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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 驚爆內幕!李義祥工程車吊重機具出包 

看板Railway標題[ 408] 驚爆內幕!李義祥工程車吊重機具出包 作者
hateOnas
(人類沒有心臟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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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406/1953901.htm
發表日期:2021年04月06日 07:15
全文完整內容:

驚爆內幕!李義祥工程車吊重機具出包 錯失黃金救命5分鐘

圖文/鏡週刊

回顧這起台鐵重大意外事件,4月2日上午9點,掛名工地主任的李義祥駕駛一輛車號
775-TX的工程吊車,來到花蓮縣大清水隧道上方的「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安全防護工程」工地。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李義祥當天上午並非將工程車停好並拉上手煞車去巡視工地,其實,他和其他工人正在工地調配機械歸位,雖未違約施工,但當他利用工程車吊臂吊掛大型器具時,可能因操作失誤或鋼纜鬆脫,導致器具突然重重摔落地面,工程車也因此跟著劇烈震動一下,未料,車子隨後就慢慢往邊坡滑落,在場人員來不及反應,工程車已橫躺在台鐵軌道上。

最關鍵的是,工程車滑落軌道至太魯閣號撞上,仍約有黃金救援5分鐘時間,李義祥等人只要緊急撥打110或119求援,再通知列車緊急煞車,或許就可避免這場人禍,但李義祥等人嚇傻,只顧著討論該如何將車移走,竟忘了對外求援,才釀成嚴重死傷。

根據運安會解讀列車的行車記錄器影像,事故當時列車駕駛員袁淳修已發現工程車在鐵軌上,雖於短短7秒內鳴笛3聲並盡力煞車,依然煞車不及迎面撞上,導致車頭所在的第8節車廂出軌,其餘尚在高速行駛的車廂再撞入隧道,車廂扭曲變形。

案發後,闖下大禍的李義祥面對檢警訊問,先是神色慌張地表示:「我的人生烏有了!」並強調:「我有拉手煞車,也有用石塊擋住車輛。」否認因為疏失肇事,更供稱自己只是利用假日,獨自去巡視工地;只不過事後民眾提供李亂停車的畫面給媒體,讓他對檢警所說的謊言一一被揭穿。

由於全案死傷慘重,李義祥在羈押庭雖坦承犯罪,不過,檢方認為他因面臨刑責和鉅額民事賠償,現有事業、財產可能化為烏有,加上案情牽連其他廠商,恐會增加規避刑責、逃亡的風險,無法與一般過失致死的案件類比,有收押禁見必要,向院方聲請羈押。

但花蓮地院裁定以5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花蓮高分院撤回裁定,李在4日下午遭到羈押,全案續朝人為疏失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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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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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ay660428 04/06 09:12知情人士告訴本刊

MiaoXin 04/06 09:16這篇怎麼變成7秒…

MiaoXin 04/06 09:16雖然都很短,但是運安會到底說4秒還是7

MiaoXin 04/06 09:16秒@@

YummyPig 04/06 09:29工程車滑落軌道至太魯閣號撞上,仍約有

YummyPig 04/06 09:29黃金救援5分鐘時間,但卻無求援,故意

YummyPig 04/06 09:29殺人?

jackcselab 04/06 09:347秒應該是出隧道到撞到的時間(因為隧

jackcselab 04/06 09:34道間行車時間大概就7秒),4秒可能是

jackcselab 04/06 09:34指從看到到撞到的時間(因為軌道有彎

jackcselab 04/06 09:34度,所以要開到快一半才能看到軌道上

jackcselab 04/06 09:34有工程車)

chocoball 04/06 09:41五分鐘毫無動作 真的該殺人償命

molecularcc 04/06 09:50是這樣嗎???

ueiueiuei 04/06 10:00知情人士又是哪來的?

Johnnyyang 04/06 10:17無知,連基本通報常識都沒有,自己犯

Johnnyyang 04/06 10:17的錯還敢撒謊,坐等重刑吧

bw212 04/06 10:54若真是這樣還是不太對 斜坡上操作吊臂?

bw212 04/06 10:55不怕車子失去平衡摔個四腳朝天?

