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網購規定拆封過就不能退貨合理嗎-三
※ 引述《marsqq (我是真的無賴啦′_>`)》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今天遇到件有點傻眼的消費經驗
: 分享如下
: 9/7我在三井3C網站註冊並購買了一張微星PRO B660M-P WIFI DDR4 Intel 主機板
: 9/9收到貨並拆封檢查時才發現怪怪的,WIFI怎麼是另外插卡的
: 後來才意識到買錯型號,B660M-A才是有整合WIFI的型號
: 查覺買錯當下也沒想太多,把主機板放回袋子貼回膠帶後就申請退貨
: 本想最多被收個整新費學個教訓
: 中間又因三井客服來電沒接到,拖了幾天才順利把東西收走
: 18號中午接到客服來電,提到主機板有拆封過,原想他接下來要談整新費的事了
: 沒想客服直接回覆公司規定拆封商品不能退,他會直接把主機板再寄還給我
: 幾番爭論無效後我也放棄了,於是向客服表示會到消保會申訴結束對話
: 當日已完成線上申訴,後續待事態發展再來更新貼文
: -------------------
: 坦白說今天讓三井把主機板退給我,大不了砍個幾百塊快速脫手
: 可能比我申訴成功,但卻被三井請求高額整新費還划算與省事
: 但拆封就不能退貨的規定實在是跟過往網購經驗大相逕庭
: 第一次到消保會申訴,也當學個經驗吧...
: 有其它大大也在三井或其它網購過遇到類似問題的嗎?
: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onsumers-loan-contract/711
我網購的經驗:
我7/17在PCHOME下單ASUS的螢幕,7/19收到。
https://i.imgur.com/0uV2Vfo.jpg
PCHOME發票日期是7/17
https://i.imgur.com/Ur9l3DO.jpg
收到螢幕後上ASUS網站登錄保固,我購買日期填7/19(因為我7/19收到)
ASUS以購買日期與發票日期不符,登錄保固未通過。
https://i.imgur.com/yaY8UOq.jpg
與ASUS客服溝通未果,我上網填了消費者保護會的線上申訴。
結果:
https://i.imgur.com/Fz4Yhif.jpg
保固差兩天其實沒差,我就是不服氣,憑什麼我連東西都還沒看到就開始算保固,不是兩天的問題。
-------------------------
我的主張:7/17下單不代表已經購買,只代表我有意願買這項東西,7/19才是交易完成。至於通路與廠商(PCHOME與ASUS)發票怎麼開,作業程序如何,與我無關。
ASUS客服的說法,就是以發票日期為主。
先不用管我跟ASUS看法的差別,A覺得這樣,B覺得那樣,誰說了算?不用A說也不用B說,讓第三方評斷,消費者保護會當第三方沒什麼問題。
所以不要聽網路上的,不管他身份是什麼,律師也好、網友也好,那都是他們個人的看法,他們都不是執行單位,說破嘴都不算數。
另外我還要講一點,ASUS的規定只是ASUS自己寫的,不是法律,我也不是ASUS員工,我沒有義務去遵守ASUS的規定,ASUS的規定能約束的就只有ASUS相關人員。
你都填了線上申訴系統,等結果吧,這才是正道,就是找處理單位依規定申請,不是誰誰誰怎麼說,也不是什麼條文寫什麼,找處理單位依規定申請永遠都是正道。
--
你這明顯是找麻煩!出貨日就是發票日
不然國稅局就會出現找廠商麻煩了
而且你什麼時候會收到廠商根本無法預測
所以不可能預判到貨日開發票,廠商的發
大家看吧,活生生的例子,廠商都願意改了,一個不相干的人不知道在激動什麼。
出貨日保固日都是認發票日吧?
處理結果跟發票我都貼上來了,我這次就沒跟發票日期。
※ 編輯: leo4603 (42.76.1.148 臺灣), 09/20/2023 11:43:46票日期,只能依發票號碼遞增不能遞減
找個屁麻煩 發票日和保固日不同違反哪條
規定了 國稅局管你保固日期幹嘛
保固是依發票日期為準,是那裡有問題?
