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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性騷擾案成立紀錄的呂治鴻教師仍能授課

看板NTU標題[問題] 有性騷擾案成立紀錄的呂治鴻教師仍能授課作者
ricoricoyan
(新台五十圓聰美)
時間推噓 6 推:11 噓:5 →:42

我思考再三,決定還是站出來說出這件事。

台大數學系的微積分兼任教師 呂治鴻 aka 艾利歐,曾在網路上對我進行言語霸凌,並以帶有性暗示的圖文性騷擾我

經校內性平機制調查後,2025年7月,性平會正式審議並認定性騷擾事實成立。

證明連結如下:
https://i.imgur.com/x7LhDIF.jpeg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該名教師竟於2025年9月重新獲聘,擔任台大大一微積分課程的兼任教師

我想提出問題:
台大是否認為,一位有性騷擾紀錄的教師,仍適合站上大一新生的講台?

這樣的續聘決定,是否意味著學校對學生的受教權與校園安全並不重視?

這不只是我個人的處境,而是關係到整體校園是否真正落實性別平等、是否願意保護學生基本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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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57.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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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19/2025 20:50:00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19/2025 20:59:34

mark020410/19 22:21FB有個叫 Rico Yan 於2024年10月7日有貼一篇澄清文

有沒有關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你的回覆跟這篇文無關

mark020410/19 22:22"因故導致身心狀況不佳,在急劇壓力,不定時產生思緒錯

mark020410/19 22:22亂等現象,而多次在網路上對台大學長呂治鴻做出了一系列

mark020410/19 22:22嚴厲的指控,但這一切當我狀況回復後..."

mark020410/19 22:23"...並冀望學長呂治鴻能夠原諒我的不當行止。"

mark020410/19 22:24FB文與這篇有沒有關連啊?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19/2025 22:58:59

YCL1310/19 23:05為什麼教師是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而不是教評會呀?

因爲案件發生時他是學生 性平結果懲處後 台大聘他爲教師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19/2025 23:10:39

Zenka10/19 23:31問題可能是在聘任時根本沒人知道他有這件事?

是的。性騷擾決議只會讓當事人知道,我問了數學系辦,他們也說只要他不說,根本不會知道有這件事。但當我跟他們說了他有性騷擾案底時,他們詢問人事室後回覆是他的聘僱是照規則來的。所以我想就算一個人有性平案底,仍然可以被台大錄取做教師,豈不荒謬?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20/2025 01:46:55

YCL1310/20 07:29那就先要求性平會將結果通知教評會,看教評會怎麼決議

更新: 性平會告知我他們只能讓當事人知道 不能函送教平會 謝謝你的建議 已通知性平會

nahsnib10/20 14:14在這邊PO應該沒多少活人看得到了,如果你想影響數學系,

nahsnib10/20 14:14應該去辦公室,如果你想影響輿論……這邊真的沒多少聲量

倒不是真的想影響輿論 畢竟對方朋友很多(所以才能霸凌?)只是因為很喜歡Ptt的自由風氣 所以po在這裡 而且講出來 心情好過一點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20/2025 17:06:33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20/2025 17:07:03

shaqiantsai10/20 18:17如果po交流板呢

他早就以妨礙名譽這個理由將我禁言踢出社團 但可笑的是我根本無罪

YCL1310/20 20:48其實系上不可能不知道,因為學生獎懲委員會開會一定會通知

YCL1310/20 20:48該系,至少主任、導師(指導教授)和系承辦人員都會知道,只

YCL1310/20 20:48是性平案很麻煩,不能拿出來講,所以乾脆裝作不知道較省事

性平會是說他們只能讓當事人知道 會不會只會通知獎懲結果而不是獎懲是由給獎懲會知道呢

mark020410/20 21:16所以妳是說FB那位 Rico Yan 不是妳?

不用幫性騷擾案底的人講話啦

mark020410/20 21:17該篇有個推文"...覺得顏同學委屈真的很大..."

mark020410/20 21:23"請小心艾利歐 呂治鴻這個人"...原來是同一人啊...

mark020410/20 21:28看來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發生"因故"的狀況了...zzz...

