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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教育部推教師考核辦法修訂 全教產:老師

看板Teacher標題Re: [新聞] 教育部推教師考核辦法修訂 全教產:老師 作者
saythre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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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a/lB3w326

這是新聞中提到的考核辦法修訂諮詢會公文。

其中我想說的是列席者國教署視察葉靜君。

她原本念護理,後來考公職變成人事主任,
在當人事主任時,大概是急著想升官,手段粗糙地違法解聘兩個老師升任視察。

手段包含在老師請假期限還沒到時就記曠職,不准老師請假;
人事主任在教評會的角色是法規諮詢,但是她卻儼然主導,整個解聘教評會好幾個小時,80%以上都是她在講話,嚴重越權。自從第一個老師成為她刀下冤魂,歷經重重官司,
有了法院經驗後,第二條刀下冤魂的法庭上,她就騙說因為怕寒蟬效應,
所以教評會沒有錄音(教評會都有成員看到錄音了,但不敢作證),
深怕法院從錄音當中發現上述問題;
教評會成員有人不願意投解聘票,她就叫大家重複投票直到通過解聘為止。
開會前威脅教評會成員"開完會前一個都不准離開"。
開會前欺負當事人不闇法條,騙說不用在會前給當事人相關輔導調查資料
(早知道這麼陰險就應該帶錄音筆去錄),在法庭上卻說當事人又沒有書面申請...
她早就和國教署不適任圈熟稔至極,明明一開始流程漏洞百出,
國教署就會教學校一直修資料直到沒問題,在老師申訴階段早早知道解聘必過,
重複投票這種毫無法治觀念的作法也是國教署指示的;
我看過他在法庭上的證詞,只能說不要臉的人才能當官。
其中一個老師經過五年黑暗,終於勝訴了,但是她卻沒有因此被撤官,現在還到處研習
講述如何處理不適任教師,真不知研習中的案例是不是那兩條冤魂。

我就不知道她為什麼那麼仇師,也不難想像這樣的人被國教署重用,
難怪會訂出一堆防師如防賊的仇師法條了。
名為諮詢會議,老師的意見有用嗎?
我只希望自己小孩長大以後還有機會遇到好老師,這也是為什麼我現在還在努力當個
好老師。

你問為什麼區區一個人事那麼輕易就能搞死無辜老師,只能說她所在的學校
剛好遇到昏庸的校長、地頭蛇主任(該校某科10年內連續解聘3個人...),
形成金三角。

平常一定要多讀法條,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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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07.7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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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ythree (1.174.207.78 臺灣), 10/13/2024 16:48:05 ※ 編輯: saythree (1.174.207.78 臺灣), 10/13/2024 16:50:01

zamp 10/13 16:50好文有卦給推

NIKEcat 10/13 17:00好文,確實需要老師們關注這些作為

kimads 10/13 17:08

flykind 10/13 18:06給推

onenineone 10/13 18:28推分享

ckroy 10/13 19:24職場裡什麼牛鬼神神都有,不過出身或許不需要特別強

ckroy 10/13 19:24

ckroy 10/13 19:25調,我也認識一個護理出身(還在教學醫院當過護理長)

ckroy 10/13 19:26後來考公職,最後調去教育局處的公務人員,對於莫名

ckroy 10/13 19:26奇妙的投訴,還會親切地指導要如何回應。

ckroy 10/13 19:28反倒是中小學校長協會,一票教育人出身的,對外發言

ckroy 10/13 19:28,經常像是跟教師對著幹。

謝謝您提醒,有道理,我原本是想試圖從背景理解他為何要把老師往死裡打的脈絡, 但這的確不能單純從出身推論。

iamccat 10/13 19:47

※ 編輯: saythree (1.174.207.78 臺灣), 10/13/2024 19:54:17

simimi 10/13 20:00某綠豆縣市判決 真的扯

mingters1 10/13 20:00謝謝

simimi 10/13 20:01重複表決這段是法院判決是說校長說

simimi 10/13 20:01原來後面指導棋的是HR?

Reichenau 10/13 20:22現任署長也有掛

Reichenau 10/13 20:24綠豆市 還縣?

