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算違停吧
本人在榮總上班
因為榮總準備蓋新大樓所以原本給員工停機車的地方被封起來 附近能停的地方基本都被
停滿滿
今天早上趕著去上班
摩托車停在巷子往台灣大道的邊上
但是剛剛下班看到違停單整個快氣炸
https://i.imgur.com/1tXzyFM.jpghttps://i.imgur.com/aFYg8Ab.jpghttps://i.imgu
r.com/EBhAK3b.jpg
明明離紅線超級遠 車流量也很小還是被開違停
上網查了一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
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 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
緣以三○公分為度。」,再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三案判決意旨,若民眾據法律規定信賴
停車的位置已經不是屬於管制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行為依行政罰法自不符合道
管條例規定事實。
我這樣如果走申訴流程有機會嗎?會不會依據公務員的個性就被隨意用沒有問題駁回?
還是去議員服務處或找媒體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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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歸生氣 記得分類
分類先違停了
有想過紅線是畫給誰看的嗎?
其實紅線內側本來就不能停,不然怎麼不劃白線就好
跟距離紅線多遠無關
紅線內可以停的只有私人土地
紅線內記得也不行
四輪大爺不意…(疑?
紅線內是否屬道路?
不用氣炸 就是違停
...
你乾脆叫院長幫你繳罰單好了
這樣就要氣炸喔 可以把對官員的申訴用在比較有意義
的事情上嗎 罰單就吞下去吧 不是說我在酸啦 我有次
也是停在紅線內打雙黃燈下車搬東西 違規還有拍到我
手拿箱子 申訴也沒屁用 乖乖繳出去
紅線內外都不能停 自己隨便GOOGLE都有新聞 這種事也
要找議員 難怪議員正事都不做
離紅線超級遠,哈哈哈
超級遠還是紅線, 記得繳
那邊有插禁停牌子嗎? 也不一定是罰紅線...
你這不僅違停,還併排停車了…乖乖去繳2千4吧!
你以為旁邊是摩托車就不算併排停車喔?
哪裡有並排 = =?
我之前在西屯路停在類似這紅線內 被檢舉 我都認了
不用花時間爭這個 百分百申訴不會過
這類的八成是民眾去檢舉 警察不得不開單 習慣就好
很多熱心的檢舉人就在旁邊等警察來開單啦
你在講什麼,所有為什麼不能罰?
普濟寺? 白單只是舉發,不一定會成立,還是可以申訴
警察開的可找交通大隊臨櫃申訴,或收到裁處書後向交
裁處申訴(線上)
去告啊,想看法院認證的違停仔
Normal
紅線是指這個路段不能停,而不是紅線的內或外
紅線不是本來就不能停車有分內外的嗎 你駕照考試要
不要再去翻一下
跟距離沒關係,紅線就是紅線
那邊是停車格還是停車場嗎
那裡是畫紅線
除非紅線裡面是私人土地,不然只要是紅線都不能停
,給距離無關
跟距離無關
跟紅線距離無關,紅線本來就不能停,怎麼違規還理直
氣壯
你駕照用什麼換的?
不是…還是紅線啊 違停是事實 動不動就想找議員
再來怪執法機關消極 台灣人真的很棒
幫反串補血
這位應該是醫師吧 呵呵
看看這種有駕照的觀念 不難瞭解為什麼考照制度失敗
你駕照是雞腿換的嗎?連紅線的範圍都不知道
看違規仔崩潰,真紓壓
紅線還有分離路邊遠近?駕照重考吧
找議員吧!你這個本來就違規了,看議員能不能用公
關費幫你繳,啊!忘了問你跟議員熟不熟 嘻嘻
駕照真的是用雞腿換的,上來發文前先google很難?
…
這是在反串嗎?
謝謝你的示範,讓大家知道交通會亂的原因
紅線就是該路段不能停車,並不會因為紅線劃得離路
面邊緣遠或近,就變成可以停車,不要擅自解釋離紅
線遠一點就不是違停。
紅線內外200公里都不能停喔
你的分類呢?
我看過有人申訴紅線不合格成功的
加油,現在交通部開放了大違停時代 一起加入
法規不是這樣解釋的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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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北市徐巧芯議員違停不給開單 (當事人回應)這個巧芯記錯囉 應該是人在車上才是以勸導你開走為主 跟這個判決有關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的車輛雖然有停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的紅實線旁,但他才靠右停車 不到1分鐘,加上也有開啟故障燈,而且也未下車,其行為屬於「臨時停車」。警方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開罰,法官認為有誤,因此裁定22
Re: [新聞] 我黃線!休旅車臨停不讓 客運按喇叭爆口這個是桃園日常啦 我家門前明明都紅線 結果每次還不是一堆汽車照樣在停 以前還可以拍照檢舉違規 現在只能打電話給警察 警察都愛理不理甚至要半小時以上才來 來了也不會開單 都是勸導而已 一、定義: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11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6
Re: [爆卦] 北市徐巧芯議員違停不給開單 (當事人回應)【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線(黃線),用以指示禁 止停車路段…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同規則第169條規定:「禁 止臨時停車線(紅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24小時…」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十、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182 車道線,用以劃分各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 本標線為白虛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線寬一○公分。 183
- 本人在榮總上班 因為榮總準備蓋新大樓所以原本給員工停機車的地方被封起來 附近能停的地方基本都被 停滿滿 今天早上趕著去上班 摩托車停在巷子往台灣大道的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