NiChu 04/06 10:59是說...操作吊臂不是要放天地腳...

NiChu 04/06 11:00沒放天地腳+斜坡操作吊臂,這已經不是心臟

NiChu 04/06 11:01大顆了...根本是無知者無懼

NiChu 04/06 11:02更正,文武腳

YEHhuan 04/06 11:17李義祥不通報車子掉下去,去救50條人民,

YEHhuan 04/06 11:17法官反而给了李義祥交保機會,讓他有時

YEHhuan 04/06 11:17間救自己

williechen 04/06 11:51這篇完全不同意思喔 在現場未報案跟

williechen 04/06 11:51不在現場不知情無法報案不一樣 法律

williechen 04/06 11:51上一個過失一個蓄意完全兩碼子事 希

williechen 04/06 11:51望記者有證據 不要是捕風捉影

panzerbug 04/06 11:54希望不是,知道車掉下去軌道,又不報

panzerbug 04/06 11:54警,會很慘

banmi 04/06 12:33這個要有證據容易嗎?

geesegeese 04/06 12:34反正火車撞上出人命有沒關係嗎?這也

geesegeese 04/06 12:34是可以調查的

YummyPig 04/06 13:06知道車掉下去,他是工地主任,有保證人

YummyPig 04/06 13:07義務要通知台鐵,他若無通知,可以殺人

YummyPig 04/06 13:07罪論處(不作為犯)

ultratimes 04/06 13:56起訴就對了 證據慢慢找

ultratimes 04/06 13:56甚至我覺得不論檢調和司法都該有共識

ultratimes 04/06 13:56這種重大案件,心證上就該是犯人有罪

birdy590 04/06 14:08u大濕的法律意見... 看看就算千萬別學

A380 04/06 14:11噓樓上 先看證據有多少才能決定要用什麼罪

A380 04/06 14:11名起訴 先訂罪名再來找證據的是警總不是檢

A380 04/06 14:11察官 檢察官這樣子搞要是證據找不全 除了被

A380 04/06 14:11法官判敗訴以外還會被幹譙一頓

A380 04/06 14:12我是指某u

birdy590 04/06 14:14檢察官隨便亂辦 就是有人要被罵恐龍法官

banmi 04/06 14:44法律要看證據,不能只靠情緒...

wcc960 04/06 15:00大溼講的就韓國凌駕憲法之上的國民感情法

wcc960 04/06 15:00看台灣要不要學而已

wcc960 04/06 15:03但第一時間報案非李某個人也覺得匪夷所思

birdy590 04/06 15:08他可以說自己全不知情啊 撞車後才發現

birdy590 04/06 15:09確實的說法沒人知道吧 看檢調怎麼辦

birdy590 04/06 15:09覺得比較不好的地方是 影響比較輕的乘客

birdy590 04/06 15:10事件後很快就鳥獸散了 之後要怎麼調查?

williechen 04/06 15:22影響較輕的也有就醫呀 有就醫就有紀

williechen 04/06 15:22錄 需要作證法院都可以調資料來傳喚

williechen 04/06 15:22~ 還有像警方應該也有資料

birdy590 04/06 15:39沒有喔 就我知道有一部份人自己搭車走了

birdy590 04/06 15:39像我朋友就沒就醫 他也不在名單裡

birdy590 04/06 15:39一二車那些幾乎沒受傷的應該都屬於這類

birdy590 04/06 15:45我來問一下台鐵有沒有另外登記好了~

birdy590 04/06 15:45不過就媒體報導 事故後第一批下車看到啥

birdy590 04/06 15:46目前是一片空間 那些有照片都算第二批了

akarilala 04/06 17:13某樓真是靠情感辦案

wcc960 04/06 17:21可能要公開徵求吧? 看有無那所謂第一批有

wcc960 04/06 17:21看到什麼的願意主動出來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