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性騷擾案成立紀錄的呂治鴻教師仍能授課
我思考再三,決定還是站出來說出這件事。
台大數學系的微積分兼任教師 呂治鴻 aka 艾利歐,曾在網路上對我進行言語霸凌,並以帶有性暗示的圖文性騷擾我
經校內性平機制調查後,2025年7月,性平會正式審議並認定性騷擾事實成立。
證明連結如下:
https://i.imgur.com/x7LhDIF.jpeg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該名教師竟於2025年9月重新獲聘,擔任台大大一微積分課程的兼任教師
我想提出問題:
台大是否認為,一位有性騷擾紀錄的教師,仍適合站上大一新生的講台?
這樣的續聘決定,是否意味著學校對學生的受教權與校園安全並不重視?
這不只是我個人的處境,而是關係到整體校園是否真正落實性別平等、是否願意保護學生基本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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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有個叫 Rico Yan 於2024年10月7日有貼一篇澄清文
有沒有關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你的回覆跟這篇文無關
"因故導致身心狀況不佳,在急劇壓力,不定時產生思緒錯
亂等現象,而多次在網路上對台大學長呂治鴻做出了一系列
嚴厲的指控,但這一切當我狀況回復後..."
"...並冀望學長呂治鴻能夠原諒我的不當行止。"
FB文與這篇有沒有關連啊?
為什麼教師是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而不是教評會呀?
因爲案件發生時他是學生 性平結果懲處後 台大聘他爲教師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19/2025 23:10:39問題可能是在聘任時根本沒人知道他有這件事?
是的。性騷擾決議只會讓當事人知道,我問了數學系辦,他們也說只要他不說,根本不會知道有這件事。但當我跟他們說了他有性騷擾案底時,他們詢問人事室後回覆是他的聘僱是照規則來的。所以我想就算一個人有性平案底,仍然可以被台大錄取做教師,豈不荒謬?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20/2025 01:46:55那就先要求性平會將結果通知教評會,看教評會怎麼決議
更新: 性平會告知我他們只能讓當事人知道 不能函送教平會 謝謝你的建議 已通知性平會
在這邊PO應該沒多少活人看得到了,如果你想影響數學系,
應該去辦公室,如果你想影響輿論……這邊真的沒多少聲量
倒不是真的想影響輿論 畢竟對方朋友很多(所以才能霸凌?)只是因為很喜歡Ptt的自由風氣 所以po在這裡 而且講出來 心情好過一點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20/2025 17:06:33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57.2 臺灣), 10/20/2025 17:07:03如果po交流板呢
他早就以妨礙名譽這個理由將我禁言踢出社團 但可笑的是我根本無罪
其實系上不可能不知道,因為學生獎懲委員會開會一定會通知
該系,至少主任、導師(指導教授)和系承辦人員都會知道,只
是性平案很麻煩,不能拿出來講,所以乾脆裝作不知道較省事
性平會是說他們只能讓當事人知道 會不會只會通知獎懲結果而不是獎懲是由給獎懲會知道呢
所以妳是說FB那位 Rico Yan 不是妳?
不用幫性騷擾案底的人講話啦
該篇有個推文"...覺得顏同學委屈真的很大..."
"請小心艾利歐 呂治鴻這個人"...原來是同一人啊...
看來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發生"因故"的狀況了...zzz...
