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侵害隱私權的討論
由於 PLAVE 在韓星圈有其特殊性,所以有必要討論隱私相關板規內容。
為了補上脈絡,這邊我會討論 VT 相關議題,只關心隱私討論的可以跳過。
其實我曾有段時間很熱衷於 VTUBER ,所以對"中之人"的概念也有所了解。
中之人就是操作 VTUBER 的人,VTUBER 是一個虛擬人設,
這兩者是有區分的。中之人有點類似扮演者,VTUBER是角色。演員和角色的區分。
但 VTUBER 這個產業有趣的地方就是,透過中之人和粉絲互動,
讓粉絲與虛擬人物的互動更加鮮活。
所以VTUBER的粉絲喜歡的是虛擬角色、中之人、還是兩者?
這個是西洽板吵了好幾年的議題,因為有時中之人也會有 "不藏了" 的給線索。
原則來說本板的 "侵害隱私" 是界定在未公開的隱私資訊。
大部分追韓星的人對 "私生" 應該都可以理解,
所以下面就同樣以 "住址" 來舉例
1. 如果某公司的地址有公開,那公開講自然是沒問題的,Easy
2. 如果某藝人的住處未公開,但是板友在板上討論,自然是違規,Easy。
3. 有人在XX洞拍到某藝人,那這算報導嗎?還是算侵害隱私?
4. 如果媒體報導某藝人買了知名建案,這樣算侵害隱私嗎?
這樣已經差不多等於公開住址了,跟私生的界線其實很模糊
5. 最後,如果公開PLAVE扮演者中之人的真實身分,這樣算侵害隱私嗎
(中之人身分不是公開資訊)
歡迎大家各抒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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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要管的東西比BOT還多呢...
覺得如果中之人自己有公開的意願,想追
的人追也沒問題,
公開的個人訊息資訊放出來也沒關係,因
為是本人同意的。
就像是經營專業領域(商業)帳號但仍有放
個人公開帳號連結,個人公開的資訊被轉
傳也是自己決定的後果
以當地媒體"公開"的情報來論板上資訊分
享,兩者立場身份差很多,覺得不用放在
一起討論
畢竟當地媒體還有背後跟經紀公司利益交
換的部分
如果是當事人自己不想公開的都算某種程
度的侵犯隱私,中之人想公開那他公開,
不想公開被公開就是侵犯,帶惡意的行為
VT相關議題,粉絲可回專版自行討論
VT豚 你知道有專板嗎 版主你可以去那邊問
問啊==
3我覺得雙方同意就還好
除非網友是該vtuber的親友,從本人得知中之
人是誰;或是親眼見到該中之扮演vt直播,不
然中之人都只是根據線索的猜測,並不構成洩
漏隱私吧。
同意
不衝塔是V圈共識,但不是因為隱私權的問題
啊
沒錯 但因為收到隱私相關的檢舉 所以才會想帶出這邊討論
沒想到會在這裡看到要討論VT==
回專板==
不就是因為有人在韓星板貼了相關內容,板
主才提出討論嗎
版主提出的版規討論 為什麼要粉絲回專
版?不理解這邏輯是什麼欸
另外vtuber是否具有隱私權也很難界定,如果
要告這個部分的話都還是要以中之人名義告,
等於承認中之人是誰。所以洩漏中之真要告還
是會從妨礙營業之類的告起吧。
我認為「vtuber中之人」並不能與「公眾人物
隱私權界定」一起討論,多了一層皮差太多了
所以板主是要討論啥?
也完全搞不懂為何要討論是否要增設
如果單純是對"侵犯隱私"這點有疑問
請直接去問法律專業人士
這又不是鄉民討論 人數多說了算的
講難聽討論出2+2=5 就要那樣定義嗎?
粉絲觀感那是公司要去服務的事
什麼時候輪到板規得去服務粉絲了?