amport62510/20 21:35性騷雖然是不當行為 但相對輕微 立案採取的證據調查也

amport62510/20 21:36不如司法程序嚴謹 這樣講可能有些人覺得很突兀 但對性

amport62510/20 21:37平法有點接觸的就會知道 目前對性騷擾的界定及範圍不要

amport62510/20 21:38說各縣市 各機關的認定標準有時候差異很大 有些單位甚

amport62510/20 21:39至採取「合理懷疑原則」而非無罪推定 性平法立法目的

amport62510/20 21:40很大一部份是給大家(特別是女性)一個最外圍的警告機

amport62510/20 21:44制 多半罰錢了事 並不如同強盜、性侵以懲罰、矯正導向

amport62510/20 21:56照理講性騷紀錄並非不得聘為教師要件 身為當事人雖然

amport62510/20 21:57不舒服 但比起全面封殺 仍然要注意比例原則 至少到目前

amport62510/20 21:57我雙方都不認識

更新:關於這個問題我也苦思良久 所以問了廣大網友們(不過很少人投票 樣本數58人) 有七成的人覺得不論情節大小 只要有性騷擾就應該被封殺 不代表我本人立場 供參考

https://meee.com.tw/MWUp5zT

是 我也覺得依我的結果來看要全面封殺是不可能的(畢竟社會還是父權的)也在想這件事情是不是算了比較好 但是就這種人品的人教大一新生我實在無法接受 而且依我的狀況這更像是霸凌 不過涉及性 但因為對方的行為實在太誇張了 所以連委員也不得不讓結果通過(另他還有對我做過許多更嚴重的事情 但礙於沒有證據故調查委員只能就有事證的地方做處理)

YCL1310/20 23:02樓上說的滿中肯的

想請問如果性平會不願意通知教評會該怎麼辦 ?會不會是你看到的都是性平案已通過的案例? 事實上在台大性平會 就學校保護學生及內部人員的程度 光是要讓案子通過就很難了(例如 舍監案)

YCL1310/20 23:02以我呆過學生獎懲委員會的經驗,只處以申誡1次的性平案應該

YCL1310/20 23:02在法律上算是滿輕微的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1/2025 14:17:15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1/2025 14:17:59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1/2025 14:20:55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1/2025 14:22:36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1/2025 14:34:37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1/2025 14:40:26

mark020410/21 21:26那FB澄清文是在澄清什麼,澄清誣告?澄清亂指控?

mark020410/21 21:28性騷被害者跟同案性騷加害者道歉?還是FB文不是妳寫的?

澄清這個涉及法律上的保密條款我不便說 但你看日期就知道兩者發生的前後 發出澄清文後他再性騷擾我 不過我要謝謝你讓我發現了他違反約定內容

mark020410/21 21:30我不幫性騷加害者講話,但也不幫任意指控的講話!

amport62510/21 21:42不管原po是不是真的受委屈 處理結果不如你意就指到社會

謝謝你的建議指教

amport62510/21 21:47父權 只會讓人覺得你有特定立場 說服力大大降低 委員無

amport62510/21 21:48法 我們也沒辦法聽你一面之詞就認定「嚴重誇張的霸凌」

amport62510/21 21:59存在 規章救濟不可能全面 社會也從來不是平等 當老師前

amport62510/21 22:02涉性騷就不能教大一那開車超速、室內抽菸也都不能教?

amport62510/21 22:16頂多就是人品問題 當老師行為不當遲早會被爆出來

koritac10/22 00:10這是個父權社會是事實 跟原po是否持特定立場、這件事是

koritac10/22 00:10否是個問題有什麼關係(?)不懂樓上的意思

koritac10/22 00:10按照原po敘述 關鍵應該還是制度設計上對於教師聘用資格

您的解釋很清楚 謝謝您

koritac10/22 00:10& 性平結果到底在什麼程度上須保密的問題@@

koritac10/22 00:10btw這類事情可以考慮和學生會、研協等聯絡看看

enjoyfafa10/22 00:28你去查聘僱標準不就好了,如果有寫到不能有性平案相關

enjoyfafa10/22 00:28的條款,那直接去檢舉不就好了,在這邊發是有啥用

※ 編輯: ricoricoyan (223.140.37.22 臺灣), 10/22/2025 05:33:25

t044456410/22 08:55原po說的難道是真的? 附圖也沒姓名

性平會的函文本來就不會有真實姓名 如果你覺得是假的 歡迎提告

AllenHuang10/22 11:01附件圖片沒有姓名?何以稱之為[證明]?

性平會的函文本來就不會有真實姓名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1:52:50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1:53:24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1:59:51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2:01:28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2:06:38

AllenHuang10/22 12:30這樣妳也不能宣稱那份文件是在說這個人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3:00:00

amport62510/22 21:16好像飄出父-父-父權的味道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21:48:49

mark020410/22 21:42FB澄清文涉及什麼保密條款?有判決字號嗎?

mark020410/22 21:46"我不知道","我不便說","身心狀況不佳","思緒錯亂"...zz

mark020410/22 21:54要投票先請投票者去看三年前雙方的說法啊,還"父權"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