相同之文章,以維護申訴人權益。
(謝謝版主今天就替我解除水桶)
依以上判決,可見板規5-4有解讀空間
我也認為5-4的原意並非是禁止同作者討論自行發起的文章
主要是針對買賣、交換、業配與廣告特定人事物。還有就是明明可以推文結果硬要回復。
原本5-4如下
4.手動置底、重複發文
於七天內重覆發表相同、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請善用修文、站內信或專板。
違規文章遭刪除後,亦需於七天後方能再次張貼。
建議修改如下
4.手動置底、重複發文
於七天內重覆發表相同、相似標題或內容之贈送、買賣、交換、業配與影射或廣告特定人事物文章,判斷標準依照版主認定。請善用修文、站內信或專板。
其餘新竹相關討論文章自回請滿足字數超過150字,或是新情報/新訊息提供時需附上出處or連結並補足50字以上心得。
違規文章遭刪除後,亦需於七天後方能再次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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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理性討論
我對這條的解讀和你一樣,而且重點應該放在「內容
相同」
你那篇回文有調查各地濕度,確實不是手動至底
推
其實原版規甚至除了標題寫手動置底,內容根本沒有
提到手動置底的定義,只有寫到重複發文
是真的需要改一下了
同意這樣的建議修改
另外,其實版上的徵求文跟贈送文氾濫,應該更要控制
吧?建議
1)只要是什麼券什麼票什麼會員徵求轉讓之類的,一
律到置底買賣文
2)贈送文贈出之後,請自刪或標記已贈出讓版主清理
明明就針對五.4討論,不要離題了
恭喜申訴成功
推你
我倒是不覺得本來的判決有問題,板規內寫著善用修文
,就代表7天內自回文章就應該是先在原文章新增內容
,畢竟7日內的文章還是在很前面就能看到,板規的原
意我覺得是希望大家不要同個內容短時間拆成很多部分
討論,短時間內另發文章補充內容,你的初衷不也包含
著手動把文章推上來讓大家更容易看到嗎?我是覺得沒
什麼調整的必要,現在手機App都能關注自己已經留言
的文章,會看的自然會看
你也可以發起建議新增,改成「7日內禁止自行回覆」
只是我不讚同而已
推原po害我下班想慢慢看都看不到!很怒
同意你的建議
而且群組長意思是這樣 那就要修改掉了
推
原條文的目的是防洗版,所以追根究底還是要面對說,
該修正些什麼才能真正改善洗版問題吧
如果節約板面空間那麼重要的話,我是覺得那種一看到
贈送文就急著回信結果回信弄成發文的傢伙可以先
桶一桶,下面幾篇就有一個這樣的傢伙...
樓上你說的情況以前比較少,現在用手機APP,很多人
就不會站內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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