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問缺]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編審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問缺]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編審作者
shna
(天使在對我微笑)
時間推噓10 推:10 噓:0 →:9

工作項目:
(一)本市自治法規之研擬。
(二)本府各機關法令諮詢意見之提供。
(三)訴願案件之審議及相關行政業務之辦理。
(四)消保業務。
(五)其他法制相關事項。

請問目前北市法務局的工作環境如何?
研究了一下編制,
大多都是8職等編審
還有少數7職等科員
那編審的業務是否較繁重
工作項目看起來是全局的業務
那是如何分配呢?
感謝有前輩回答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94.92 (臺灣)
PTT 網址

sigit11/22 21:19哈哈 4%仔 哈哈

cbakyle11/23 06:50一樓這言論是否違反版規呢?八卦版看太多,走錯版嗎?

sl30011/23 07:42一樓有事嗎?

kediflower11/23 08:52我還以為來到八卦板.....

conan80611/23 11:09台北市政府上班就4%仔喔?一樓腦子真棒~讚讚讚

pilk11/23 11:20覺得不比基層繁重 相對算可以了 責任也不是這職位在扛

rdu2015911/23 14:53一樓保重

pttfm11/23 16:59看到工作項目應該就想跳過了吧

kevin60033911/23 17:45以為是八卦版.......

aisansan11/23 19:13看分在哪個科室,就做哪個業務,哪有可能全做

aisansan11/23 19:14就算你想全做,機關還不准勒,別以為自己多有能耐

colbert062611/23 20:48這項目是整個法務局業務不是一個人要做的

aisansan11/23 21:12通常會寫全局業務的原因有二,一是進來後放你在哪個科

aisansan11/23 21:12室都可以,二是往後調動你去哪個科室也都可以,不要再

aisansan11/23 21:12來吵當初應徵時,工作內容只寫某某項目,藉此主張不能

aisansan11/23 21:12調動業務和科室

aisansan11/23 21:18因為確有人會爭執當初應徵的是某科室某職務,為什麼進

aisansan11/23 21:18來的工作內容不同了,或是做了一段時間要被調動了,諸如

aisansan11/23 21:18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