發票日要開哪天沒差 但保固日不能少
樓上,跨年分你就知道麻煩了
發票日期跟下訂日期一樣沒問題
原PO爭取自己的權益也沒問題
說發票開哪天沒差的,應該沒開過發票
也沒被國稅局找過麻煩,這是可以罰大錢
以前我買東西也疑惑過,為什麼5/20買的
顯卡 5/30才收到 保固卻要少5天QQ
我的意思是,我不管你發票日要開哪天,那
是廠商的事,對我消費者來說沒差,但我的
保固日不能少,不是說發票日期不重要
找個屁麻煩,我工作就在協助幾家知名電商
,每家開發票時間都不同,有些喜歡隨出貨
開發票,有些喜歡出貨10天後再寄發票,開
發票的時間本來就沒有限制,自己要提前開
發票省物流自然要承擔這個成本
廠商願意改,和你的訴求無關,你是那隻
眼看得出來別人激動了?
精神股東,身為消費者天天幫廠商著想
說人家找麻煩 看起來的確很激動呀
你出示到貨時間 華碩也一律以發票為
主的意思嗎?
看起來超激動的w
主要是想知道 到貨時間證明有無提供
給華碩
另外根據內文 我不會跟華碩計較這兩
天 一般狀況 真的很倒楣 過保後1-2天
確實,大家說破嘴都比不上第三方裁定
我之前買家具,下訂當天付款拿發票,隔了
三周送到,保固也是從送到的時間開始算,
所以發票日期跟保固日分開到底有什麼困難
的...
才故障 華碩還是有可能會修
板上股東真的多
有時候就剛好差這麼一兩天就沒保固,
能多幾天當然要多幾天
開發票代表交易成立 成立後你經內部流程N天
後再交付貨物 雙方協議好沒人會管啦
所以你跟我看法是不同的,他發票開的是下單日,我不覺得下單日是購買日,下單日只代 表我有意願購買而已,離交易完成還有段距離。我沒要爭誰對誰錯,這篇的意思是AB主張 不同,就讓第三方判斷。
剛過保固就壞掉的例子也不是沒有
但我的話差2天不會在意…華碩保固問題不是2
天 常常一偷10幾天起跳
同事衰仔上禮拜剛好在保固前一天壞零
件
超好笑,但某種程度上來說也不算衰仔
還要使用者自己寄信提供證明才改…真的擾民
註冊保固天數這種東西,多數人應該都會
少幾天,認真想想還滿白癡的,內部怎
算
我不管,但你給消費者多幾天看起來足
是會死嗎==
能偷就偷啊 反正大家會說不在意
偷這天數真的會覺得這到底在偷啥小==
從退貨吵到保固了,雖說雙方議定好就沒事
了,但這麼多毛還是實體通路買好了,哪天
有人說晚上九點買的當天不能算,我也不意
外了
我覺得你觀念正確、某樓真的很奴
不過說真的,保固日國稅局也管不著
發票日等於出貨日但不等於保固起始日好
像也沒毛病,讚賞原PO維護自己權益!
本來就是以發票日期當依據 貨運延遲
又不歸華碩管
叫PCHOME延遲開發票才能解決
樓主訴沒問題,本就權益問題;現在網購行
為多.你廠商把保固的發票日期+上貨品平
均運輸時間(3-5天)就沒樓主的申訴產生了
。
這件事本來就是保固要以收到貨才開始算
,發票日期開哪天不會被釘是你廠商的事
。
前幾樓那是什麼神奇思維,貨運延遲
不歸華碩管,所以消費者就要吞嗎,
你消費者花錢為什麼還要自己扛這種
事,你東西有因為這樣便宜賣嗎,要
也是華碩跟PC家談,或是乾脆就讓步
從到貨日開始算,股東真的是多。
原po也是有一點誤會,商家發票開得出來
就是交易行為已經完成,不是代表下單意
願而已。但是主張保固應該以消費者實際
收到商品開始計算,我認為有道理。
PCHOME這樣開發票是預收款,十七號的時候PCHOME根本還沒收到錢,這張發票的意思是PC HOME預計會有這一筆收入,等錢入帳的時候才會轉成正式收入。 開發票不等於已經交易完成,PCHOME不是7-11,所以他的流程很死板,這也是大公司必要 的,七天之內我都還可以退貨,這怎麼叫交易完成呢?
