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城中城可能闢成公園 地主錯愕:市長應不
※ 引述《raintll (rain)》之銘言:
: 各位好,我是鍵盤建築師,
你好,我是測量員,有讀過土地法規。
: 我懷著有點沈痛的心情談談城中城區段徵收案。
: 懶得看內容的我直接講結論:
: 我支持強制拆除危樓,但反對此案區段徵收。
: 個人認為此例不可開,否則未來人民財產將不受保障。
: 開始之前我先貼一下市府的官方新聞稿:
: https://is.gd/aoflGy
: 提出高雄首例「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
: 城中城改建公園且兼顧居住財產權
: https://is.gd/6Hxqo8
: 城中城大樓拆除原址再生
: 將興建公園 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
: 主要是資訊有點多,所以我想釐清議題。
: 首先,依照今天的新聞:
: https://is.gd/mzcuOn
: 城中城達危樓標準 陳其邁:簡單講就是要拆除
: 依建築法第81條,市府認定危樓就是可以依法拆除,
: 幾天前仁愛河濱商城已經演過一次,合情合理合法。
: 這裡的疑點有兩個:
: 1.火災剛結束時三大公會已經進場勘查過,
: 當時的新聞稿說「城中城大樓無立即傾倒危險」。
: https://is.gd/XoMIm2
: 現在要推翻之前的結論,很難不聯想其中是否有專業以外的考量。
「城中城大樓無立即傾倒危險」
「城中城達危樓標準」
以一個正常人的中文邏輯來說兩者並不相斥,達危樓標準不代表
會立即傾倒,你都說了你是建築師,應該知道箇中緣由吧?
還是你真的是「鍵盤」建築師?
: 2.建築法第81條並無任何補償救濟手段,拆完了房屋產權就沒有了。
: 「有房無地者可以領取救濟金」這件事是哪裡來的?民眾捐的善款嗎?
: 到目前為止,我仍舊支持強制拆除,撇除結構上的危險,
你支持拆除,那前面在跳針什麼?
還有,土地法規可以多讀一點,補償金來源於平均地權基金,也就
是區段徵收之後市府所得盈餘支應。
: 城中城建物有根本上「使用行為」的危險,而且無法改善。
: 接下來,房子拆完了、房屋產權沒有了,可是土地產權仍舊存在。
: 土地產權的處理跟房屋就完全是兩件事了,不宜併在一起談。
: 說真的市府把兩件事併在一起談,我覺得居心叵測。
說真的兩件事一起談,才能更好的解決問題,不管要不要做區段
徵收。
危樓拆除,建物所有權人什麼都沒有,只剩還沒到期的地上權,
等待都更重建遙遙無期,拆完之後能領到什麼?
土地所有權人還可以賣地,但火災多人罹難影響地價,別人想壓
價,地主肯接受嗎?
: 市府說「提出『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方案,
: 將城中城街廓改建為公園,視為鹽埕舊城區新生的起點」。
: 姑且先不討論這個區域是不是真的需要一個公園,
: 今天是城中城燒了才想到「欸,這邊好像缺一個公園」嗎?
: 如果不是的話,為什麼多年來沒有在都市計畫檢討劃定公園?
你如果熟讀歷史和了解高雄市都市計劃的話,就該知道鹽埕區是
自日治時代以來高雄是成長最迅速的地區。
1936年日本總督府就發布了都市計畫,鹽埕區的綠地多分布在愛
河沿岸,現今的住宅街區中並沒有預留公園綠地。戰後在民國44
年發布的都市計畫更是沿用日治時代,後來甚至將公園綠地改為
商業區(如二二八和平公園),等到下一次檢討已經是民國71年
了,那時候北鹽埕早已是聚落林立,要強行劃設公園預定地實有
難處。
: 這裡明明就是一塊「商四」的土地,沒有都市計畫變更就先講,
你如果有讀過土地相關法規,就應該知道區段徵收計畫可以提出
並送中央通過之後,才會送到該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再送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 是不是先射箭再畫靶?
可惜你沒讀過土地相關法規,也不熟相關事務,自然以為這是先
射箭再畫靶。
: 商四土地是有開發價值的,之前卡在房子難以推動重建,
: 現在房子被強制拆掉了,按理說地主們應該摩拳擦掌準備啟動。
: 如果是站在都市更新的立場,為何還需要啟動區段徵收?
