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該不該接受法院調解勞資爭議?
肥宅我去年初找了一個時薪人員的工作
今年過年前無預警遭解僱, 做了一年多對方才覺得我不適任
給了我一個紅包寫年終(跟他嘴巴說的年終差很多)以及當月份薪資
查了查發現原來部分工時人員也符合勞基法要件
所以就捍衛了我的權利
過完年立即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
3月進行調解 -> 不成立 -> 直接衝去申請法扶
我3月底申請到法扶, 5月底蒐集完資料正式提告
7月中收到法院通知開準備庭
稍早與律師通話, 法官希望我們和解
由於資方在調解中主張用勞基法第12條解僱
但又說願意支付資遣費跟預告工資
另外, 資方因公司未滿5人, 曾告知沒有勞健保但有團保
在3月進行調解前發現, 除了資遣費和預告工資外, 還有:
1. 特休:滿半年3日, 滿一年再給7日
2. 國定假日薪資加倍
3. 失業給付損失賠償
4. 勞工退休金賠償
以上這幾項喊一喊, 光加入第3項就直衝6位數
進入訴訟的時候開準備庭, 資方提及的勞基法第12條有幾項問題
1.雇主不得隨意改列其解僱事由
2.並未達到解僱最後手段性
3.亦並未有情節重大之情事
開準備庭法官建議再次進行調解
第一次調解的時候對方開超低, 這次進入訴訟資方開的不到求償金額的1/4
我想認知上最大的差異還是那筆失業給付損失賠償佔了總金額的1/2
我想問的是, 是否在法院調解上勞方都得要退讓才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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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没有一定要退讓,前同事在上法院後拿回該拿的10幾萬,
就看個人是否堅持住
我後來想了想, 和解不成立也沒關係 我想努力先在調解中先讓委員們都有「事後主張解僱無效」的共識 這樣後面的訴訟, 法官基本上是維持調解內容做處理
法官勸和 還是會傾向和解 但數額要堅持,算是補償勞工的弱
勢。 否則就打到底,但很耗時間也傷荷包
吃除非 這間公司真的很好 想要做到退休 不然時間寶貴。 自己
衡量一下 看看律師怎麼分析、對方誠意吧
部分工時的資遣費沒有正常工時高,以正常工時來看工作一年
的基數才半個月。 失業給付是跟勞工局請領不能算雇主頭上、
勞退也是按級距6%提撥、勞健保另外雇主負擔幾成。 怎麼算都
不太可能6位數。建議不要太浮誇
你看花多少錢請律師、這幾個月的工資加一加,喊個整數囉
失業給付是賠償請求,原因雇主未投保就保,依照投保
級距計算,約7-8萬
雖沒有正常薪資高,但接近基本工資,所以才會有那麼
高的金額
謝C大回應,似乎先走法院和解我也有益,至少不成立在
後續進行判決也會走的順
請問是哪個縣市? 我在台中,一樣是5月底提起訴訟,到現在
都沒任何通知
對不起, 我不是書記官, 可能要麻煩您問律師或是地方法院
法扶資歷不符合,打官司耗時間和錢,在想說調解不成
檢舉一波和刑事告發
話說你盡然都進法庭了,那就應該先檢舉一波
如果檢舉他們被罰後沒提起訴願,那後續當證據對你也比較
好
看不懂@@? 檢舉事證必須要有判決才會比較有利 不然我們這邊勞工局都傾向說說
打工的工作這麼好找,沒必要為了這麼容易的工作打官司吧
@taipoo錢奴搞笑
小額訴訟有空也可以培慣老闆玩一玩
原Po說的沒錯,如果因老闆沒保保險或高薪低報使勞工有損
失是可以要求老闆賠償的
3要不到吧
是的, 歡迎參照 就業保險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不過還好我的律師有提醒我, 要我先去申請認定, 認定未通過, 勞工保險局會發函 告知為何沒有通過認定, 若寫到並未加保, 那在法庭上就是一個依據 要爭取這個部分還是要讓法官看資料有無屬實, 嘴巴說的都不算 另外, 勞工自己還是要注意, 保險年資是否滿1年? 有無保留薪資證據 後來我也整理幾個方案, 最壞的打算就是不成立 要讓調解內容講到對方違法資遣, 未符合有解僱最後手段性的原則 這個主張一成立, 資方勝訴的機率就是0
※ 編輯: furuuchitw (111.185.114.19 臺灣), 08/06/2021 00:01:4226
[心得] 違法資遣自救SOP前言 此為個人經驗分享 並不適用於所有情況 鄉民們請斟酌使用 如果有說錯的地方也請指摘 以下正文開始 一、我被公司資遣了怎麼辦?22
Re: [問題] 突然被資遣來,哥哥教你。 1.資遣費,非自願離職先拿到手。 2.過14天還沒找到工作先去申請失業給付(如果條件符合) 3.請在資遣後第一個工作天申請勞資調解。 4.調解失敗後請上法院請求資遣不成立。7
Re: [問題] 資遣後續動作 (我方認為違法資遣)想打的很多不想推文我就直接回了 : 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但碰到了還是來跟版友請教一些細節。 : 時間序 : 去年底有工作失誤,因而被公司申誡乙支。 有懲處 就不能再用這個當作資遣的理由2
[心情] 傷心透頂+尋一對母子我有勞資糾紛 資方薪水短少給我 找他討要退我勞健保 5/27於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 資方說我工作不穩定所以才退我勞健保 我說那時我在做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