本來就應該從收貨時起算
怎麼有人討論貨運和發票問題?所有問
題都在華碩如何認定保固起始日而已,
和其他人有什麼關系?顯然是否只用發
票當依據是值得被檢討的。
我不覺得ASUS偷保固,因為ASUS改了嘛。第一次跟ASUS客服溝通沒結果我也不意外,ASUS 客服一定是照ASUS規定走的。 不是偷保固而是怠政,ASUS便宜行事。這是只有網購才會發生的問題,實體店不會有這個 問題,網購運送的時間差ASUS懶的處理就丟給消費者,我不服氣的地方就是這裡。
※ 編輯: leo4603 (42.76.1.148 臺灣), 09/20/2023 12:55:24但原po回文主張,發票開立日期應為他收到
貨品之日期。我是覺得這篇焦點太分散了,
但靠著消費者權益大旗就是會很多人挺
我從來沒有說過發票要開19號,我自始自終說的都是19號才是完成交易,保固應該從19號 算。 你誤會了,發票是可以這樣開的,我沒有質疑過發票日期,是保固開始日期,是ASUS不管 從哪裡購買一律由發票日期算保固的政策。
我覺得你找錯反應對象了
你要找PCHOME叫他們重開一張發票才對,AS
US那邊只認發票你是能怎樣
我結果都貼上來了,AUSU改日期了,我的保固日期跟發票日期不一樣。 我能這樣。
※ 編輯: leo4603 (42.76.1.148 臺灣), 09/20/2023 13:01:40實務上,保固的問題很好解決,延長就好。
延遲起算問題一堆且增加成本,起算維持發
票開立日期就好。根本改善方法就是廠商自
發延長保固,但根據商人尿性能裝死的肯定
是多數,就會演變成,在意的消費者自行爭
取,但第一時間還是給你拗一下,你踩硬一
點才會去個案修正。只要延長保固不成為常
態,在商人眼裡就是少賠便是賺。
沒錯,就是這樣,就懶的實體跟網購分開處理。我還想過,既然註冊保固要提供照片審核 ,那多傳一張到貨日期的圖片是有多難,偏偏就是不這麼做勒。 不過也不意外啦,這篇就好幾個活生生的例子,有一批股東支持廠商擺爛呢,那廠商幹嘛 不 擺。
pchome開發票的問題,怎不先找pchome?
還真有勇氣買華碩的東西
針對回文,他就是偷保固,不是說還了就不
算偷,然後你怎麼會有實體通路購買沒這問
題?君不見多少人反應過拿實體通路發票註
冊,保固還是少了好幾天。
推,維權的人多了廠商就會自動增加一點
保固日以免爭議了,當然要成本增加提
早售價也合理
話說包含這篇在內, 因為這陣子也有常
看到刀碩包含保固期限在內的相關推文
的感覺, 所以剛剛去看了一下自己一些
刀碩零組件的註冊資料
4
要華碩多檢查貨運單才好笑吧 華碩看
發票又不管你網購還是實體門市 開發
票的也不是華碩 有問題找店家很難嗎
我只能說,你站在一個純純的消費者立場去
看待這件事,跟廠商本來就是立場衝突的。
我不認為廠商一定錯/你一定對,但在爭取
消費權益這個大方向我是認同的,但個人還
是覺得你毛很多,吹毛求疵也未嘗不能是一
項優點。
結果剛剛看了之後, 不知道該說幸好有
看, 還是說不看還好看了皺眉頭
兩邊立場不同,交給第三方去判定很好啊
幾項符合上網註冊延長保固4年到5年的
居然在明明有註記已參與活動(上網登
錄延長保固)的狀態下, 都還是維持原
始保固年限的, 根本沒延長....