Sechskie 10/13 20:25懂法條才不會被玩假的 必要時上法院就是

Sechskie 10/13 20:26謝謝好文 讓小弟知道且小心國教署有這官員

Reichenau 10/13 20:27隨身錄音筆

oneaim 10/13 20:36等等,教評會現在的功能等同法庭?

oneaim 10/13 20:37那這行業也太危險了吧,會被非法界專業人士決定自己

oneaim 10/13 20:37的職涯甚至停職耶

Reichenau 10/13 20:37洨事會議

Reichenau 10/13 20:38經典案件 性平會認定有性侵/騷 法院三審定讞無罪

ccchung1979 10/13 20:59用心的好文

m8403051 10/13 21:16再強調一次, 請律師陪同出席費用不高省麻煩

qq8345575 10/13 21:48推好文

god12 10/13 22:25想請問教評會可以請律師陪同出席嗎?

studylance 10/13 22:36

kimads 10/13 23:10需要教育界的計程車司機

demonOoO 10/13 23:26教評會可以, 需要陳述意見時陪同

demonOoO 10/13 23:27不是教評、考核功能等同法庭, 而是容易流於同派系互

demonOoO 10/13 23:27選成主要成員, 以致於會有黨同伐異的問題,

demonOoO 10/13 23:28或是是自己人就事前"橋"好投票主軸, 反之亦然...

demonOoO 10/13 23:29推文是回應one大的推文, 在較封閉或小校容易變這樣

demonOoO 10/13 23:29所以才會有這篇文章說的, 偏狹者往上爬掌握權勢搞人

demonOoO 10/13 23:30通常就放大檢視非自己黨人的行為, 安排行動監視器(

demonOoO 10/13 23:31指心腹學生、八卦妖師) 就算弄不走, 貼標籤也夠玩了

demonOoO 10/13 23:32這時候比較亮眼的、職場孤鳥、菜鳥或代理最容易出事

demonOoO 10/13 23:33就算弄上法庭換來清白, 也好幾年, 沒死也半條命了

demonOoO 10/13 23:34如同這篇, 非得搞走你的, 沒職場道德的照樣搧風點火

oneaim 10/13 23:40謝謝 就算不等同法庭 這也是一個極為不良的機制....

demonOoO 10/13 23:42黑呀, 校事會議的決議或性平霸凌決議 甚至很難推翻

demonOoO 10/13 23:42教評考核就算想翻, 還有局端不給過, 而這些單位,

demonOoO 10/13 23:43全數都非法院體系背景的 甚至可能非同階段的教授...

demonOoO 10/13 23:44一堆大學專家 根本不熟悉第一線教育現況自以為清高

demonOoO 10/13 23:44常常拿教育愛的包容說嘴,他們應該要下凡到偏鄉一趟!

d大所言甚是,而且幾乎全部發生在上述個案中,例如主任會養小鬼(學生)大鬼(同事), 隨時回報老師上課、辦公室狀況,後來每間教室都以方便疫情遠距之名裝監視器; 教評會都懼怕主任,找來的家長代表、乃至於教評委員會中提問都是先套好的; 葉靜君把會議一開始就導向只能解聘、資遣,叫大家選一個,完全沒有思考有沒有其他 問題的可能,例如翻開輔導報告就會發現前後邏輯不通,事證也跟"不適任"完全無關, 但是當事人連到會議上都看不到資料,又能怎麼為自己發聲? 葉靜君還說解聘只是表示他不適合這個學校,可以再考其他學校...鬼話連篇, 當事人後來去考,大家都知道他被解聘過,根本沒人敢錄取, 連我身邊的人都聽說了從該校行政傳出的抹黑謠言,他考哪間謠言就先到哪裡... 國教署表面上接受當事人申訴,真的寫了整個流程所有有爭議的地方呈上去後, 結果也沒有改變,事後看起來只是長官怕引起輿論,並且為了補足 "當事人沒有陳述意見"的流程缺失,等風頭過了,比一般解聘案件晚一點公布而已。 再說訴願與申訴的差異,訴願是法律審,成員都是法律人,只管法制面流程對不對, 如果學校捏造資料,只要流程沒問題,是無法翻盤的; 申訴管道一開始有教育界成員,才"有機會"發現實質面問題, 但是一般人等知道兩者差異時大概也無法回頭了,因為制度不允許中途轉換管道。 對了,葉靜君還在教評會上說"這個案子花了學校15萬",可以升官、又不是他自己的錢。 本篇敘述把事實(除了無法錄音之外都有證據)跟個人猜測的文字分得很清楚, 不怕葉視察來查證。但願台灣的教育還有光明的可能。

