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高市遛狗未牽繩的罰則
剛剛路過富國路的公園
被一隻沒牽繩的巨大黑狗尾隨
那10秒鐘我的身心頗受煎熬
於是回家上網搜尋高雄市的動保法
第 十二 條
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採取主管機關公告之適當防護措施。
還有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三、飼主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 眾得出入場所,未使用鏈繩、箱籠或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經勸導拒不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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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有沒有高雄人檢舉成功的?
推文請不要拿小孩來類比無牽繩的狗狗
邏輯很好用的推文吵架前建議多想三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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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版上好多協尋寵物的文章底下都一片祥和的幫高調
但看照片或敘述
多數走失的狗都沒牽繩啊
下次大家除了推文幫高調
能不能順便善意推文提醒飼主牽繩啊
小時候被狗狂追的惡夢真的會跟著一輩子
長大後最討厭遇到冷眼旁觀的狗主人了
甚至有些人的嘴臉比他家的狗還可怕...
※ 引述《sf15zhuang (台湾のサラリーマン)》之銘言:
: ※ 引述《superjorbe (lipton)》之銘言:
: : 之前看過新聞有要擬定刑責罰款
: : 但是Google高雄市的條例
: : 或是公園自治管理條例
: : 都沒有找到相關罰則
: : 是後來這個草案 沒有通過嗎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653.
: 想請問有明確的罰則了嗎?
: 上網爬文還是沒有明確答案==
: 而且需要經勸導不改善才罰?
: 事情是這樣的
: 今天在桂陽公園和小港機場中間的跑道在跑步的時候,
: 遇到一對中年夫妻沒牽繩在遛狗
: 而剛好在轉彎轉過去的時候,
: 一隻小狗朝著我的雙腳跑過來,
: 下意識的煞車躲開後(真的差點撞到的那種),
: 狗繼續朝後方過去,
: 我轉過去看到狗的男主人一句話也不說的在那邊等他的狗,
: 所以整個火就展開了以下對話
: (以下對話皆台語+我還在繼續慢跑)
: 我:狗是不會牽?
: 狗主人:你眼睛青眠(眼瞎)?
: 我:你狗不牽是在衝(小小小)?
: 狗主人:你再給我說一次,試看看?
: (因為跑遠了,就懶得再回了)
: 是說啦,如果跟他耗下去今年年終似乎可以提早領了齁
: 好啦,正經的,
: 如果上述的遛狗主人是板上的父母親的話,
: 麻煩灌輸正確觀念給他們,
: 該路段偶爾會有騎機車或開車的民眾去看飛機,
: 倘若今天遇到的是車子,在那邊悔不當初外
: 還可能需要罰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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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相當難舉發 除非有車牌能證明是誰
那這自治條例不就形同虛設 T^T
撞就對了 要習慣 煞車反而危險
我走路.....連拔腿狂奔都怕跑輸 搞不好狗主人還會怪我跑起來嚇到他乖巧的狗
※ 編輯: plating (124.218.68.61 臺灣), 08/14/2020 22:29:38純噓2樓
樓上你噓到我的文章了 = =
是虛設無誤啊,設計出個實務上很難證明構成的條文
法律條文在實際執行面是很難的,光他是誰,就很難開
罰
目前看起來的確很難檢舉 難怪很多飼主肆無忌憚
碰到這樣,如果沒人牽的大狗跟來有危險就踹下去
但我怕狗...而且我身上沒有可以保護自己的東西
假如有主人會禮貌告知再跟上來一樣踹
文章推噓很重要嗎 有人在乎?
我在乎跟你有關係嗎?
別再說要愛狗,我都有生命危險了,還來跟你愛來愛去
歐,我有養狗(小型犬),而且絕對牽繩
我也是愛狗人士 但超怕流浪狗
※ 編輯: plating (124.218.68.61 臺灣), 08/14/2020 22:53:42........
