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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

看板TaichungBun標題Re: [新聞]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作者
jank
(佚遊)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6

※ 引述《dennistao》之銘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07/2695559.htm
: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200以下輕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為此,行政院7日通

: 過交通部擬具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10種罰鍰1200以下的輕微違規樣
: 態,不開放檢舉。
: 交通部表示,經廣納社會各界意見後檢討修法,7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 一、修正第7條之1,最高罰鍰新臺幣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包括: :
: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第31條第6項)

嗯 移動式神主牌 出行了

: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第31條之1第2項)

寶可夢福音 來著

: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31條之1第3項)

我討厭 煙味....
為何這條也列出來??
長官有需求??

: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第50條第2、3款)
: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

: 車(第55條第1項第1款)

行人穿越道 快車道 都是停車場了...

: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
: 2款)

這對公車司機 比較方便
因為招呼站被停了只能併排停
就不用 特別靠右停進站牌處
加上上一條 直接停車 就行了

: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4款)

ㄟ...對面有位子....

: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
: 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款)

人行道 也開放囉

: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
: 栓前停車。(第56條第1項第3款)

嗯 學生 進出 請繞行

: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0款)

這條 我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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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我開車
也騎機車
很討厭併排 亂停車
影響機車路權的
本來覺得幾個月前併排真的改善了
後來併排變檢舉條件嚴格後
騎車時 又常常要繞過併排車輛情況 又變嚴重
再來....
黑暗期又要再現..

台中點...
我走北屯軍功路 上下班時間
併排買 早晚餐的
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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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10519 03/07 19:08第十點不知道嗎殘障車位以前收費員檢舉

kk10519 03/07 19:08現在要警察出勤開單

Weather4210 03/07 22:35IOS設定自動傳簡訊報案不用錢

gogohell2003 03/07 22:59都臨停了 我不信簡訊警察來時車還在

weeny 03/08 00:09違停併排不能檢舉 無法接受

abc1232579 03/08 04:52能檢舉的時候也沒改善過啊

siki588 03/08 08:12本質沒變 阿貓阿狗都有車 怎麼做都不對

d147258 03/08 11:26民眾不能檢舉直接開罰但是可以向警察檢舉

d147258 03/08 11:26,讓警察來開罰

d147258 03/08 11:27併排停車哪有改善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