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停車場倒車事故
串文下來 grapherd 大的講解是最正確的
原po文章中幾個爭點
Q1:非屬道路範圍內的停車處所,究竟警方有無權責開立交通事故處理聯單?
A:依照內政部警政署頒訂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二條 道路定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弄、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因此購物中心內的停車場,非屬道路範圍,無法開立交通事故處理聯單(俗稱三聯單)
是正常的。
但如果不幸在道路範圍外發生交通事故,還是請依規報警讓警方有個紀錄,請勿私了。
Q2:乙式險是否有理賠非屬道路範圍內的事故賠償?
A:乙式險保險契約 第一條 承保範圍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下列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對被保險
人負賠償之責:
一、碰撞、傾覆。
二、火災。
三、閃電、雷擊。
四、爆炸。
五、拋擲物或墜落物。
依照上列條款,並未載明一定要在道路範圍內才有理賠,所以只要不是不賠事項裡面的,
保險公司理應都要准予出險。
以本件來說,因為已經有找到肇事的車主,符合上列承保範圍內的碰撞、傾覆,因此准予
出險才是正確的。
Q3:因為保險契約未將男友加入約定保險人,致使保險無法理賠,是否合理?
A:依照保險法 第 3 條 本法所稱要保人,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
第 4 條 本法所稱被保險人,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
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
從本件來看,保險公司不理賠的原因回歸到民法契約效力,原po在購買車險時
並未將男友列入約定保險人,而本事件當時騎乘及停車人都是男友,故被保險公司認定非
理賠範圍,縱使出險了,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還是找你的男朋友...
至於有鄉民提到罰單事宜,開立罰單有兩種,一種是攔查舉發、一種是逕行舉發,前者
較無爭議,後者罰單開立都是寄發給車主,如果你能夠舉證行為人非車主,亦可向監理單
位提出申訴,監理站是會改裁罰違規行為人的,這個在法院也有相關判例。
最後 這件事 你還是想辦法拿著保險證 去找新光要到紙本契約研究一下內容
跟你保險的險種吧
至於賠償 就只能先走和解了 但記得 損壞賠償 民事追訴期是事發兩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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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駕駛人這問題讓人充滿疑惑?!若原PO跟男友原先是
去程男友騎 回程換原PO 那又該如何認定?!
這事件最大的困擾是 有影片為證...
發生時間點在停車塲,所以應該是誰停車算誰的?
監視器畫面反而成為了這個案件最囉嗦的地方
咦,兩年內... 所以原po在兩年到期前的最後一天去
辦出險,還會被代位求償嗎?
不然沒辦法了,明天去公證結婚
應該還是要看契約效力產生的當下喔
※ 編輯: no7012 (36.233.100.148 臺灣), 07/22/2020 18:01:42 ※ 編輯: no7012 (118.170.55.241 臺灣), 07/22/2020 18:26:36目前新光已加約定保險人(最多兩人)
富邦已詢問過重機沒有免追償,也不給加約定保險人
http://i.imgur.com/nCudz6k.jpg 保險契約就已經把
被保險人定義的非常清楚了,保險公司不是智障啊XD
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為什麼不是找肇事駕駛啊?
因為不是保險範圍內的使用造成的出險吧 啊要跟肇事
駕駛索賠是使用者的事情這樣
b大,上面推文圖片裡已有承保範圍有包含碰撞,不管
是丙式還是乙式均在承保範圍內,唯一的爭議點就是車
輛為靜止狀態,為何不理賠
回某樓 事故發生要盡快通知保險人 不然要負保險公司
因此受損的賠償責任,所以不能事故兩年內最後一天再
去請領保險金
另外看原文男友似乎沒有過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也求
不到什麼
還有就上面契約內容看不出必須要被保險人使用發生
事故才出保,被保險人只是對車有保險利益在事故發
生時可以請求保險金,跟誰騎的應該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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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這個主題,詢問各位前輩的意見。 有保乙式 昨日停在公司停車場, 被大樓配合的垃圾清運車撞倒 已有影片(車牌不清楚,但有清楚公司名稱)37
上來po後續 我為了解惑就寄信去警政署署長信箱 看到這個回覆我又打去派出所問 是否可以製發這個受理案件登記表5
理性回文 但我猜原po恐怕很難理性看完 首先保險不理賠很正常 不是新光的問題 而是你買保險卻沒弄清楚理賠條件...5
本案爭點是車輛停置時「駕駛人是否為被保險人」之定義。 原 Po 係被保險人,但是報警時不知道為什麼,是由男友出面處理。 且告知警察騎乘者為其男友,調閱監視器也看得到這個事實。 但是,在非被保險人騎乘後,將被保險車輛停放於停車格中, 如果此時遭對方車輛撞擊,是否駕駛人仍為前一次的駕駛人?11
無聊洗文章 先講結論,評議沒意外不會過。 原因是實際上把車停放在哪邊的使用管理人是原po而非車主。 照你的說法下去推會發生一個問題,如果今天有個人違規停車,下車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反而駕駛安全下莊,賠償變成車主的責任。 所以實際上應該還是要看這台車當時的使用管理人是誰。當然你也可以報車主的名字或是叫車主來報案,但是被抓包就是214的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好像並不是很划算。58
首Po‧ 遇上很衰小的事情,滿滿的怨氣,請斟酌閱讀。 ‧ ‧ ----------------------------- ‧ ‧ 2020/07/08在台中某購物中心B3停車場停車,我停在機車停車區,立中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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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這篇寫得很好,直接以行政處分的效力來討論,但保險契約是私人契約,現在最大的爭點 在於,實質上非因符合傳染病法48條要件,所開出的隔離通知書這一種行政處分,無論對 錯,保險公司是否不得爭執而接受? 實務上保險公司不會接受的,因為雙方對於理賠要件就是有爭執,我以目前最多的富邦來 講,它保單的原文是寫被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接受隔18
Re: [討論] 有沒有推薦 防疫保單整理一下,有錯請告知, 國泰5/19停售,只收件到5/18 1730(紙本)和2200(EG行動)就不列入 都是自己去問業務跟客服的,如果想確定建議自行去詢問一次。 ============================================================================== 產品一、泰安產險 有疫建康2.0 方案二 ,1173元10
Fw: [新聞] 陸軍坦克撞爛轎車!買咖啡車主看傻眼推 ko2540023 : 沒牌怎麼賠?? 01/21 17:02 看現在還一堆人說沒牌不會賠就知道大多數人對保險的概念真的是不太充分。 先看一下丙式的條款 第一條 承保範圍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認8
Re: [討論] 防疫險這樣划算嗎?嗯,保很多張的人 有看過保險法底下條文嗎? 保險法第35條 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 約行為。1
Re: [問題] 車體全損修復和全損免折舊的差別幫你上色標示附加條款跟主契約的差異 主契約: 一、全損現金賠償:被保險人應依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牌照後,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下表賠償率後所得之金額賠付之,被保險人無須負 擔約定之自負額,本公司於賠付後並取得對該被保險汽車之處分權。但被1
[討論] 複保險需要告知嗎?如果已經投保個人責任險,但是家人也有投保家人的責任險, 以及旅平險也會贈送個人責任險,有的意外險也有含個人責任險。 需要和保險公司告知家人有投保家人責任險嗎? 投保旅平險時也要告知有其他的責任險? 會不會重複投保造成保單失效?- 仔細看這張保單的條文 其中 第二十五條 其他保險 本保險契約之賠償責任,若有其他保險契約亦加以承保時,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之給付金 額以 本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金額對於全部保險金額之比例,負賠償之責。 有人看懂這是什麼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