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特休未休薪水及離職問題
不好意思,想請問大家:
打算離職目前工作(有滿3年)。
我知道若老闆要我完成交接,可以要求我30天後才能走。
1.但若我5號(領完年終),或是休完年假跟老闆提做到月底,老闆同意的話是成立的嗎?
2.說是年終,但我們年終是加班出勤時數跟特休未休來算的,雖然平日每天都有加班兩小 時,但加班時數還是遠遠比不上連假日都去加班那些(老闆是以滿加班時數來計算其他 人)。所以想請問,若是年終領的比去年特休未休的天數換算金額來的少,這是不是就 代表公司未實際把特休未休的薪水支付呢?
(去年一次特休都沒請,因為公司請特休就同等於把獎金請掉。)
因為明天就會發放薪資單,若金額有上述的不合理,怕簽了名是不是就等於是同意了?
3.今年的特休(14天),公司是否也應該於離職時換算為薪水發放呢?
問題有點多,想請了解的大大解惑...
因為公司好像曾經有人病假請太多導致餘沒年終領,但我就想到他請的是病假,並沒有請特休,若這樣不就是同等於特休未休沒發放嗎?
--
1、成立 , 2、年終規年終加班時數歸加班時數 ,3、是
不過你1跟3可能有衝突 , 跟老闆協調好就好
2、你當成加班+特休該給多少就多少 , 少給勞工局檢舉
因為勞基法沒規定一定要給年終,但特休一定要給員工休好
休滿,不給休要換成錢給員工
反正你5號都領完 剩下就是離職前的當月薪資跟特休換的錢
當然你也可以最後30天中 把特休用掉
特休未修跟年終有什麼關係?
簡單來說你的公司根本沒有年終,特休換錢和加班費(出勤?)
本來就是法律保障該給你的東西 END
沒錯,公司把特休當年終來算,不只年終,連請假都會從
三節獎金扣回來,所以我們這裡請病假跟事假是一樣的,
老闆很會算的,不會讓沒上班的人領到錢
加班費會給,但三節獎金就是用總加班時數來算的,簡單
來說,若都沒加班,三節獎金就有領不到的可能性
你可以去查你公司去年有沒有賺錢 有賺老闆就應給年終
加班費應該加班當月就要給,建議你投訴
看起來貴公司應該違反勞基法.....
去年的年終才有特休未休這欄,以前只有一欄而已,但特
休未休那金額我怎麼算都怪怪…就算以28k、10天來算,一
天都沒休不應該這麼少才是?
去跟你們人資要明細 年終跟分紅通常都用底薪算 我猜你的
29000是底薪之外還包了一堆名目進去
29是底,去年28,加班費跟餐費都在別欄位
可能我表達不好。加班費確實每個月給,但三節獎金的算
法是以加班的時數來推算,所以每個人都不一樣,像我說
的,公司沒強迫加班,但若都沒加班,獎金就可能是0,至
於加班時數,我這種每天加兩小時的,不可能跟那種假日
也加班打兩張卡的操人比…
老闆會把年終收回來......
公司年終若明天發放後還有辦法收回?另外我不懂的還有
我若2月底離職,特休一樣是14天計算嗎?還是會縮減呢?
那個是你的加班費=.=別當年終了 收回去勞工局見
對 14天 計算
20
[問題] 請問離職前 特休 排假的問題請問小弟欲申請離職 提出離職時間為9月25日 因為之前主管有提到要有責任感 所以小弟之前都沒有請特休假 但近期因為小弟特休共有12天與加班換休共20小時14
[問題] 請問公司這樣搞,如何自救?在中部某工廠當op 做了一年多發現事情越來越多 薪水跟職位一樣是op卻做著 類線長、負責人的工作 而且沒事的時候一直排人休息9
[問題] 跨年度前提離職 特休問題預計今年的12/30前會提出離職 於目前公司任職約是8年的時間了,特休日期依規定是14天 我應該也沒有什麼比例問題,當年到職的年度公司是沒有給特休的 隔年到職滿一年後才有依比例的特休 比較疑問的是在今年提出離職,照規定有30天的預告期5
[問題] 平均工資特休問題A君在,7/1取得上年度未休特休10天,合計1萬元。11/1被公司資遣終止契約,請問在計 算平均工資時,是否可在將7/1取得的未休10天特休1萬元,全部計入平均工資計算?還是 應依照比例(如果依照比例,如何比例比較恰當,A君7/1到職,上年度實際可休特休為24 天,等於每月可休2天) 平均工資薪資10,9,8,7,6,5月5
[問題] 離職預告與特休未休問題前輩們早安 想在此請教關於離職預告日與休假未休的問題 目前年資的離職預告日為20日 而目前特休+加班補休的未休日數為15日 假如我預定7/30離職退保1
Fw: [新聞] 特休沒用完!他爽曬薪資單「多領7萬塊」作者: crashonU (crazy)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特休沒用完!他爽曬薪資單「多領7萬塊」 時間: Sat Dec 19 13:13:13 2020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2
Re: [討論] 特休會用多少薪水換?特休也是薪資福利的一部分 如果你想要用我 除了薪水 還要給假 小弟今年第25年工作 換過四次工作 第二份工作 特休十天開始談1
[問題] 離職特休剩餘天數跨到下年度可加算嗎?想請教一下~ 若我到職日是5/6, 我目前未休的特休還有17天, 這樣我是否可以保守在4/13提出要離職, 4/13往後算到5/6剩下17個工作天,這樣我可以繼續多增加下個年度我的年資15天的特休- 當員工在每年結束或離職時有未休完的特休 各位老闆都怎麼處理呢? 實務上有各種做法 像是換錢、沒用完一律失效、要求員工放棄、裝死不理等等 本版甚至還討論過「年終的一部分當作特休工資」這種創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