好棒
最扯的是其中有一項應該是原本4年保
的主機板延長後應該要變5年的, 資料
很有道理 推 真的不是差兩天的問題
上若是維持原本4年就已經夠讓人白眼
結果資料上顯示的不但不是原始的4年
居然還縮水變成只有3年了, 而且明明
被國稅局找麻煩那是店家或廠商的問題 消
費者還要替他們想?不愧是鬼島啊
有登記註冊/發票日期, 結果資料顯示
的保固日期居然還是從出廠日開始算
看樣子這兩天要找個時間先去把零組件
的外盒都找出來先核對過一次, 如果無
誤的話要聯絡刀碩請他們給個交代處理
理一下了才是...(特別是應該是4年保
華碩願意改日期是很好。不過事實上華碩
保固條款在你購買前都寫明看發票了,那
我不覺得華碩有什麼問題
的不但沒延長成五年, 還縮水成三年這
是什麼神操作啊...但為了避免是我記
錯, 總之會先去找盒子出來核對)
加油
原本應該還在保內的東西, 資料上直接
變無保, 真的神了! 刀碩 XD
總之, 先找盒子確認自己確實沒記錯弄
阿對 從華碩角度上來說,如果已有先告
知
規定照發票日期起算保固日期,同時又沒
牴觸法律,那其實他們照著他們遊戲規則
沒有問題的
錯, 以免錯怪刀碩....然後模糊的印象
同意,要收到商品才開始算保固才合理
中之前好像有在板上推文中看過板友遇
過類似問題, 然後問刀碩刀碩講說是顯
示問題還啥, 但實際效期有延長的....
但如果是那樣, 刀碩那個登記資料真的
要想想辦法更正啊, 不然給消費者看的
資料不對不是在搞笑嗎? XDDD
厲害,如果大家都像原po這樣積極也許台灣
的消費環境會更好……
樓上K保固頁面跟延保頁面好像是分開的
?
笑死 上面說購買日期起算的 買車的要不
要也從下單日開始算保固? 交車半年一
年直接過去了就問你要不要爭取
通常買車發票日期是開在那天...
就算你訂金先開一張
交車付尾款也會再開一張
所以訂車也照發票日也沒啥問題.......
是不是有人沒買過車 汽車購買日同發
票日 領車當天才開發票 沒見識不要
大聲嚷嚷
*第一句錯了通常是開在交車日那天
就說pchome可以做到領貨之後才開發
票 保固是pchome 偷走的
下單=有意願購買。給發票=有意願出貨。
所以當消費者下單,而電商給發票的同時
,代表兩造在交易上達成一致,這時交易
就應該視作成立
你們猜上次黑單的id,現在跑來噓文的有幾
個,嘖嘖
其實兩天也就算了,有時候買冷氣一等好幾周
其實這case裡有問題的是pchome不是華碩
討論已經延伸到買車囉?那買預售屋的怎麼
辦?消費者權益在哪裡(誤
樓主有理華碩也有理,但消保會都幫樓主背
書了這些噓文的...哈哈
我噓原文討論退貨,但此篇延伸到發票開立
日期以及保固期限,現在只要是扛著消費者
權益大旗就可以文不對題嗎?
原文最後一句:有其它大大也在三井或其它網購過遇到類似問題的嗎? PCHOME是不是網購?我是不是跟原po一樣廠商跟消費者主張不同?然後是不是也一樣寫了 消保會的申訴單? 是誰文不對題?
※ 編輯: leo4603 (42.76.1.148 臺灣), 09/20/2023 14:15:51預售也是交屋後算阿,所以拿車、屋
救援都不妥,都是交付後才算的
我提預售屋的原因是因為延伸討論已經太多
過份模糊主題了
閣下意思就是凡是消費糾紛都能規律為類似
問題,這地圖砲開得真大
人家是在講有爭議交給第三方仲裁
自己看不懂說人文不對題
所以大家不用理他,他自己贊成這點,還特地引用我的文表明。 他都這樣了,就當他空氣唄。
交由第三方這論述沒問題,但文中所述很有
趣,既然都不要聽網友說什麼,那就表示討
論沒有價值?那發這篇文的價值是?
我認為你沒問題,不代表贊同你,少在那邊
腦補
sa應該是覺得原Po開新串出來討論卡好
引用是為了讓你好好看自己打了什麼內容。
「不要聽/看他人個人的看法」。那憑什麼
要別人聽/看/接受你這篇文要表達的東西?
你要不要好好看一下思考一下你到底寫了什
麼東西?
