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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有關育嬰留停原因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請益] 有關育嬰留停原因消失作者
Saytzev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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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台北市公托規定 受托後需二十日內復職

是因為受托算是留停原因消失嗎?

另外 新北市卻只需要在三個月內復職

這樣算是違反憲法上的平等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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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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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ds06/22 18:201.是 2.不是

loking06/22 19:24有托嬰就不能留停?

Mancer06/22 19:37快去打官司,真的好奇

DAEVA06/22 20:58再生一個

ezmantalk06/22 22:53你看一下留職停薪辦法第7條第4項 新北市是不是誤會什麼

ezmantalk06/22 22:54這樣解讀 對當事人影響頗大…很容易讓人身分喪失啊…

Sandytw06/22 23:30樓上XD 原PO只是想小孩送公托後多放一下無薪假嘛XD

LiYiKang06/22 23:39那你(妳)算不算刑法的詐欺或是意圖使台北市政府社會

LiYiKang06/22 23:39局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呢?

snake7971506/23 06:49就是有這種人?

askker06/23 12:45貪污治罪條例

maniaque06/23 12:50公托不是留停消失原因,請勿反因為果

maniaque06/23 12:51而是公托收托條件之一:父母一方如有以育嬰申請留職停薪

maniaque06/23 12:51應於入托後即刻向機關申請回職復薪,並提交在職證明供

maniaque06/23 12:52收托機構備查,最晚必須在三個月內送到公托中心

maniaque06/23 12:53以上是新北市公托申請表上面寫的內容

maniaque06/23 12:53新北市講的是 "應即刻申請回職復薪"

maniaque06/23 12:54最晚應於三個月內要把在職證明交到公托中心備查

maniaque06/23 12:54誰在跟你講 "三個月內復職" 就可以???"

maniaque06/23 12:55看不懂 "即刻" 這兩個字嗎???

maniaque06/23 12:56平等原則? 平三小哩.....U bike 2.0 五億怎不平等一下?

maniaque06/23 13:08補充,是"即刻申請回職復薪,並提具相關證明供公托備查"

maniaque06/23 13:09以及"至遲應在入拖後三個月內提出在職證明供公托備查"

maniaque06/23 13:09也就是 ....這是兩個條件

ZE553KL06/23 15:26樓上高手的服務機關真有福氣 得人才而用之

ZE553KL06/23 15:27業務一定辦的又強又順 讚讚讚

ZE553KL06/23 15:29不愧是ptt第一公務員 見識了 佩服!

ocean120206/26 11:07只要有三歲以下幼兒並符合規定就可以育嬰留停,就算送

ocean120206/26 11:07托嬰中心或念幼兒園也可以吧?

maniaque06/26 21:54所以上面才講不要倒果為因

maniaque06/26 21:55公托收托條件之一,就是有育嬰留停的,要取消留停...

maniaque06/26 21:55不是留停辦法有講,有公托就不准繼續留停..

blowchina06/27 10:45推 推文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