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人民申請案件的補正期限
1.人民申請案件沒有特別規定補正期限的...
一般的補正天數是多少天呀??
我看7~14天都有人寫過....那些天數是有怎樣的眉角才產生的嗎??
2.補正期限的意義是...承辦發文結案的N天內要補正??
還是文到後N天內要補正??
如果補正期限只有3天而已...
如果是採前者...送達到申請人說不定只剩一天可以辦理..
可以再多加個寄送日數1~2日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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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這種補正時會告知你文到幾內什麼東西 沒有寫明確才
會有你講的問題
文到幾日內要補正什麼文件 漏字重打
你只需要問自己,設限對你處理事情有沒有幫助
至於要訂幾天要回歸該人民申請案件的法規或sop有些sop
就會寫明補件的期間與天數 文到就是送達的規定 掛號或
雙掛號當事人簽收再行起算時效 不用算在途期間
因為是"文到"不是自發文日或即日(其實就是發文日)"到"
了才開始算天數
所以如果是今天發文要求補正的話應該是在公文上面直接寫
12月3日前補正....那如果信件12月4日才到呢???
偏遠地區有的是一個星期才送2次信而已...
就是法規沒有明訂補正期限才上來問唷
沒有義務給它補件啊...欠件不符就直接退件,這是低標
你們願意給當事人補件,期限是你們裁量,自己斟酌合理性
12/3前補正? 一般不多寫 文到x天內補齊 比較保險?
通常不會有人寫特定日期啊 你自已也寫文到幾日了…看
的我滿臉問號
某某局發給民眾要求補正的公文就是直接壓甚麼時候之前
不過有14天的補正期限所以還好
又比如說期限表有規定補正期限是5天.可是承辦給8天好了
這樣也可以嗎??還是這樣就算缺失要改進的??
還有像活動中心租借好了他的辦理天數是5天...補正期限
沒有規定...那我要請民眾補身分證影本給我.那要給他幾天?
或者是補財團法人證書的影本...
退件敘明緣由,跟你發公文通知補正,兩者一樣快.....
退件就是結案,你也少扛一件未結
他重新備妥進件,就可以一路審到通過
還發文通知補件? 阿呆~~~~ ^_^
你們家應該有SOP 吧,看看那張chart 上面怎樣寫的吧
以前啊,要補件就直接電話call ,欠啥快送來,不然就退件
武器在你手上,拿來瞄自己腦袋幹嘛???
可是研考會有規定不能直接退文....
至少要一次給民眾補正唷
寫在哪???
是中央的鹽烤,還是地方的鹽烤???
我公文還是可以寫,請補正上列缺件後,再行重新送件啊
我還是給當事人"補正機會"啊
公文想要怎樣寫,是你決定的
要是你們有定這樣的補正規矩,那就照你們的內規走吧
你看以台北市的來講,這部分就是彈性給承辦方去決定方式
在發文前,先打電話看能不能傳真或e-mail啊
捏一下不會被靠北的日數+雙掛號
建議補一年 皆大歡喜
我們單位是給1個月,給你參考
雙掛號記得拿回執看一下~
看法定補正期限或改善期限最多多久 讓受文者有補正可能
依據你發出去的東西 假設是很複雜的 那給久一點
舉例來說 如果你要他補正的東西 明顯不是一周內能完成
那你寫文到一周內補正 明顯沒有完成的可能性 那等於沒有
日期難定的 就加送達證書 依送達證書退回日去算
內文敘明 文到?日內補正 送達證書就是佐證
同意maniaque作法... 有的補好幾次的...你要等?
請參考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有關人民申請案件的規定
上面很多都說錯,請自行看一下規定
樓上,要視不同案件而定...人民申請百百款,有的給一
個月處理期限,然後又要補件的,時間很容易就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