做的好~聽低能網友在那邊瞎bb完全沒屁用
直接叫執行單位出來就知道結果是什麼了
於理你站得住腳,華碩去計較那兩天也太無聊
但正好遇到更無聊的你
收到貨才開始算保固+1
難說,搞不好華碩就保固精算師,讓你剛
好產品就在過保一天後出事,這時爭這一
兩天就很重要了
五樓講跨年份啥的,根本連問題都看不
懂
從物流簽收日開始算很難嗎…發票只是購
買證明而已
保固一直都是算發票日啊 而且保固也不
差這一兩天吧
幫推 奴性基因刻在骨子裡 有人爭取自己
權益還要亂酸
如果你自己買 兩三天後才回家你的主張在
運送端從貨運變成你的時候是不是不會改變
人家讓你改是對顧客好 所以可以考慮繼續
支持這樣
哭啊,我都沒注意到這點,感謝。之
後一定爭取
下一篇:保固跨閏年二月多一天的話怎麼算?
一堆錯誤觀念程度真的有差
我是華碩的話 保固條款上一律修改文字
例如 發票日期+4年保 若以到貨日期則+3年保
以後就不用怕這種來揮的
網購是次等消費者嗎?不想做網購就別做,
實體通路鋪貨就好
從物流簽收日算本來就不容易 哪麼多物流系統
不是每間物流號碼/到貨日期/產品名稱 都同時
顯示在一頁面
道理是對的,只是實務難免有很多苦痛
你是對的,保固本就該從驗收合格開始算
或許有一天會進展到直接發票+一個月算
之類的,因為發票某個程度上兼任了其他
面對政府的需求,又有作業上痛點導致
可能哪天時候到了就進步到其他算法了
保固日是廠商條款雙方合意 法律沒有規定怎麼
保
覺得不合意可以不買 或 發起網路公審抵制
驗收合格??理想是美好的,但現實是殘酷
的。484把保固和瑕疵擔保給搞混淆了?
驗收合格? 變成你只要錄影哪時候拆封上機
其實在這個案例還算好解決,畢竟對方
就要以錄影日開始算起保固 哪個天兵要來試試
廠商夠大,就是把系統改成發票後若干天
我是覺得不合意時,在不買與抵制之間可以
多一個協商的流程,此篇也的確是協商成功
的例子。
都算,可以解決普遍絕大多數情況了
其他行業小商家在實務上才比這個頭大
這還算系統上有機會理想收場
看看上面一群狂奴亂舞 真有趣
保固日期跟發票日期脫鉤不就解決了
推 東西都還沒到就開始算保固根本不合理
只是華碩懶的跟你吵而已
第三方都給結論了還有人能幫廠商哭委屈
,台灣真的是商人天堂
第三方結論你沒看清楚吧 是從發票日算起啊
只是溝通協調後華碩願意讓兩天結案了事
很單純是雙方認知糾紛,廠商也不算硬
凹,第一是若是已收到貨為主,那我怎
麼知道幾天後消費者會收到?公司要怎
摸開未來的發票?第二是若公司內部認
知可以放寬出貨後7天內都可算保固日期
,網站的註冊設定可以調整就沒問題,
所以這是廠商自己認定過嚴,沒有站在
消費者立場考量,但基本也沒有錯,所
以你吵,那就給你,只是還要往上提報
特案處理,很麻煩就是
換個廠警 如果你不是現在剛買沒壞的時候揮
而是剛好2026/7/18壞掉出來揮這兩天的保固
華碩恐怕就沒那麼輕易讓給你了
因為條款上記載以經銷商發票為準 消保會回函
也是認定此條款有憑有據
現在讓給你 基本上他要承擔剛好兩天保固成本
可能期望值趨近於0成本
稍微爬了一下,發票依規定是收取貨款就要
開立,所以主張收到貨才算成交開立發票是
不行的。把發票開立日期跟保固期間分開來
看比較恰當,只是廠商多以發票開立日期為
依據來計算保固起始日。
一樓超激動,本日最好笑
一堆瞎挺的連思考求證都不會更好笑
會說發票收到貨款就馬上開立的,明顯沒
在公部門待過,不管學校還是公家機關多
的是到貨驗收或完成勞務才能開發票請款
核銷的好嗎?
sleeplist: ……直接發票+一個月算;Intel
就這樣作,之前買SSD 收到還多半個月到1個
月保固。
樓上你這樣要揮也是可以揮啊 37個月為啥不是
到貨日開始算37個月 而是發票日算37個月
那個+1只是心裡感覺而已 在條款上其實沒差
難道華碩寫成保固為發票日35個月 +1個月
這篇樓主就決定不揮這兩天了嗎????