這邊討論的是 算不算隱私問題 因為有收到相關檢舉 所以要界定一個標準
※ 編輯: yoche2000 (71.69.146.223 美國), 02/17/2024 22:20:4020
提供一點不同意見給大家參考~~ 關於在「公共場合(例如:明洞)」遇見藝人, 算不算報導?還是侵犯隱私? 這部分不確定韓國的規定,但在台灣根據釋字689號: 「是個人縱於公共場域中,10
抱歉占用板面。 提供官方立場說明,VLAST已公告過無論是誰,禁止於公開場所暴露中之人,就算是非業 務來往得知,亦不得公開。 對VLAST來說,單純討論中之沒問題,但說出PLAVE中之是誰就不行。 至於VT皮和中之人間的關係、影響,西洽已經討論到爛掉了,有興趣可以打中之人去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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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Vtuber鈴原露露正式畢業,吐露心聲遭到連先跳出來反駁「Vtuber要賺錢就要承擔這類風險」這件事 之前我一直在提倡Vtuber三位一體 Vtuber是由中之人、人設、皮三者構成,三者既非Vtuber,也是Vtuber 嚴格來說,Vtuber的名聲是不能套到中之人上,當然不排除有些中之 人會因為某些原因越線,但大抵來說,Vtuber不管多有名,都跟中之51
Re: [閒聊] 果然Vtuber中之人的行為還是很重要吧我是覺得要分兩個情況來看: 1.中之人的行為很重要,是因為要演得好 不能形象崩壞 這是職業道德問題,不是道德問題 不能搞混34
Re: [討論] Vtuber全部公開長相如何?我覺得雖然Vtuber是公眾人物,但Vtuber中之人不是,這種 要求未免太過了。 多數明星歌星的皮面就沒辦法偽裝,尤其是要賣臉的,他們 有這個利益上的需求,露臉對他們來說就是利基點。 可以說某些特例的明星也沒好看到哪,但大部分人包括粉絲都35
Re: [閒聊] Vtuber中之人可以隨便換嗎?咳…先來認個錯 先前在西恰發表過可以的話中之人是可以換的論點,後來我有好好反省了。 深入研究過後,我認為中之人要像聲優那樣換掉不被發現是不可能的。 個人認為Vtuber三位一體論中,中之人的獨特性絕對不在於聲音與演技而已。 在深入研究後我發現,中之人不只貢獻出聲音與演技,還有回憶。19
Re: [閒聊] AJIE 六希夫 魯蛋這種算VTer嗎先說結論 不算 原因很簡單 傳統意義上的vtuber概念上比較接近角色扮演 真實的Vtuber:我是某個異世界來的、我是xxx高中的學生、我是個精靈… 虛假的Vtuber:我是xxx,我弄了個可愛的形象來代表我自己喔! 哪怕最後設定被扮演者自己丟進垃圾桶11
[閒聊] 同一個中之人能不能去演好幾個皮VT最大的優勢就是不會露臉 這樣保有很多的隱私 只是看台V事件 感覺公司應該不允許這樣 看公開文還稱呼旗下藝人1
Re: [Vtub]中之人可以選擇公開 會對業界或VT更好嗎你要不要先去搞懂vtuber的定義 定義上來說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虛擬角色 像是兔田peko真的就是一隻110歲的兔子 真實存在的角色是要公布什麼中之人 人家挖出她其實是一個叫110的實況主扮演的是另外一回事- 周逸濱、魯忠翰/成為一名優質Vtuber之前——先搞清楚相關著作權問題! 日前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NMEA)主辦「2021亞洲新媒體高峰會」專題演講,主題 之一鎖定在Vtuber虛擬偶像。 Vtuber全稱為「Virtual YouTuber」,也就是虛擬的YouTuber。運作方式是由「中之人(
- 你要問的是中之人的退路,不是V的退路吧? V的退場機制是看他們公司要怎麼操作,尤其當皮的使用權是在公司時 就算中之人退場,只要公司本身覺得還可以繼續用,就會繼續用 (看看虎妮) 但如果公司本身政策就有問題,那就不是換中之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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