有的人就以為自己的狗很可愛啊(攤手
覺得自己狗可愛跟牽繩不衝突啊~~~(想搖醒他們)
我支持你!其實可以改用噓高調
哈哈謝謝你寬慰的推文,資深鄉民我知道紅明顯XD
※ 編輯: plating (124.218.68.61 臺灣), 08/15/2020 01:03:51主管機關?身份證明?車牌=事主?我猜實際上檢舉應
該不會成案吧。騎車開車不能抽煙都立法多久了,執法
者看到都沒在管了
這只能當場開單吧
3F有事嗎 身邊就是有人閃狗摔車當場死亡的
遇到這種時候直接撞上去真的唯一正解
2樓說的算是正解,急煞要是造成事故絕對比撞到狗還
嚴重
2樓沒錯…雖然不中聽…另外機車推薦保駕駛人險,多
一層保障
狗衝出來?撞下去就對了!主人都不心痛了你在替他
憐惜?愛狗遛狗請好好繫住繩子,害人家雷殘又裝龜
說那是浪浪只是偶爾餵他!
謝謝大家建議,我是走路啦, 騎車的話我可能會加速逃逸吧 邊飆車邊詛咒放狗在外面亂跑的人 煩死
早上看到推文又想到,遛狗的人大概路線都差不多,每
次在路上看到都會提醒
主人都說:我的狗很乖,不會亂跑
之前在爆料公社看到有人因勸阻而起衝突 養狗的人之嘴臉難看實在不敢領教
TMD你不知道狗聞到一點不同味道就被吸引開了嗎?真
的生氣
而且別人家的狗畢竟無法溝通 他哪時候會突然抓狂我們這些路人根本無從得知阿 想放養就搬到有庭院的房子去住 不要自己愛擠在城市然後說養的狗被鍊住不人道 狗被觀念不正確的主人養才衰小好嗎
我的狗很乖,不會亂跑 過陣子就上網找拍拍了
對 協尋的文看多真的煩 雖然我也愛狗自己家也有寵物 能體會寵物不見的焦慮 但愛他就請珍惜他, 用妥善的方式照顧他且不要造成他人安全危害阿
我最討厭帶狗去餐廳,還讓狗舔盤子的人
天啊 什麼餐廳竟然沒阻止?
澄清路大華派出所,曾經清晨6點在附近騎自行車
兩隻黑狗衝出來追車,警察自己也不管的....
警察怎麼了......
黃捷有針對條文形同虛設這點質詢過,但動保處裝死擺
爛
動保處自己都裝死喔? 那薪水可以捐出來嗎
※ 編輯: plating (1.200.40.148 臺灣), 08/16/2020 19:44:50真好笑 自己加油好嗎
爆
Re: [新聞] 網友全怒了!花蓮七星潭人氣比特犬「總原文吃光光 認真覺得新聞真的超會帶風向 還有一堆智障網友力挺<--我沒指名道姓 千萬別自己跳進來承認 話說比特犬已經被列為禁養動物 先前有養的還要先申請報備列管10
Re: [新聞] 比特犬咬死童恐處死 萌憨討摸撒嬌模樣曝無聊爬了一下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看看類似的案件中,法院大致上會怎麼判斷 以動物咬傷、咬死人涉及的過失傷害和過失致死的案件中 構成要件是否該當,重點會在有沒有「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 而飼主部分,法院主要依據的是飼主有沒有盡到動保法第20條第3項 授權農委會發布的「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5
Re: [閒聊] 狗沒牽繩能檢舉嗎桃園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第 8 條 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其 他適當防護措施。但經本府公告之特定場所或範圍,不在此限。 動保處對遊蕩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動物,必要時得予以捕捉4
Re: [新聞] 愛犬自家門口被撞死 肇事婦人說謊但不用有一些問題請教 把狗車死之後我車損(僅財損)就只能提民事對吧? 另外有相關的行政法律能檢舉飼主嗎? 根據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至公共場所應使用鏈繩或箱籠,小狗被撞的地點是馬路,屬公共場所,張男放任小狗進入道路並未使用鏈繩,未能有效控制小狗動線以維護大眾往來安全,過失責任應算在飼主身上 我就是想讓這種不負責任的飼主受到懲罰1
Re: [請益] 飼主會上牽繩的公園網路上查了一下 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應依其寵物之體型及種類,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如經勸導逾時未改 善者,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建議直接拿手機蒐證打市民專線1999- 降基本薪水 採業務制 我也不喜歡太嚴苛企業化的管理 但是領納稅人的錢 是公僕 : 開一張交通罰單,抽5% 人有三急 我看到闖紅燈都不會生氣 畢竟一定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情 才會賭上性命 : 抓到垃圾狗本違規,抽50% 這就不能忍了 佛也發火 貓狗本以私人喜好 危害社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