因為都市更新卡再有話語權的人多,人多嘴雜就難辦事,自辦都
更是最麻煩的事,不只土地所有權人摩拳擦掌,建物所有權人也
在想怎樣取回屬於自己的利益。
: 再者,如果這裡真的缺公園,
: 旁邊那塊史博館、國際會議中心的機關用地,市府大可拿來整建;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於民國93年公告為古蹟,你想要拆古蹟當公
園?我沒理解錯吧?
還是你要拆高雄市音樂館?高雄市電影館?沒在開玩笑吧?
: 再不滿足,整個大溝頂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和效益可能都高得多。
: 「為什麼要去區段徵收一塊商四的土地拿來蓋公園?」
: 講到這裡,就談到公益性。
: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
: 「舊都市地區為公共安全、衛生、交通之需要
: 或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實施更新者...得為區段徵收。」
: 所以蓋公園是為了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需要嗎?
: 還是為了「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
: 所以市府今天可以任意指定一塊地,
: 基於某種市府認定的原因就區段徵收人民的財產?
跟前面呼應一下,你都會查土地徵收條例,也看到第四條第一項
了,難道沒看到第二項法條寫什麼?
: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阿,原本的土地做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興
建社宅為原住戶入住,建物所有權人可領取補償金,原地主可以
在此區段徵收案中獲得分配抵價地。
: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區段徵收的工程費用、補償金、各種花費從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平均地權基金的收入很大一塊是重劃抵費地標售所得和區段徵收
政府配得土地標售所得。
跟前面呼應一下,你都會查土地徵收條例,也看到第四條第一項
了,難道沒看到第二項法條寫什麼?
: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阿,原本的土地做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興
建社宅為原住戶入住,建物所有權人可領取補償金,原地主可以
在此區段徵收案中獲得分配抵價地。
: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區段徵收的工程費用、補償金、各種花費從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平均地權基金的收入很大一塊是重劃抵費地標售所得和區段徵收
政府配得土地標售所得。
跟前面呼應一下,你都會查土地徵收條例,也看到第四條第一項
了,難道沒看到第二項法條寫什麼?
: 還記得大埔張藥房嗎?
: 當時劉政鴻舉的旗子還更大呢!
: 人家可是打著科學園區的名號,而且都市計畫和開發計畫都通過了唷
: 城中城原址蓋公園的公益性,我實在是看不出來。
促進土地之合理使用阿,原本的土地做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興
建社宅為原住戶入住,建物所有權人可領取補償金,原地主可以
在此區段徵收案中獲得分配抵價地。
: 要講公益性,去徵收大溝頂還有意義一點。
: 今天此例一開,以後民眾屋產都可能基於某種原因被徵收;
: 然後被徵收的方式是市府開記者會說你家要被徵收了。
: 最後的重點是,區段徵收、蓋公園的費用,都是拿納稅人的錢。
: (抵價地也是納稅人的財產,這裡簡化統稱為錢)
區段徵收的工程費用、補償金、各種花費從平均地權基金支應,
平均地權基金的收入很大一塊是重劃抵費地標售所得和區段徵收
政府配得土地標售所得。
: 憑什麼拿納稅人的去錢圖利特定人士?
: 對,我就是懷疑有圖利之嫌。
要講圖利,開條馬路就是圖利,蓋個公園就是圖利,整治愛河也
是圖利,你眼裡種個樹也是圖利,不如解散政府,大家無政府狀
態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膽懷疑政府圖利東圖利西。
: 原有地主是否得利有點難講,但週邊的開發商是明顯得利的。
: 從密集住商區變成公園第一排,不算得利嗎?
那你趕快把高雄所有公園的樹都砍掉,以免圖利建商。
: 前文推文有網友提到城中城斜對面的露天停車場,
: 那塊地"就是正在都更的財團土地,而且都更計畫已經核定"。
: 再講一次,憑什麼拿納稅人的錢去圖利特定人士?
所以只有圖利建商,旁邊住的小市民都沒賺到?
