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末代鐵路特考考題疑義?
※ 引述《Subscript9 (小火車過客)》之銘言:
: 有一件事情想請教各位的觀點xD
: 其實台鐵的補票都是
: 「並應重新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差額,如無正當理由並加收已乘區間百分之五
: 票價。」
: 連我們常聽到的電票上普太3000,也是走這樣的規定,但有趣的地方來了
: 列車長查票到電子票證旅客的時候,大多數都是直接收你全程*1.5,但事實上這應該是不
: 合上開規定的,正確的收法應該是已乘區間*1.5+未乘區間*1.0
(部份恕刪)
: 怎麼看規定跟實際運作不相同的狀況
契約不要只看一半
契約二十三條除了開頭,後面還有呢。
二十三條 (八)
旅客持非當日當次列車或車廂車票,搭乘本局公告不發售無座票列車班次或車廂(例如新自強號、團體列車、觀光列車、專列、商務車廂及親子車廂等),視為無票乘車,
“應收取已乘區間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加收已乘區間百分之五十票價。”
看到了嗎?補票不是補啟程到到達站,而是已乘區間,所以要嘛是補完在下一站下車,要嘛就是繼續坐繼續補,沒有什麼未乘區間不得加收這回事
對了,保留座是給系統出錯重複劃位,或者特殊情況導致旅客無法坐在原本位置時用的,絕對不是給補票旅客乘坐用,車長給他坐只是出於好心而已
※ 編輯: tonyxfg (220.138.31.91 臺灣), 06/14/2023 02:47:55
※ PTT 留言評論
→
我會看旅客狀況 遇過80幾歲嚴重駝背阿婆 這就會給她坐
→
不然摔傷還是怎樣反而麻煩
推
這篇正解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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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鐵EMU3000列車設商務車廂票價最貴為自台鐵規劃的計算公式: 200公里以下部分:自強號票價*1.4+180元附加服務費,基本票價160元。 超過200公里部分:自強號票價。 訂1.4的原因是用單一車廂總收入來算,一般車廂52個座位,商務車廂30個, 在單一車廂總收入不變的原則下,商務車廂票價應該要是一般車廂的52/30倍,20
[問題] 臨時想下一站下車,如何避免被加罰票價?請問如果搭普悠瑪從高雄到板橋, "還沒到板橋前",臨時想去台北辦事情,有什麼方法可以買:板橋->台北這段票? 不下車重新買票再搭下一班火車,也不拖行李轉捷運 可以直接搭這班普悠瑪到台北比較省時省力, 並且不會被加罰50%票價?7
Re: [閒聊] 中午從台北搭112次自強回基隆35分鐘超快臺鐵局營運規則規定: *持悠遊卡可不限里程均可搭乘各級列車,但指定車種禁止持電子票證乘車(例如:普悠瑪 號、太魯閣號、觀光列車、團 體列車及依臺鐵局指定之列車)。 *依臺鐵局規定,自104年10月起,使用電子票證搭乘70公里(含)以內,可享區間車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