※ 編輯: saythree (203.71.96.253 臺灣), 10/14/2024 08:15:34 ※ 編輯: saythree (203.71.96.253 臺灣), 10/14/2024 08:32:53

Reichenau 10/14 08:32教評委員也能在選的時候小團體灌給某幾人操縱沒團

Reichenau 10/14 08:32結的多數

HsinYingLiu 10/14 18:51好文有卦,推

taebo 10/14 18:58這個應該推爆

daccdacc 10/14 20:48推你的勇氣

Reichenau 10/14 21:05嘉義女中數學科

kimads 10/14 21:19看一次推一次

fishbliss 10/14 21:34仇師仇到沒人當老師

gletter 10/14 22:20

ms4573 10/15 01:06看了好心寒....

ms4573 10/15 01:13不過也有點好奇,兩條冤魂是如何成為眼中釘的

ms4573 10/15 01:2197298-29f6-42f0-8f2e-de6911d18c9c

chatbra 10/15 02:13推有掛,不過可惜記者應該對這新聞沒興趣追才是

chatbra 10/15 02:13民代大概也沒興趣,畢竟沒新聞版面可拿

對,過程中也有尋求過政治力量,才知道大部分政治人物不是以解決問題為優先考量。 不論政治立場如何,當時的立委王婉諭辦公室是唯一認真理解問題癥結點的。 很多事情我不在現場,無法回答為變成眼中釘的所有因素,以下是有證據的: 1.兩個案主國教署跟教育部表面上都有給他們書面或現場陳述,但都只是表面功夫。 例如其中一位做了100多頁,有理有據,結果陳述現場沒人願意認真聽,一臉不耐煩。 2.其一在該校任教許久,同事也挺,剛好遇到葉靜君跟很強勢的XX團體; 另一則是剛到該校第一天就開始被針對,連想帶學生比賽、學生都被主任騷擾, 不許參加。2個月後火速進入輔導期。 共同點大概就是葉靜君+各種人和(XX團體、令人不齒的教育界同仁)。 3.葉靜君在兩案的共同點,就是亂給老師記過,而且下手很重, (我猜是辦不適任需要此條件),其中一個老師甚至在沒證據情況下被一次記兩大過; 葉對法規不夠熟,先說你有罪,再亂找罪名安,所以資料裡常常在改引述法條、論述, 不然就是校事會議、考核會等等順序完全不對,反正國教署都會幫忙修到符合程序; 也因此每次開會通知的事由都語焉不詳,跟事後報告牛頭不對馬嘴。 不平之處還有很多,有機會再述。

sding 10/15 10:31高調

※ 編輯: saythree (203.71.96.253 臺灣), 10/15/2024 13:11:49

iamccat 10/15 23:08推一個

lokoo 10/15 23:36所以這證明進到校事會議一定要請律師的重要性

oneaim 10/15 23:51好奇其他工作報告比率有這麼高嗎?

goldenbell 10/16 10:03推 好恐怖

Frobel 10/16 11:35我只能肯定其他工作的考評會議無法凌駕於司法,公

Frobel 10/16 11:35司要解聘一個勞工是很難的,教師則是校內舉手表決

Frobel 10/16 11:35就可以

Reichenau 10/16 13:55政府端還能操縱這個校內舉手

demonOoO 10/16 22:24推F大, 超奇葩制度 舉手表決比例就可以通過...

demonOoO 10/16 22:24多少都是事前同掛好友 早就先喬好"表決結果"了

demonOoO 10/16 22:25就算請律師也沒啥大用 只能針對程序正義攻防而已拉

lokoo 10/17 00:06這很難講,例如要開會的校內調查報告認真去查,不

lokoo 10/17 00:06知道會有多少問題,搞不好查下去連會都不用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