: 如果是要推動都市更新,我舉雙手贊成區段徵收整個大溝頂,
你這邏輯就像是闖紅燈被攔下來,嚷嚷要警察也把所有闖紅燈都
攔下來一起開罰單才可以開自己的罰單一樣。
: 我支持強制拆除危樓,但反對此案區段徵收。
: 個人認為此例不可開,否則未來人民財產將不受保障。
你走的路,是剝奪人民財產開的道路;你漫步的公園,是剝奪人
民財產開的公園;你搭的高鐵,是剝奪人民財產開的軌道;土地
徵收有利有弊,不用一竿子打死所有徵收案扯什麼五鬼搬運,市
府自己搞七賢國中舊址還比較爽,不用搞區段徵收在那邊煩惱今
天要搞定地主,明天要搞定你這種法規讀沒多少的質疑一些基本
問題。
補充一下,台南已經成功實施過類似的案例了,可以參考台南市
運河星鑽計畫,中國城本來在合併前,許市長任內就打算要拆了
,但一直談不攏,合併之後賴市長拍板,用台南運河西邊的舊金
城國中、新南國小校地和運河東邊的中國城大樓一起做區段徵收
,整體重新規劃,更何況當時中國城連危樓也不是,最後還是成
功了,歷經時程從2013年台南市政府宣布徵收計畫後,到2019年
星鑽特區開放通車,大約六年時間,中間還包含拆除和興建兩所
學校,以及沙卡里巴市場遷移,攤商抗議等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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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Kaohsiung/M.1636729323.A.1F7
其實...蓋公園最不爽的只有地主吧~不能賣給建商得
暴利了哭哭
讀完了,讚一個
說的很實在!
這篇正確多了
推
蓋公園可以說成是圖利財團,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公
三小?
正確!
推
完全命中!爽文!
推推
啪啪啪
推
蓋公園明明就圖利老人跟有小孩的父母!阿,還有年
輕小情侶
笑死,亂七八糟亂講一通。
垃圾民進黨就只會在死人之後亂做一通,我看大概
也是要等到兩岸開戰死人之後,民進黨才又會亂搞一通
推
公共設施都能用這條徵收人民土地?(單純疑問,非
此領域,沒有要開戰…)
你到現在才知道?人民財產權受國家保障,惟國家因公用需要得 徵收私有土地。
某人還在崩
要同意市府區徴換地和賠償 還是採原地重建地主和屋
主之間的漫長紛爭 這才是地主和屋主要思考的問題
的確如此。
推
各有利弊 但從市府的角度來看 明年選舉前快速有效率
的解決是第一選擇
本來就沒保障了啊
推
這件事算是有政治因素才能有較優方案讓他們可以選吧
公園是圖利附近的,旁邊有公園,價格再往上。
推這篇
快速,選舉。
辛苦了,還要花時間回一個鍵盤丟臉俠
推專業
建築法第81條的拆除房屋屬於對於人民權利的最嚴重
的侵犯,相對於維護更新及整建更新的方式,解釋上
原文認為要達到立即傾倒迫切危害公益的程度,在這
部分並沒有問題,中文最大的問題在於意義含糊且指涉
範圍過大,危樓二字即是如此,話說流1cc血是流血,
流1,000cc血也是流血,但程度一樣嗎?
推
大推!
我不認同,城中城是火災是人禍,是居民屋主地主長期
擺爛忽視大樓消防維護導致的,急難救助金發一發就好
,為什麼要用稅金搞這麼多事,給居民屋主地主補償金
,個人造業個人擔,房子燒了想要有建物補償想重建去
保火災險啊!為什麼是政府要用稅金去補償個人過失導
致的個人財產損失
另外有建物倒塌風險就拆,不能住人但沒倒塌風險就封
,有必要強徵成公園嗎
推推
推
論理清晰!推!
一棟廢墟立在那,都市問題叢生
如果那天有位小女孩被拖進去......
我相信上面仁兄又會出來靠腰為何不拆掉
都市治理多樣面向要照顧
你以為跟某市長炫耀他省了多少錢就夠了嗎?
樓上有很嚴重的性別刻板印象 難道小男孩就不會被拖
嗎
公園就是永久棟距跟提升生活機能,圖利的就是附近
蓋房子的建商可以賣更高的價格,你是測量員也不怪
你不懂這個
討論新增公園圖不圖利我想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啦,你要說 是圖利,新增道路也是圖利,招商引資也是圖利,什麼都是 圖利,建議你活在無政府狀態就沒有整天懷疑圖利的困擾。 喔我是測量員啦,但好歹熟讀土地法規,不會像這個鍵盤建 築師不懂土地法規還來大放厥詞。
平均地權基金來源第一項就是政府預算撥充,簡單來
說就是還是會用到納稅人稅金,查證你的內容第一項就
有問題,要拿法規來談這件事,就引述清楚,斷章取義
只會讓人覺得你想帶風向
另外,我查完之後只覺得你土地法規也沒多熟
一開始什麼都沒做的時候當然是預算補充,後來有盈餘 了還需要預算補充?你要投資之前不用先丟本金進去就可 以拿回純益收入喔?
