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慘遭兩大過免職
: 推 lu199: 該員定會提救濟申復,另如所述事實、縱有影響了局譽,也是制 06/16 14:28 ^^^^^^^^^^^^^^
: → lu199: 度問題,免職處分太重,不符比例原則,覺得最後會重新核處;且 06/16 14:28: → lu199: 警大撤銷真的依法?(要挺得住考驗) 06/16 14:28: → iLtz: 我比較好奇考績法§12,III,(5)"致嚴重損害...聲譽"如何判定 06/16 19:10 ^^^^^^^^^^^^^^^^^^
我覺得官司會輸,
(1) 嚴重損害 ... 聲譽, 怎麼認定?
一般人的經驗阿, lu199那幾個字就是一般人的經驗,
確實已經影響警譽了
(2) 航警局給予6個乙,
還好給六個乙,... 不然要是連續六個甲,
官司還有一點點的機會贏,... 這種常常發生, 機關連續給甲,功獎不斷
,.... 最後以工作不力的理由免職, 自己打自己臉, 機關會輸
但這個 case 沒這個問題
(3) 現在大概只能爭執比例原則, 處份是否過重, 有沒有大砲打小鳥?
審查三原則
a. 適當性: 免職有沒有助於警譽的維護? 也就是說 "警譽是目的",
"免職是手段", 當然有阿
民眾感覺有在處理這件事
b. 必要性: 有沒有其他侵害更小的手段, 也可以達到維護警譽的目的
, 其實沒有,... 因為考量到他連續六年乙等,....
調職對他侵害是比較小,... 但調去新北市, 新北市犯賤,
要收你航警連續六年乙等, 主管評語都不好的?
不可能阿,.... 所以已經沒有替代手段了
c. 衡平性: 不能以過於強烈之手段只為了達成重要性極低之目的,
"警譽"是重要性極低的目的: 顯然不是
"免職"有手段過於強烈嗎? 其實沒有, 免職不是褫奪公權,
他還是可以重考(外軌), 或其他公職? 不影響他下一份工作
(4) 八卦板有人講到: 他已經自白, 平常沒有在工作了 (這法官的心證
一定嚴重傾斜)
去法院當然可以主張, 但贏的機率低阿, 特別是人事行政的事項
又更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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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專案考績還沒確定,當事人只是先停職(考績法§18)
尤其考績會在會中追加成二大過,是否餞行§14,III 存有疑慮
自白沒在工作應該是賞他吃兩塊餅
出勤本身就是工作了
有客觀的事實行為是打混摸魚,吃丙很合理。連吃六乙,
要連結打混摸魚的事實,我是覺得很困難
搭配他的自白po文呢? (他這個自白, 完全符合任意性的要件)
※ 編輯: bota (27.105.28.223 臺灣), 06/16/2021 20:30:18但去年考績他吃甲
耍嘴皮子可以當證據,法院可以廢了
刪監視器畫面的所長,都沒被記兩大過免職了
笑死了,一堆違法騙票、搜索、盤查、侵犯人身自由、縱
放人犯、毀滅物證、丟毒品的都不算嚴重影響機關聲譽,
都沒被兩大過免職了,在網路上唬爛打嘴砲的廢文反而成
為嚴重影響機關聲譽的鐵證?就算講的是真的,警察沒開
過單、沒受理過報案到底算什麼影響聲譽啊?航警要受理
報案機率本來就低,也更不可能開單吧,兩個月出國一次
,人家只要符合請假標準,長官也准假,出國算什麼影響
聲譽?承認上班滑手機看書就要被兩大過免職,有多少公
務員要被開除的?
滅證沒事兒
耍嘴皮惡性重大2大過
網路發唬爛文=自白@@
光搞到要走訴訟不論結果都已經輸一半了
如果他說是文章是反串,只是要鼓勵後進考研,不行嗎
叭叭 觀感不佳
建議先去調查一下他說的是不是實話,萬一是呢XD
8成會被撤銷 他的行為考績乙等已經為他背書
耍嘴皮子要免職 別傻了
哎呀能不能翻案就看有沒有黨證嘛
拿六乙是真的很爛的,尤其又是從一畢業就吃乙
二大過免職跨不誇張,還是要看跟什麼比,舉證要下工夫才
行
免職要先出來洗風向讓外界覺得很嚴格有處理阿 事後輕輕放下
反正現在大家都在比誰比較會喊聲 後續沒人想追情況如何
吃餅才叫很爛 或者先前又有其他懲處申誡紀錄 不然6
乙很難連結很爛而且他最近還拿甲
只能說這篇從一開始就是站免職的立場來論述 不客觀
正式合格後 免職真沒這麼容易 這案還是直接2大過
丙都要具體客觀事實,舉輕以明重,免職至少要有具體客觀
事實!主觀上認為沒在工作,和客觀上有沒有,就像ptt的
笑話,每位都嘴砲30cm或F,實際上?歷年都沒考丙的事實
,合起來會變成有事實?
