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6-1、6-15 判定標準閒聊
鑒於今天有一系列文在組務板討論
其中提到 6-1 人身攻擊項的判決標準
目前我的態度(不涉及 aiweisen 板大)
是這樣:
基本上自己來檢舉被人身攻擊的會比較容易過,
幫別人檢舉的我會很寬鬆。
因為搞不清楚被罵的人有被人身攻擊
本來大家對於言論接受度就有所落差
所以我這邊都盡量寬鬆
我的立場是不想當板皇管那麼嚴
至於 6-15 我這邊傾向除非太嚴重情形,否則不主動判決。
留給我當惡意(或者是擋那些檢舉錯誤率太高,頻率又太多的人。)
直至目前 6-15 只有在我這裡被動觸發一次
如果對 6-15 有疑慮的人
應該可以從這裡得知板務的態度
底下歡迎討論對於這兩條板規
至於新聞禁發的規定,我跟a板主討論有點出入。
這幾天會再發板務文跟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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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8.35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檢舉被人身攻擊的多嗎? 現在還有這麼菜會指名罵的?
推
逛了一下組務板,看到檢舉王好77777喔
→
板上還有兩三個活在至底檢舉區的人沒發聲耶
推
組務版名是啥?
L_TaiwanPlaz
※ 編輯: wuyiulin (114.42.18.35 臺灣), 06/21/2021 03:00:26推
6-1想法一樣,人身攻擊如性騷擾一樣應以被行為者的
→
主觀感受為考量。
推
謝W大
→
這套板規就是問題根源之一 加上你跟A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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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板功德值有限 自己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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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承襲前板主的模式 當然早晚爆炸
→
一個公然不實指摘我造謠的板主 還要我自己寫判決
→
他過往的模式就該檢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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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情] 版主真的很爛來 : 留言,各位版主不願意處理 檢舉剛好是板主交接期間 只有一部分判決完畢 還要等新板主做判決 所以還沒處理 然後檢舉板板規有說超過7天沒有處理可以再檢舉52
[政見] deathslipknoA.個人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deathslipkno(死結)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2511次(同天內只計一次)47
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哈摟~各位板友大家好: 既然又點名到我了,不免手癢的來回覆一下。 ※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 : 組長不是說了:48
[政見] TINBING一、個人資料 《ID暱稱》TINBING (TINBING) 《經濟狀況》普通 ($8536) 《登入次數》581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497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3/31/2020 09:54:28 Tue 《上次故鄉》118.167.76.419
[板務] 版主的判決被組務修改了不知道有誰沒事會去看組務版,剛看到最新資訊。 7/22 eveway 檢舉 inlanyu,事由:「說人家惡意檢舉」 wuyiulin 判人身攻擊成立,說 『拿惡意檢舉去形容板眾,在這裡會直接判定 6-1』12
Re: [板務] 板規 6-15 修正討論哈摟~各位板友大家好~雖然現在好像不是很好@.@ 最近都在忙自己的事情,其實看板的時間就比較少了~請板友見諒。 不過既然有板友點檯~我也來發表一下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和這條法規的來龍去脈。 這法規應該是我開始制訂下來的,可以查#1UIrHIlP (Kaohsiung) 起因:寄信檢舉,信件多達75封,但僅 1 封成案5
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我先幫你處理6-15 6-15的立法理由 比較趨近於避免大量濫用檢舉這個制度 現行規定跟新型規定都很爛 我之前就講過了 你們要承襲前板主 就會跟他一樣X4
Re: [板規討論] 臉書文轉載規範我認為板規不用做修改 目前板務處理方面,hhwang會主動處理違規轉文 五、違反板規名目(可不填) 4. 禁止 挑釁、引戰、人身攻擊、歧視性字眼、不雅文字的情緒性言論,經依據前後文義1
Re: [板務] 板規6-14修改流程全記錄你在胡扯什麼 你們亂改6-14 我提的建議是6-15 然後你拿我的6-15建議去說 我比你們限縮6-14還嚴格-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宣判] yuluiloveyou 申訴 femlro 案 時間: Sun May 2 15:47:13 2021 【裁判字號】 D0088 【裁判日期】 民11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