如果是的話 只能呵呵
公部門採購/發包,是可以拿來跟一般消費
相提並論?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2條
是有公關部急著帶風向?
我還懷疑有潑糞大軍咧,髒水互潑起來,嘻
嘻
扯公部門的真的是高普考進去的嗎?那些流
程是採購法規範的吧
連結,可以配統一發票使用辦法12條一起看
sppmg:tkx分享,感覺合理推測可能發生
還是有差的,因為民情以整年論時
你凸出來的並非完全沒有解構性
不過後來想想畢竟這是大廠,只要發票登
記系統上處理出登記寬限值就幾乎解決了
那保固條款也是要清楚寫上寬限值是提供給到
貨日延遲的寬限天數 不然最後一樣輝為什麼是
發票日不是到貨日
就如同我稍早提到的,最簡單且消費者能接
受的方式就是保固結束日延後,事實上目前
也沒廠家能設計出產品能精準的在消費者手
上特定時間就故障,期限展延其實對雙方的
風險是差距小到可以忽略。
這就不是多久的問題 是在揮起算日的問題
寬限天數的訂立原則可以寫的詳細清楚,現
行各家保固條款也是落落長不差多這一段ww
要灰什麼都可以灰,許多契約內容簽名後,
條款內容勾選同意後,有爭議還是照灰,要
做到沒人來灰根本是錯誤期待
乾脆都跟APPLE一樣連上網才計算保固
技嘉官網註冊發票日期+延長保固,基本
上根本不會有樓主的問題。
技嘉的發票開立日期是物理到貨日期嗎?
*物流
自己說公部門採購核銷不能跟一般消費比
,然後又貼下面的新聞打自己臉,我也是
醉了
然後還去扯採購法,採購法哪裡規定發票
要在收到貨款馬上開立你找給我看?
自打臉的是誰?我打什麼你有看清楚嗎?
誰說採購法在收到貨款就要開立發票?你嗎
?
新聞內容是什麼看了沒?幫你畫重點,不要
什麼都沒看就急著來把屎潑我身上
發票達人崩潰完了沒?
自己唬爛收到貨款就要馬上開立發票,被
舉公部門學校核銷流程打臉後,又開始扯
採購法,還鬼扯什麼考進去的,唬爛被打
臉認錯就沒事了,扯那麼多你有什麼成就
感嘛?
??? 買賣雙方書面同意啊 各位到購物網站有看
到下單有另附買賣開立承認日期的同意書嗎?
扯到要另用書面同意的項目 的確有點跳針
真的差了那幾天,要出保時候不給再申
訴就好了,剛好在寄貨時間差,通常都
會認
不然保固寫的再好,遇到潮保都一樣
潮保阿冷筍阿
我覺得他跳針的很有成就感,都說了是「統
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2條的內容,裡面中文
字有看不懂的可以提出來問。他提的公部門
採購發票開立流程則適用「政府採購法」規
範之,不過他很醉一直在跳針可能還是會看
不懂。
just大提到的跟我想法做法一樣,一開始就
爭取保固日期未必能用到。需要時提出異議
再爭取也未必爭不到,相關資料要留存好即
可(訂單日期/發票日期/到貨日期…等等)
。但也能理解有的人希望能防範於未然有備
無患,總歸就是保固期限能有個多數人都能
接受的方式就好。
你們為什麼不直接按黑單呢
這就是為什麼網購需要完整的契約定義什麼時
候交易完成,原PO這個案子就只是因為雙方的
交易合約沒有寫到交易完成的定義如何所以才
能用收到商品的時間爭取,這也的確是傳統法
律上認為可以作為交易完成的時間點,但只要
之後的交易明確在合約內規定扣款成功下單程
序完成後就算交易成功,消費者若不同意此項
認定就不要使用本網站的服務即可
XX使用同意書又臭又長沒人要看就是被揮出來的
幾個人越愛揮 其他大眾就越痛苦 乾脆不看了
不看了遇到 又開始想揮 然後合約書就更搞剛
以前打勾就好 現在還有那種偵測你要滑到底才
打勾 越愛揮就是這樣
然後又開始鞭這網站好麻煩 買個東西/弄個註
冊保固 步驟越來越多
買個小東西而已 藏在那麼多字誰會去注意
繼續用人情常理去揮合約書裡的字
此例爭議點應該是「契約成立時間」,而非
「交易完成時間」。傳統消費行為是很簡單
明瞭的繳錢拿貨開發票,契約成立到完成交
易一氣呵成感受不到差異,但網購卻因為異
地交易貨物抵達時間一定會有時間差,那消
費者自然會覺得商品還沒到手怎麼保固時間
就開始跑了?此時契約成立時間與交易完成
時間的差異就很明顯了
不要買這牌子就好啦,這麼多牌子能買
一個照公司規定,一個照法律規定,硬碰硬好
@850:你引用的截圖怎麼少了前半段?是還
在醉嗎?你還要硬拗我在硬拗嗎?