怎麼好像免職比考丙還好拿
6乙很誇張?原來食蟻獸只是唬爛
比例原則的涵攝好像有點粗糙呢
會覺得六乙就是爛的,你是中這個體系的毒有多深啊
警政署故意不提去年考績拿甲,事實是6乙完有1甲。而且乙
等在考績認定不是代表工作不佳,丙等以下才是。
外面隨便吹噓就是自白?
我以為應該是具體調查他到底工作情況如何?
不然誇張點 我每月加班一百小時 但對外說很輕鬆
這樣也符合免職條件?
至於警譽 就像上面說的 一堆更誇張的也沒免職
看來砸警局嚴重性<<<網路嘴砲?
我人家連6年都得第二名獎金半個月捏
哪裡不好了
說我工作不力還給我半個月獎勵喔
堵住目前社會嘴而已。之後救濟成功復職滿點
如果上法院說是自嘲自己,不知道會怎麼判?
拿乙表示就普普通通,年資六年不算資深吧,抓個其他單位
菜雞的考績來看,也是吃鴨子多吧
最後能打贏的機率不低,不過也回不去了,就當退職金吧
警界想搞自己的玩法 司法應該把阻止它
恆平性也可以考慮,酒駕都只有記大過+丙等,這個比較輕微
吧
很簡單啊,看看遞補他研究所那個布袋港的港警,6年內有
沒有受理報案跟開罰單就好了,有的單位就是爽,不然不會
是分發志願一二名,嘴砲都不犯法了,何況說的是實話....
不要說酒駕的沒被開除還屢受署長青睞一直想讓他升官啦
,連違法騙票被判有罪緩刑的都沒被開除了,原來在警政
署心中網路上發廢文說笑話的遠比違法瀆職的罪不可赦,
到底誰才影響機關聲譽啊
原告只要講那些只是傳聞證據,非內心真話,應可勝訴
因為言論自由被免職,那綠共可以控制公務員了
自白不能當證據,除非已經形成法官"心證"~法官偶最大!!!
這種見校,只會讓人覺得警政系統~人權,法治要加強啦
綠共執政後言論自由真的大幅倒退。
印象中之前有官員說乙等也是優秀的公務員,因此要以連六
乙說他爛這樣也有點牽強。
如果這個案例最後成立,那不就是鼓勵以後同仁們吃乙,就
通通給他申訴、打官司下去了?
連乙這件事可以超譯到汰除喔,也是神邏輯
就是看法官吧 看要採哪個說 好歹運XD
台灣司法最厲害就是參考一多甲乙丙丁說 不滿意還可以
自創"實務上說" 所以就看他運氣好不好遇到哪種法官
法官也會審案到中途,突然育嬰留停,換人接案~哈
乙都可以進俸級了還拿來當工作不力證明,你是想要讓法院
打誰的臉
比例原則更牽強,影響公務員身分的處分有多少釋憲提到,
拜託先去看一下,別太想當然爾
當事人只要宣稱誇大說法是為了增加補教廣告吸引力,與實
際工作表現無涉就好,還自白咧。
八卦仇公就算了,有趣的是國考板的風向
誰能告訴我這篇在講啥,考績乙在專單很常見好吧
一堆萬年考生都不知道有時候工作太認真也會拿乙喔!公
務體系不要用私企的思維去看好嗎!
考績很主觀的,考績會就是長官打考績找很多人幫忙背
書而已,要你滾就滾,要爭權益只能上法院
吃甲吃鴨你以為是工作表現?不,那是長官喜不喜歡你的表現
太認真拿乙+1 當初剛考上的我,要承辦活動,因為忙到都沒
休息,長官能看見我的努力,結果換來乙,當時還因此難過
到看身心科
沒綠色黨證 GG
大概就是..........新仇舊恨,一次結算
來鬧得吧,比例原則第一關就過不了
還好樓上不是混到被盯上才看身心科…
你所謂的混是@@?因為我後來就釋懷了,工作沒做完就留明
天做,不會加班留下來做,這樣會代表很混嗎?
消防之前才有個去抗議的,被盯梢記申誡記到免職。事
實就是,官真的要搞你,你就要下去。
消防那個可以把前幾年的事情記到今年讓你集滿27支厲害吧
為何會有人覺得是唬爛啊
可能就是一直被打乙心態不平衡才這樣惡搞的
我也覺得 他是一直被打乙 才自暴自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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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航警自曝工作超爽「像退休生活」 局長大快訊/警政署祭重懲!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 慘遭兩大過免職 結果又更新了 這回警政署突然硬了起來,再次加重處分,直接兩大過將他免職。 哇,真難以想像,一般不會用到這麼重的懲罰吧?17
Re: [新聞] 快訊/警政署祭重懲!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問一下有待過人事室的學長姐,本案遭免職的航警學長,未來如果救濟成功復職後,能回原 單位任職嗎?還是只能由署重新分發?謝謝指教~ --3
Re: [新聞] 蔣萬安批「搶做大法官」薛反譏:不知他法憲法第23條可以基於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的 目的,在必要(比例原則)的範圍內,對基本權做出限制。 這裡跟妨礙他人自由與社會秩序無關,疫情已經兩年多,也不符合「緊急」危難,最多就 是防疫的公益目的。 基於防疫的公益目的,那就要看看手段是否通過比例原則。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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