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10天改15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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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及格分發人員報到由10天更改15天
https://imgur.com/aRdo8t7.jpg
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1年2月16日
考臺組貳二字第11100009411號;院授人培字第11100001762號
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部分條文
其餘修正請自行上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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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彩虹,只要雨停。
可就算雨停了,但我仍然在雨中淋濕。
只能佇立著,無法替你撐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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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8.3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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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ㄌ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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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吧,機關沒差那五天,但是考上的人找房子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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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這樣一改,離職率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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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推
推
方便別人找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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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只是草案,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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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司特志願公佈到報到超級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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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去年考上正在等分發的用得到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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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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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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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些人若為了參加當年另予考績,或是廉政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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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由法務部發函指定日期報到,對前述兩種情形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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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或15天內應該就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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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不錯吧 重點是從原本跨一個週末變跨兩個週末 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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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要繞大半個台灣去找房子的
噓
改個20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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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110高考可以試用@@
推
方便找房子吧 今年還卡228 真的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