性騷雖然是不當行為 但相對輕微 立案採取的證據調查也
不如司法程序嚴謹 這樣講可能有些人覺得很突兀 但對性
平法有點接觸的就會知道 目前對性騷擾的界定及範圍不要
說各縣市 各機關的認定標準有時候差異很大 有些單位甚
至採取「合理懷疑原則」而非無罪推定 性平法立法目的
很大一部份是給大家(特別是女性)一個最外圍的警告機
制 多半罰錢了事 並不如同強盜、性侵以懲罰、矯正導向
照理講性騷紀錄並非不得聘為教師要件 身為當事人雖然
不舒服 但比起全面封殺 仍然要注意比例原則 至少到目前
我雙方都不認識
更新:關於這個問題我也苦思良久 所以問了廣大網友們(不過很少人投票 樣本數58人) 有七成的人覺得不論情節大小 只要有性騷擾就應該被封殺 不代表我本人立場 供參考
https://meee.com.tw/MWUp5zT是 我也覺得依我的結果來看要全面封殺是不可能的(畢竟社會還是父權的)也在想這件事情是不是算了比較好 但是就這種人品的人教大一新生我實在無法接受 而且依我的狀況這更像是霸凌 不過涉及性 但因為對方的行為實在太誇張了 所以連委員也不得不讓結果通過(另他還有對我做過許多更嚴重的事情 但礙於沒有證據故調查委員只能就有事證的地方做處理)
樓上說的滿中肯的
想請問如果性平會不願意通知教評會該怎麼辦 ?會不會是你看到的都是性平案已通過的案例? 事實上在台大性平會 就學校保護學生及內部人員的程度 光是要讓案子通過就很難了(例如 舍監案)
以我呆過學生獎懲委員會的經驗,只處以申誡1次的性平案應該
在法律上算是滿輕微的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1/2025 14:34:37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1/2025 14:40:26
那FB澄清文是在澄清什麼,澄清誣告?澄清亂指控?
性騷被害者跟同案性騷加害者道歉?還是FB文不是妳寫的?
澄清這個涉及法律上的保密條款我不便說 但你看日期就知道兩者發生的前後 發出澄清文後他再性騷擾我 不過我要謝謝你讓我發現了他違反約定內容
我不幫性騷加害者講話,但也不幫任意指控的講話!
不管原po是不是真的受委屈 處理結果不如你意就指到社會
謝謝你的建議指教
父權 只會讓人覺得你有特定立場 說服力大大降低 委員無
法 我們也沒辦法聽你一面之詞就認定「嚴重誇張的霸凌」
存在 規章救濟不可能全面 社會也從來不是平等 當老師前
涉性騷就不能教大一那開車超速、室內抽菸也都不能教?
頂多就是人品問題 當老師行為不當遲早會被爆出來
這是個父權社會是事實 跟原po是否持特定立場、這件事是
否是個問題有什麼關係(?)不懂樓上的意思
按照原po敘述 關鍵應該還是制度設計上對於教師聘用資格
您的解釋很清楚 謝謝您
& 性平結果到底在什麼程度上須保密的問題@@
btw這類事情可以考慮和學生會、研協等聯絡看看
你去查聘僱標準不就好了,如果有寫到不能有性平案相關
的條款,那直接去檢舉不就好了,在這邊發是有啥用
原po說的難道是真的? 附圖也沒姓名
性平會的函文本來就不會有真實姓名 如果你覺得是假的 歡迎提告
附件圖片沒有姓名?何以稱之為[證明]?
性平會的函文本來就不會有真實姓名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1:52:50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1:53:24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1:59:51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2:01:28 ※ 編輯: ricoricoyan (1.162.131.85 臺灣), 10/22/2025 12:06:38這樣妳也不能宣稱那份文件是在說這個人
好像飄出父-父-父權的味道
FB澄清文涉及什麼保密條款?有判決字號嗎?
"我不知道","我不便說","身心狀況不佳","思緒錯亂"...zz
要投票先請投票者去看三年前雙方的說法啊,還"父權"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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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學生觸碰老師身體 造成老師感覺不舒服版友大家好 請問 如果學生故意觸碰老師身體 造成老師感受不舒服 這樣可以由老師提出性平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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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大生發文「被老師性騷」提醒同學 被點推 thelittleone : 所以教授是講過什麼嗎?有原D卡文 118.167.216.91 → thelittleone : 想知道教授「哪邊讓女學生不舒服」 118.167.216.91 經查,被告丙○○發表含有「有沒有人跟我一樣在學校被老師性騷擾過」、「深受其擾的我 還因此做了好幾天的惡夢」、「現在每天上學都要擔心遇到那個噁心的男老師」、「投訴過 了但是根本沒有用」、「希望各位女生多多注意」、「某老師特別喜歡約女學生出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