這建物是私人財產怎麼可以說強徵就強徵,政府可以立
法規定所有人有維護建物的責任,不然就罰款,罰款累
積太多就法拍等等....應加強的所有人管理責任,不是
什麼都擺爛靠政府啊
照某人的羅輯,沒人住的地方就要拆掉不然會有人被拖
入施暴,這才是不合理的做法
嫌疑人黃女不但長期製造噪音,甚至從窗戶亂丟垃圾
,鄰居不堪其擾,投訴里長、警方通通沒用。以後遇
到這種要有失火、被徵收的準備
推這篇
某ID覺得亂七八糟亂講一通,要不要自己回一篇啊?
我就是覺得你內文直接說補償金來源是市府所得盈餘
分配不太合理才查了法規,發現還是要動預算。謝謝你
分享了投資的道理,另外我也想跟你分享反問這種對
話方式沒辦法解決問題或進行討論,還有對法規很熟
的話,至少引述要完整,如果不熟,就謙虛一點。
懶得解釋太多直接講重點而已,你要聽詳細的就講給你聽, 重劃或區段徵收會由市府編列預算先執行,也會編列收入, 預算表多看一點你就找的到,所以我說補償金來源是區段徵 收所得也沒問題,因為整個過程就是右手出左手進,市府不 先編列預算要怎麼做重劃或區徵?但這筆支出最後會編列回 到市府收入,盈餘就留在平均地權基金。 另外,我也沒收你錢負責教你土地法規,為什麼要鉅細靡遺 的跟你講解?我直接講結論不行?自己看不懂結論就說我不 熟,到底是誰不熟?
你這樣打臉太用力,網軍頭子會認不出來他的子弟兵
太神啦 被你講的百利無一害 高市府怎沒找你去做都更
推
不要酸得太過頭 其實人家也是有念點東西的 又不像一
些只會固定講那幾個字幾個詞的小孩子
推
上一篇重點好像只是要放在“圖利”那兩個字上..吧?
XD 推這篇
呵 有人放大決了 你這麼厲害 你怎不去XXX
另外那篇鍵盤文算是拋磚引玉,也有其價值。不過重
點在帶來討論,而不是像某些人傻傻被帶風向後瞎喊
圖利
你不覺得他講得很好嗎? 邊邊都顧到 市府照這說法
公開作法直接上 肯定沒人反對吧
推啦!就喜歡看沒讀書的人被啪啪啪
看到「史博館」蓋公園就知道他來搞笑的
這篇打得太用力,年輕人不講武德,耗子位子!
紅明顯 既然要徵收 改建社會住宅比蓋公園好太多了
那附近公園綠地一大堆 沒有蓋公園的實質需求
七賢國中舊址會興建社會住宅,就在愛河東岸而已,不遠。 城中城周遭公園綠地沒有一大堆喔,附近除了愛河沿岸的綠 地之外,最近的公園應該就是二二八和平公園,然後,就沒 有然後了。
其實我只有說引述法條要講清楚,你要發文講自己的想
法,但又不說完整別人以為都不會動到納稅錢,之後
我貼了法條,你再說自己懶得解釋,其實也說明了原
本訊息不完整的事實,另外特種基金是獨立計算債權
債務的,最後有剩餘才會撥回國庫,不是先編預算,
之後整筆返還。我沒說需要你來教我,事實上是我自己
查了相關法令,而且坦白說我覺得你法令也沒多熟,只
揭露有利自己論述的部分,真的要學我會找別人謝謝。
另外編列預算我也算有一點經驗,是不是有盈餘,希
望你真的有看懂。我講這些是希望關心這件事的人,
有完整的了解才能知道自己的選擇,想筆戰或帶風向真
的duck不必。
講來講去就是公益性這點他過不去
但我是看不出任何把城中城拆掉蓋公園會有缺乏
公益的問題 我是覺得如果真的認為市政府此次發動
徵收有問題 現在就可以去法院聲請假處分暫停執行
但我是覺得法官不會買單啦......
推
愛河沿線綠地 跟城中城 就隔了一排建築物 不算附近?
上一篇講台積電那邊太自助餐了
都是圖利,還分能不能接受
那別人不想台積電來是不是也可以用圖利來反對?
對附近住戶而言 多走一條馬路會覺得不行嗎??