凹到不代表你是對的 奧客也常凹一堆東西啊
人家只是懶得跟你吵 浪費時間而已
然後還會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最聰明 公告週知
被嘴又惱羞說別人股東 不能反駁你
一堆錯誤觀念 但我想原PO也沒在聽人勸的
本來想說點什麼 但還是算了
不要跟智能有問題的人講道理! 那是浪費
時間!
坦白講,法是一回事,但實務的確是有爭議..
ASUS保固明確寫出廠時間或發票日期
,不訂到貨日是因為消費者舉證困難
吧,而且不是每件消費都網購,個人
覺得雙方都有各自考量點,也都是合
理要求,只是為了兩天要走到消基會
協調…這倒很少人願意浪費時間跑流
程,大多消費者都願意吞下去這幾天
的保固差,華碩也不會為了這極少數
案例修改保固原則
此外,網購結帳完就是交易完成了喔
,才不是什麼預購…這點原PO理解有
誤
在意發票保固起算日請實體店面購買
。
這太歡了吧 是來釣魚的吧==
某些 XX使用同意書真的是被揮出來的XD
之前看到鼎泰豐被小籠包燙到的新聞
也想說倘若上綱到極致就是餐廳也會有XD
一堆崩潰仔在這邊一直崩潰也是蠻好笑
這常識真的沒救
不爽不要買asus的東西囉
妳這流程有點奇怪吧,應該是要求購物平
台出具物流到貨證明再讓 ASUS 依據該證
明計算保固日期,不然 ASUS 哪知道妳哪
天收到貨而且妳提供購物平台的資訊萬一
真的起爭議平台又不一定認帳。結果妳完
全沒有把平台拉進來XD
感覺在亂 真要這麼計較的話活太也太痛苦了
推
佩服為了兩天爭取 如果是我會等出保才爭
取 有人買正餐必拿衛生筷跟湯匙 那是因為
他覺得那是他的權益 就算自己就有個人餐
具 講白一點 一點虧都不願意吃的人 往往容
易浪費公共資源 有人為了10元折價券要退貨
重訂 也聽過買十樣東西要開十張發票的 消
費者其實都沒錯 也確實能爭取 但這樣的人
生不累嗎
他累不累是他的事,他可以批評別人說的話
沒用,相對的也會有被批評的機會
3X
好啦先說結論:他不給退不合理 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 未拆、未使用,除了那些排除的商品類型 其他的隨便你退:心情不好、快遞不帥 也可以不用理由都隨便你退,不用負擔「任何費用」19
雖然下面講的與本版可能無關,但是我還是想回一下這邊 1.發票日可以是「刷卡當天~ 物流到付款日(例如全家取貨付款)+15天」 每個平台、每個付款方式,會影響發票日的不同 2.廠商不會知道「你什麼時候拿到」 到底是到店五天後你去拿、還是物流弄丟了、或者6小時內你就拿到19
) : 不過消費者想要方便、或者優惠,那麼犧牲三五天的保固也不是說不過去的事情 : (不然就實體買吧、照顧一下實體通路) : ------- : 補個電蝦點:13
不知道能否請民法專業的版友來解答? 產品保固 (主機板保固五年 顯卡保固五年) 這些 因為保固條款 法律沒有什麼硬性規定 等於說就是契約自由 所以 保固起算日 就是看雙方議定(但其實就是廠商在規定,消費者沒啥權利) 不論實體店面或網購,我想絕大多數廠商都是看發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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