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
※ 引述《Jiapie (小星)》之銘言:
: 6-15 是我之前在板上的異議拖到今天終於要處理了,
: 看到這種沒有誠意的處理方式非常令人失望!
: 申訴是一件非常耗時的事情,
: 一直 7/9 才等到小組長的判決。
: 希望給板主一點時間好好想清楚
: 沒想拖這麼久卻看到這麼沒有誠意的內容非常令人失望!
: 原文我有轉到板上,判決連結在這裡。
: https://www.ptt.cc/L_TaiwanPlaz/M.1625845488.A.F92
: 這個投票內容會讓人懷疑板主到底有沒有看完判決全文
: 至少也看一下後面兩段好嗎?
: https://i.imgur.com/0a3tllZ.png
組長不是說了:
未成立之比例較適用於 買賣文、玩樂文
今天修的 跟之前現行的都不是比例欸。
只有 simonjen 板主寫明的舊板規是比例欸xDDD
┌─────────────────────────────────────┐
│ 文章代碼(AID): #1S4_bGhk (Kaohsiung) [ptt.cc] [公告] 高雄板板規+違規檢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Kaohsiung/E.G4uWWnJHvE7I │
│ 這一篇文章值 19 Ptt幣 │
└─────────────────────────────────────┘
6-15 同一人單日內以任意方式提出超過 5 件檢舉 或 三日內達 10 件檢舉案件,
且三日內檢舉內容達8成以上判處 無違反規定,得依情節處 警告 或 水桶。
註:無違反規定用語舉例(包含非所有) :不判決、無違規......等
: #本文為公開溝通文件
: 板眾經判處無違反規定超額該水桶。
: 板主公告的判決可以一改再改改到話題沒人討論,
: 不然就直接裝死忽略反正置底文也不被允許把意見講清楚
當然允許,
我上任之後好多人寫信來補充說明判決案的證據跟意見。
唯不希望在置底檢舉吵架,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板規修正案也會寫出來給大家討論
您太擔心了
: 也想詢問各位板眾覺得這樣的板主還適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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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原PO的標題回應這個主題,我是著重於6-14 因為剛好saniblue一案,a版判6-14未達標準 我就好奇以後這種明顯的造謠推文要如何檢舉 理一下脈絡 起因是#1WwzkMlo [問題] 65~66歲接種通知單?47
哈摟~各位板友大家好: 既然又點名到我了,不免手癢的來回覆一下。 ※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 : 組長不是說了:10
6-14的修改方案怎看都不行 新 6-14:方案一 6-14 散播客觀非事實的"文章",且已影響公眾利益。 違法者處水桶7日論處,若有明知故犯者加重懲處,最重達1年水桶。 ※檢舉時須檢附證據,經提醒後仍未附上證據,板主有權不受理。5
我先幫你處理6-15 6-15的立法理由 比較趨近於避免大量濫用檢舉這個制度 現行規定跟新型規定都很爛 我之前就講過了 你們要承襲前板主 就會跟他一樣X
爆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主旨:按照板規7-1 第Ⅰ項內容,開放於主板討論板務提案「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 永 久水桶規定」 說明: 一、經板主確認,#1XbrPF58 (C_ChatBM) 連署 (內容如附件) 已達50 位使用者附議,因 此即起轉移來本板討論。27
[19.1] ToS板規暨板規建議 + 文章推薦/檢舉區板規 [19.1] 版本 對於本板板規之建議,請集中於本板規下推文提出,並遵守板規 [項目一、o] 規範。 凡優文皆接受推薦。凡疑似違反板規者皆可檢舉。 不方便透露id者,可站內信檢舉;但請理解可能必須存檔以備證明。 [文章代碼查法]12
Re: [板務] 板規 6-15 修正討論哈摟~各位板友大家好~雖然現在好像不是很好@.@ 最近都在忙自己的事情,其實看板的時間就比較少了~請板友見諒。 不過既然有板友點檯~我也來發表一下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和這條法規的來龍去脈。 這法規應該是我開始制訂下來的,可以查#1UIrHIlP (Kaohsiung) 起因:寄信檢舉,信件多達75封,但僅 1 封成案5
Fw: [申請] 請組務判決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Re: [申請] 請組務判決 時間: Mon Apr 26 18:57:49 2021 2021/04/30 更正判決 因原先誤以為當事人是以6-1提出檢舉,1
Re: [板規討論] 臉書文轉載規範乳內文 以下都是我從movie_picket網路公開可以找到的資料,都是hhwang本人的判決 這篇,無人檢舉FACEBOOK違規轉文, hhwang板主自動挖pptlaw桶人,被水桶的人還得詢問作者是否同意 demon1127檢舉引戰,但是沒有檢舉違規轉文1
Re: [板務] 板規6-14修改流程全記錄你在胡扯什麼 你們亂改6-14 我提的建議是6-15 然後你拿我的6-15建議去說 我比你們限縮6-14還嚴格-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宣判] wn7158 檢舉 marra 案 時間: Wed Mar 11 22:26:47 2020 【裁判字號】 D0070 【裁判日期】 民109.03.11
- 作者: myfancy (精品貼心小苳菇) 看板: Sub_GConsole 標題: 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erikaptt tessamaimai) 時間: Fri Nov 11 01:05:44 2022 判決文如下: 1.本案依組務板相關規定受理此申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