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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先秦的強弩[下]

看板Warfare標題[心得] 先秦的強弩[下]作者
No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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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的強弩[下]


以上所言,都是從甲骨文、金文的字形、其衍生字與後來的用例來推敲弩的使用。然而在文獻當中,由於弩字遲至《墨子》才開始在傳世文獻中現身,在此之前多稱為弋(甲骨文中也多有隿字,以弋射鳥之意),而弩的初字字形為何晦澀不明,在文字記錄當中要找尋弩的用例便相當困難。關於商代的弩,假如王進鋒的推論無誤,那麼商末小臣墻刻辭上的甲骨文中確實有一次俘獲「弩百八十三」 的記載。


除此之外,在《墨子》之前還有沒有弋射之外的例子呢?《左傳》當中有兩處記載,寫的或許也是用弩的戰例。第一個是魯宣公四年(公元前605年)楚莊王平定若敖氏之亂的記錄:

「秋七月戊戌,楚子與若敖氏戰于臯滸。伯棼射王,汏輈、及鼓跗,著於丁寧。又射,汏輈,以貫笠、轂。師懼,退。王使巡師曰:『吾先君文王克息,獲三矢焉;伯棼竊其二,盡於是矣。』鼓而進之,遂滅若敖氏。」


關於這段記載,一般通說都解作伯棼神力,所以第一箭越過車輈(「汏輈」。「輈」即藉馬以拉車的車衡)、擦過戰鼓的鼓架之後插在鉦(「丁寧」)上,第二箭又越過車輈,射穿了「笠、轂」。由於「笠」、「轂」一般認為是指傘蓋、輪軸,以往注釋家要不解釋為這一箭力大,所以能穿傘後又穿軸;或者認為「笠轂」是車軸上的部件,是射穿了輪軸;又或者認為「笠轂」是傘蓋上的部件,是射穿了傘蓋 。要是把「射」只當作尋常弓箭來猜想,那傳文確實費解。關鍵在於「汏輈」的「汏」字,杜預注寫得非常簡略,不是解作「過也」就是解作「矢激」,令人不得要領。其實汏的意思,張揖《廣雅》卷三中的說法很有啟發性:

  「澇、汏、氵簡、浙、滌、潒、溞、澡、沐、浴、湔、濯、沬,洒也。」


  也就是說,「汏」與「潒(古蕩字)」、「澡」、「沐」、「濯」等字的意思接近,總歸一個「洒」的意思;「汏輈」恐怕不是一箭過去,而是複數的箭隻朝車轅洗將去。這樣解法也能很好解決傳文中的其他問題,好比說何以前後射兩箭卻有四處(第一發射中鼓跗、丁寧等發號施令的金鼓,第二發則射中笠、轂)中箭的矛盾,何以說楚軍見狀竟然戰意全失害怕後退,何以楚莊王鼓舞士氣時說的是這種箭只有三發,打完兩發只剩一發,難以為繼。如果伯棼射的是尋常的箭,恐怕不足以在視覺效果上震撼楚軍;假如伯棼射的是尋常的箭,那楚王鼓舞士氣的話根本就不通,單兵使用的箭怎麼可能僅只三發,射完以後還無以為繼呢?伯棼所射,恐怕是類似「大黃參連弩」之類的強弩,才有如許效果,貫穿輪軸才有說服力,威力大所以數量也不多。這也是弋射的用意所在──箭很珍貴,尤其當時
所用的是青銅箭,所以箭上繫繩好將其回收(用以張弩的絞盤正好將繩絞回)。能夠射出複數箭隻的箭大概是以繩索纏裹,射出後隨著纏繩次第解開而使附屬的箭散發出去。這樣的箭需要纏裹精良才有效果,尺寸足以擊穿車軸、直插在鉦上的箭短時間也不容易造出,故而楚王說對方最多也就三發了。


而《左傳》中提及「汏輈」的記載尚不止於此。魯昭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16年)三月,齊、魯為了爭奪成邑而交戰,傳文寫道:

「(魯)師及齊師戰于炊鼻。齊子淵捷(子淵氏,名捷,字子車)從洩聲子,射之,中楯、瓦,繇(由)朐(即軥,軛的一部分)汏輈,匕入者三寸。聲子射其馬,斬鞅,殪。改駕。(魯)人以為鬷戾(魯國人名)也,而助之。子車曰『齊人也』,(魯人)將擊子車,子車射之殪。其御曰『又之(再射)』,子車曰:『眾可懼也,而不可怒也』。」


