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染疫可以聲請國賠嗎?
感覺不行
國賠法第二條: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
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國賠法第三條: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
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從第二條觀之, 他叫你回來上班, 是在執行管理措施, 並不是執行公權力,
第二條就踢掉了
從第三條觀之, 你是被同仁傳染的, 然後機關可能也不知道那個同仁有病
並不是公共設施管理有欠缺,
然後, 嚴格來講, 機關辦公室可能也不是公共設施(有別於公園)
所以第三條也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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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民法 侵權+損害賠償, 比較有機會 (民法侵權的構成要件比較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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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202.21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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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219.85.202.217 臺灣), 05/24/2021 20:55:17
推
確診者只隔3天就被叫回來上班,是否構成第3條?(舉證問題
→
暫不討論)偽陰性的可能是存在的,現在連人力最缺的醫護都要
→
求要隔離7天了
→
更正:確診者的接觸者
→
不過民法的要件確實比較寬,效果基本上也是等同於國家賠償
推
六十歲以上的比較有事,以下的你甚至舉不出實際損害
29
Re: [新聞] 國安基金今開臨時會 宣布明起護盤給賠錢的空軍們 國安基金隸屬行政院,設有委員會11-13人 國安基金發新聞稿說要護盤算是行政事實行為,觀念通知我要進場護盤囉 因行政機關的事實行為造成損害,可以依照國賠法申請國賠 國賠法第二條29
[問題] 高雄馬路的品質?2022.07.19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 直接分享影片 短短16秒而已大家可以看一下 這路真的爛到可以讓騎士自摔 穩穩直線行駛 輾壓到那種不規則凹凸柏油9
[問卦] 停電蒙受的損失告國賠會賠吧?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 害賠償責任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 員。4
Re: [新聞] 統神支持「恩恩爸」提告政府!精闢分析「阿肥看到以後想問問八卦板的駐板律師們, 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直接來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第二項: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3
Re: [新聞] 法制局一句「不擇手段」....城中城國賠公國賠法第2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 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2
Re: [新聞] 恩恩爸深夜悲痛發文 申請驚人國賠數字國賠要件,公共設施管理不當或欠缺,這個應該不是,跳過不討論。 另一個要件, 公務員執行公權力有故意過失,導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有損害。 這裡面: 1.公務員X
Re: [黑特] 快被恩恩爸笑死 要求國賠一元整據我了解...............。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 害賠償責任。 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國賠定義X
[問卦] 自費住防疫旅館的能國賠嗎?國賠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國賠法第二條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不用自己雙標要不要怪政府 符合國賠法的就怪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