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有關提敘
各位人事高手好,我之前有正式教師的年資,目前任職資訊職系的工作,
若要提敘之前正式教師的年資,是否一定要文教行政中的教育類的工作才可以,
此部分我已經去電銓敘部,但承辦窗口居隔中。其實我只是想詢問各位人事高手,
身邊有無類似案例可以參考,不好意思,若有打擾,請多包涵。
我有查到以下案例:
○鄉鄉長於 103 年底上任後,即任用○○○為機要秘書,○秘書曾任公立國小教師,最高曾敘至 370 元,該公所機要秘書職務列等為單列薦任第八職等。
該所即依「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公務人員薦任第八職等比照教育人員薪級為350 元以上,○秘書於服務教職最後兩年所敘薪級為 350 元及370 元,該所即請原服務機關開具服務證明並詳列工作內容,
送請銓敘部自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一級提敘為薦任第八職等本俸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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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好像文章貼上有重複。
公所秘書是 "行政職",資訊是"技術職",關鍵字"性質相近"
然若"曾兼任行政職缺",可以於取得服務證明後,試看看
另可參照"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
提敘官職等級辦法"
第五條,但此條同樣也有 "性質相近" 之要件
兩個要件 是性質相近及職等相當 職等相當應該是不會有
大問題 性質相近最近銓敘有個解釋是按職組職系表來看
個人覺得規定是採嚴 而且教育跟資訊差非常多 即使你是
教資訊亦同 你還是銓銻部判斷為宜
看職組職系表
證明教師工作時有從事到跟資訊相關業務,是可以幫助
銓敘那邊下判斷,但要看原po之前的單位願不願意幫你
了。
需要一些連結,否則光憑職系判斷,一般正常都會認為
差異太大
正式教師應該比公務員優
工作分配主導性就有差
謝謝各位大大說明。
不行的話,試試看先跳到教育行政類這種比較沒大問題的,取
得提敘後,就可以再調回資訊了吧?不過這真的有點麻煩就是
樓上,人事4你?
A大的解法很貼心
銓敘部回復,只調到文教行政職系即可提敘,謝謝各位大大
銓敘部敘明包括文化局等之前所謂的文化行政職缺亦可。
目前是用職系來判斷。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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