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捷運路線地方主管機關
有鑒於台北市與新北市的環狀線經營權爭執
爭議緣自原則上由路線計劃地方主管機關取得經營權
目前雙北的捷運路線已知的可能如下:
環狀線第一階段: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擔任建設及土地開發地方主管機關,103政院管制查證報告)(附註:101年時,環一仍然由台北市政府為地方主管機關)
環狀線南北環段:台北市政府(TPEO7241、2017-07-06新北市政府機關新聞)
環狀線全線:台北市政府(2020-10-15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萬大線第一階段:台北市政府
萬大線第二階段:台北市政府(2020-10-16中央社,2017-07-06新北市政府機關新聞)
萬大線全線:台北市政府(2010-02-12行政院同意興建)
汐止東湖線:新北市政府
民生線:台北市政府
民生汐止線全線:?(若未有變更,可能仍為台北市政府)
另外補充,由於機場線之計畫非由桃園市政府作為地方主管機關。所以經營權應該在中央,而交由桃園捷運公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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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什麼新北市當初要簽訂這麼奇怪的合約?既然建設主
管機關是台北市政府,土地開發也是,那新北到底還要管西
環的原因在哪?
新北的邏輯有一點或許沒問題,那就是自己出錢要自己養,
那當初第一階段到底新北出了多少錢?我記得其他的台北捷運
線,只要有經過新北,新北當初也是都有出資的,例如淡水新
店中和新莊蘆洲板橋土城等等
看當時經費哪方出吧 不過我想新北現在也不會想出價賣
不過因為當初計畫是把每一段當做一條新路線,所以板橋土
城這樣的路線,基本上仍然可以認為與環狀線屬性相同都在新
北市,那當年的台北縣對於這些路線是不是也出了很多錢?
台北學機捷模式 搞象徵性租金 新北應該也不會非得要拿回
去吧
查到104年會議 西環出資是新北7中央3 北市出力
而就算是新北佔比最多的新蘆線 也是以台灣省為名義出資
約15% (而北市6%) 所以新北要拿也師出無名
重點是首長角力,那些文件聲明都是可以改的
出資算股份給他當股東也可以嗎?
還是一定要給他經營?
應該是因為環一全段位於新北市內,所以就將地方主管機關移回
新北市府;至於樹林線最近還在爭執要求台北市府讓出主管機
關的地位
當初不把雙北基隆併成大臺北市 現在各種拉雜的事情都
跑出來了
樓上是想變成臺北都嗎XD 12區部外圍市部之類的
不就跟台中台南高雄一樣
當初有一說合併怕會有葉爾欽效應 像當初省長一樣....
當初雙北分治現實原因是政治角力的結果 現在吃到苦頭
的也是兩邊的市府 這種會造成雙頭馬車的結果本就可以
避免的
而且葉爾欽效應在台灣發生的機率近乎不可能 大臺北的
人口佔全台灣三成 跟蘇聯當時狀況差太多了 說到底三
市分治還比較像職位分贓
其實可以考慮兩間捷運公司改組成為大台北捷運,就像大台北
天然氣一樣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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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環狀線多次流標 北捷加200多億再推5標案看了一些資料 嘗試整理一下關於捷運的營運問題 先不管真實營運或者現況 從法律跟現有資料來看 若捷運是由政府興建 看大眾捷運法的架構 看起來是 決定主管機關(中央、地方,路網跨越則協議,協議不成交通部指定之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