過往的解釋一般將「楯瓦」連讀,說瓦指的是盾脊,子淵捷的箭是射進盾上起脊處三寸,還是拘泥於把射當作尋常弓矢。其實這裡的瓦可能是凡字的誤寫,凡即軓,指的是車輿前方的擋板,箭矢從軛、軥汏輈而入,波及於楯、軓之間。「匕入者三寸」,一般將匕釋為箭頭如匕首,深入三寸;其實如果傳文只想表達如此尋常的箭頭,大可不寫匕,深入即可。匕字的原意實為「湯匙」,「匕」即「匙」的原字,整句應解讀為車輈被箭削過處,有如被湯匙深挖了三寸一般,可見其破壞力。後面魯國的洩聲子反擊,射死了子淵捷的馬;換了馬車的子淵捷一時之間陷入魯國人的包圍,本來一開始沒被認出來,魯人甚至想幫他助戰,子淵捷卻很老實地說自己乃「齊人也」,射死對方卻不願照御者所說繼續射。這個細節突顯了兩點:第一,大概與楚莊王的前例一樣,這種箭矢的數量不多,不得不省點用。第二,子淵捷不繼續射擊的理由是「眾可懼也,而不可怒也」,他把手上的兵器作為一種嚇阻而不輕意使用,意在拒止而非只求殺傷,射出去引起眾怒,反而失去嚇阻的作用;這意味著該兵器一方面有大量殺傷的能力可以懼眾,二方面卻有難以為繼的缺點。凡此種種明示暗示若合符節,他所用的兵器應該是能夠同時擊發數箭的強弩。


圖:簡牘中的瓦字(下排)與凡字(上排),字形相近容易訛誤。
https://xiaoxue.iis.sinica.edu.tw/char?fontcode=71.ED8C
https://xiaoxue.iis.sinica.edu.tw/char?fontcode=71.ECFE


以上羅列了文字與文獻當中可佐證強弩存在的論據。不過自王國維提出二重證據法以來,先秦史的研究就不能脫離考古證據的發現而單談文獻。戰國以後開始使用青銅弩機,在當時不但使得弩最容易損壞的部件更加可靠、容易替換,也為後世留下了大量軍中用弩的證據;戰國江陵楚墓中甚至出土了每發雙箭、連射十發的連弩(下圖為復元圖 )。但在青銅弩機發明之前,弩的主要部件不是容易腐朽,就是支離破碎難以辨別其原有功能,目前沒有直接的考古證支持春秋以前有強弩的論點。不過,晚商以來考古發掘中非常常見的弓形器,倒是可以提供一些線索。


弓形器的名頭是因為其器形有類於弓而來,然而自發掘出土
以降,其功能、作用究竟為何,聚訟紛紜莫衷一是,至少有「旂鈴」說、「弓弣」說、「弓柲」說、「掛繮鉤」說、「車軛」說、「輓具」說、「拌扣」說等等,諸說紛陳。與本文較相關的是林沄首倡、孫機繼而開展發揮的「掛繮鉤」說;所謂「掛繮鉤」,其具體用法是繫在戰車御者的腰間,若御者一時需騰出雙手操作武器,便可將繮繩暫時掛在腰間鉤上 。此說後來又經過幾番完善,滕銘予認為掛繮鉤不一定只繫在腰間,也有裝在車輿上的類型;而王鵬則指出不僅只有御者才有掛繮鉤,車上的其他成員也都配有掛繮鉤,其真正作用應該是用來繫掛保護乘員乘車安全的安全繩,或者說最初的安全帶 。


王鵬的意見其實可以進一步發揮;不僅止御者有時必須騰出雙手,就是車上其他成員,也儘有雙手操持武器、得暫時繫上安全繩的場合。殷商時期戰爭中戰車使用的規模並不大,基本可以認定少有車與車之間車戰的發生;殷代戰車成員所使用的戈,桿長不過
80-100公分之間,顯然周代那樣戰車錯轂、兩車車右揮出長戈交擊的場景是不可能發生的 ,「掛繮鉤」也不會是為了操作長兵器而設置。那麼說來這種安全繩只能是用來保障使用弓弩時的安全了,尤其是需要雙手張弩、費力費時的強弩。「掛繮鉤」的考古實物發掘主要在晚商,西周成王以後則幾乎消失 ,但據孫機的說法,《左傳》、《詩經》等文獻中尚有掛繮鉤存在的蛛絲馬跡 ,則此種搭配「弓形器」來操作強弩的情形大約整個殷周時期都存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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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08/16 17:55弓形器用途的推論猜測還滿有趣的,林沄先生的推論好像總能

hgt08/16 17:56讓大家驚豔,不簡單

hgt08/16 17:59楚墓雙發連弩的原物,看起來只是防身武器的水準,不到強弩

hgt08/16 17:59的那種程度

icetiger08/17 01:09防身用的弩讓我想到皮克特人那種(底部還有類似劍柄的東

icetiger08/17 01:09西好方便握)大抵也是為了打獵或伏擊,防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