你中文可能不太好?我上面就說了「除了愛河沿岸綠地」, 以外,還有一個二二八和平公園,就沒了。
莫名其妙
你到底懂不懂228+愛河沿岸綠地 到底有多大一片區域?
我說就 那裏已經一整片綠地了 不需要城中城再改綠地
我真心不懂得 你回覆的 綠地何謂 然後沒有然後??
我說綠地很大了 你說 然後 就沒了?? 不管多大塊??
專業推
人家是鍵盤建築師...你淪為鍵盤綠地估算師了嗎??
愛河沿岸綠地蓋遊樂設施都勉強了
它只是很長
不然也不會弄自行車道
改自行車道 不增加遊樂設施的原因 不是勉強 別腦補
而是後續維護簡單 以及考量實用性需求性而做的
要增加遊樂設施 除了維護&需求 還需考慮停車問題
所以你的結論就是合法? 我的結論是浪費稅金
不協商就先預設地主想法也滿誇張的
推
莫忘督割
私人產權,民事處理。
你在說什麼啊,停車不就是空間問題
推有讀過法規的上來發文
推推 這篇才是真正實在
覺得城中城蓋公園不好 我就說了現在就立刻去
府北里民調 看大家是覺得蓋公園好還是蓋豪宅好
我就不信那些說公園太多的會被當地人認同
愛河有綠地跟城中城邊公園到底有什麼關聯?
如果選擇只有豪宅跟公園,那選擇幾乎是一定的
但是如果是公園跟其他,那選擇就會變得不一樣了
問題是其他是什麼
你講台積電也算其他啊,啊是辦得到喔
很棒的雙方議題討論。
前面講到補償金來源是平均地權基金,我突然想到,
重劃成公園的話,哪來盈餘啊?根本全部都預算出了
啊,不就是拿你我的税金來付,前面還有人說終於有
讀法規的人來發言,我真心建議大家自己看一下法規,
不要被人帶風向
你是在搞笑嗎?吃個飯還要看你搞笑真的無奈。
城中城原址和七賢國中舊址一起做區段徵收。
城中城原址闢為公園,七賢國中舊址就有剩餘土地可
以標售做為工程款和徵收支出等費用,你是沒看到還
是故意跳針呢?
不好意思,我從新聞中完全沒有看到七賢國中舊址有
剩餘土地要標售,只看到七賢國中舊址土地可以讓地主
選擇要不要拿抵價地,請問你的依據在哪裡?
新聞是要講多詳細?就宣布這個計畫而已,細部計畫還要 過一陣子才會公告,沒公告我怎麼跟你講剩餘土地有多少 要標?一直鑽牛角尖是在?
推 有理有據
推
推這篇
推XD 這篇有理有據好精彩
講得很好 讓八卦仔崩潰又更好
我知道為了公共利益,政府能合理的侵犯人民的財產權
,但是公共利益的範疇在哪?!
危樓當然要拆除,但是公園是有其必要性嗎?
如果把私人土地強徵蓋公園合理的話,這樣的話,當
初大埔張藥房大家是在吵什麼?
首先,你使用的道路、公園、綠地,還有公告設施,大部 分都是徵收私有土地而來的,徵收是政府的權力,但我們 也要慎重評估徵收的必要性和補償是否得當。 再者,周邊缺少公園的看法因人而異,有人覺得公園可有 可無,有人覺得公園很重要,我也不多贅述,但以現今的 補償方式來說,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得到的比過往多了不少 ,更別說區段徵收有別於一般徵收,被徵收者除了拿補償 金的唯一選項外,多了一項抵價地的補償方式。 大埔張藥房的問題在於該案區段徵收的道路規劃問題,以 及最重要的補償機制,而後來也修法讓被徵收者可以獲得 更為合理的補償,這邊我就不多說了,因為想必你也看不 下去。
推這篇,不熟區段徵收的自己去熟讀法規不要再問基
本問題了,原po不是補習班老師欸
推比例原則
就沒公告你就說要標售土地,我只知道有幾分證據說幾
分話,話不說清楚被質疑就說懶得說,沒公告的東西你
講的好像一定會有,真不知道哪來的臉一直嗆人欸
推專業的出來打臉
今天拜讀了測繪員的文章
真的是經典
其實你不能怪他不懂到處亂吵
台灣懂土地開發程序的人,真的不多
很多土地開發的厲害關係,只有少數人知道
其實不懂區隊徵收,去找認識的代書聊一聊就能解惑
區段,打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