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留職停薪相關事項請教
預計112年3/27-9/26留職停薪,
9/27復職,
目前休假天數為28天,
請問112年的年終比例是6/12,沒有考績,
113年的休假天數為28*6/12,
國旅卡額度16000,
請問以上我的理解是正確的嗎?
另外,如果我提前至9/26復職,
計算比例會變成7/12嗎?
希望大家不吝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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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要提早到8/31復職才會變成7/12,是看你工作的
月份不是實際天數
1.你的年資算至111.12.31還是28天,不會變成30天嗎?2.
是屬何種留停,是看"前一在職年度"還是"復職當年度"?3.
112年的在職月份為1月2月10月11月12月計5月,3月計26
天9月計4天,畸零天數算起來剛好30天可計1月,總計6/12
月沒錯,另你問的問題 依銓敘部函 是多計一個月沒錯
我好像算錯了(跪)有請專業人事大大
3/27開始好虧,3/25要補班但4/3又沒放到假,不考慮從
4/6開始嗎?
留職停薪的在職月數應該不用看畸零日數,起迄月份有占到
工作日,就可以列入在職月數比例(? 所以你的案子扣除5
月到8月,直接給7/12比例
我目前年資12年多,所以到今年底還是28天。請的是育嬰留
職停薪,按照預產期推算,娩假完直接接留職停薪,就是會
卡到3.4月份的補上班日,避免不了,謝謝大家給的分享
3/27-3/31請特休,4/6開始留停
請休假我的工作不能排代理,會堆的很可怕,一天或許還好
,5天拜託同事幫忙處理我應該會黑掉,大家都很忙
留職停薪的工作日是以畸零日數合併計算,不是看當月
是否有在職天數即可
產假和留停中間的休假職務代理人可以延續,只要記得
假一定要延續,人不要回來就好(以前我要請的時候我
們人事這樣跟我說的)
育嬰留停復職當年(112)及次年(113)休假按前一年在職月
數比例核給,因此妳112年仍為28日,113年為28(7/12)
妳112年在職月數為1、2、3、9、10、11、12七個月。
9/26或9/27復職是一樣的,9月最後一天復職就算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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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育嬰留職停薪 休假及年終計算老婆目前預產期為11月 因某些因素所以會預計由我請育嬰假約3個月 爬了文所理解的計算如下 (目前年資特休共28天) 預計請假 110/1/2 至 110/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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