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教練離職後課程解約
※ 引述《webrose (UK)》之銘言:
: 最近上課的教練要離職了,店方建議我換另一個教練來帶,繼續完成剩下的12堂課程,不: 過,我提出想解約,店方不意外地一直找我聊這件事,說解約要扣20%之類的不划算啦!: 我去查了一下定型化契約及當初簽的合約,其中有提到非歸咎於消費者因素下的解約,不: 僅不須扣錢,消費者還可以主張賠償,我也把這件事告訴店方,我不想找麻煩,只是想拿: 回應拿的費用,我也喜歡那邊環境,不過就是要把事情清楚解決。
: 現在,店方換個說法,當初的是一次購買多堂的折扣價,所以你現在沒上完,得用原價來: 算,所以還是要扣掉一些費用…
: 我還沒查到對方這主張是否合法,想請問各位有遇過類似狀況嗎?有沒有什麼法源依據?: 謝謝
我也正在走民事訴訟,提供一點建議:
政府法令規定,業者必需要退費。若為消費者因素無法履約,"最多最多"扣消費者20%違約金,至於用課堂原訂價或實際購買價,依法院判例來看都是實際購買價。
幸好原事主不是買蔬菜的課,因為「蔬菜的作風是一毛不退」,就是要消費者花錢打民事官司,蔬菜才肯退錢。或許其他間健身房沒這麼吃人??
至於網友說蔬菜在合約上都會簽名三位教練,沒錯。但消費者可主張「實際上課」教練與「合約上簽名」教練非同一批人,這點健身房已經先違約。若消費者可提供「實際上課」教練之證據,後續仍有可討論之空間。
若真的走到民事訴訟,會用到的大概就是:
1.健身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2.消保法
要走民事訴訟前,記得去做消費糾紛爭議的申訴,一申及二申。消保官調解雖然沒有實質幫助,但還是要做完這個流程。
然後,既然都要走民事訴訟,一併主張健身房無法履約之賠償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8.213 (臺灣)
※ PTT 網址
14
那麼好查你不會查喔?建議你多去跟健身房簽契約久了你就會查了 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107年度豐小字第546號 是本件主要爭點,在於原告剩餘37堂課程之退費 金額,應係依原 告主張以每堂優惠價 1,200元乘以剩餘堂數 37堂計算而得之44,400元(1,200元×37堂 = 44,400元),7
首Po最近上課的教練要離職了,店方建議我換另一個教練來帶,繼續完成剩下的12堂課程,不 過,我提出想解約,店方不意外地一直找我聊這件事,說解約要扣20%之類的不划算啦! 我去查了一下定型化契約及當初簽的合約,其中有提到非歸咎於消費者因素下的解約,不 僅不須扣錢,消費者還可以主張賠償,我也把這件事告訴店方,我不想找麻煩,只是想拿 回應拿的費用,我也喜歡那邊環境,不過就是要把事情清楚解決。
爆
Re: [新聞] 健身房出事 館長再發聲:會員所有損失補個會員退費事件後續 2022.03.21 館長: 昨天那個抖內的人吼 我們主管後來有去查清楚了 那位先生根本沒跟我們業務預約就直接跑來93
[討論] 買了教練課很後悔我是在健身工廠買的教練課 我是買36堂課 上了沒5堂大概就知道教練課是怎麼運作的了,當然還是要看教練好壞就是了 教練指導方面 1.一堂課就是教2-3樣機械式。一個動作做4-5組。中間還要休息1-2分鐘。休息時間就是問 你工作交友放假去哪玩,認真回他也沒在認真聽48
[問卦] 健身教練幫女學員拍健身照片?正常嗎我朋友現在氣死了 原來他在她老婆的手機發現一張健身照片 女生說是健身教練幫她拍的 是要讓她知道自己健身時的動作,比較好矯正 請問健身時這樣拍照正常嗎?37
[問卦] 健身房歧視胖子是錯覺還是真的?感覺健身房食物鏈最底層就是胖子 除了要被一堆鄙視的眼神攻擊 不買課健身房的教練也懶得理你 一樣不買課人家跑去跟帥的美的壯的交流 整個磁場就是告訴胖子你不屬於這裡,快滾辣5
[爆卦] 轉蛋法看來無望了機關名稱 經濟部 回應日期: 2021-11-30 參採情形 一、全球規範趨勢:5
[閒聊] 容易引發爭議的消費模式自己跟身邊的人遇到的經歷 我就想總結一下自己的經驗 舉例就是 XXX的課程, 通常都是很貴的課然後銷售員推課程給你買而且都是「當場要你簽名字簽合約」 這個很重要,因為大部分人只要一回家就會後悔,這個很難防,只能用錢學經驗 但我今天試著解析這種套路看能不能幫到大家- 這個法條為什麼要這樣修? 因為一堆人都亂打亂寫訴狀啦 照理說第一審最接近事實狀態 一堆人該提的證據 該主張的法條都不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