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我不支持通過代孕
這個議題其實很大
我很難說哪邊比較好
因為確實有真實需要小孩的父母
包含無法生育的男女
但是代孕其實就等於販賣子宮或是人口買賣
還有外國代孕的問題其實不少
例如
1.孩子生下來如果雇主反悔了?
(歐美有很多因代孕而遺棄的孩子,因為懷孕10個月,實在有太多變數了,購買夫妻離婚、一方死亡、中途反悔都有,後來如果代理孕母無法負責,孩子往往是直接判給社福機構,也就是孤兒院)
2.性別不是自己想要的?
3.孩子生下來代理孕母反悔了要帶走?
4.生孩子時代理孕母難產死了?
5.代孕時孕母造成的不可逆妊娠疾病?
6.代理孕母是否有母權(基因來自孕母?
7生下來的孩子如果有疾病?
(有人說可以孕檢,自閉妥瑞還有其他症狀 這些根本檢測不出來)
8.孕母最多能生幾胎有限制嗎?
9.代孕時因孕母偷喝酒吸毒造成孩子生下來缺陷?
10代孕期間孕母可以自由活動或是與伴侶進行性行為嗎(如果不行那就是購買10個月人身自
由)
(有案例雇主要求孕母必須吃甚麼不能吃什麼生活習慣要照雇主想法去做的)
11.中國人或外國人是否有權來台灣代孕?(台灣成為亞洲子宮.國安疑慮等。 )
12.代孕是否可以打無痛剖腹產或是使用其他藥劑等等是否一定要順產?
(有些傳統觀念認為自己順產才能生出好孩子)
13.代孕時要是孕母有生命危險保大保小?如果保大是否代孕失敗孕母賠償或再次代孕?
14.代孕時孕母因妊娠造成生命危險甚至變成植物人醫療費由誰付擔?
15.孕母因代孕造成子宮破損毀壞是否由雇主承擔費用?(醫療+生計)
16.代孕生產醫療可以納健保嗎?
17.代孕失敗孕母是否賠償所有期間的金錢支出?
18.孕母代孕期間如果罹癌或是會影響孩子的病症是否終止妊娠,雇主是否付這期間的備孕相關費用?
19.人工生殖植入通常會有多胞胎情形孕母是否可以拒絕只留一胎
等等等等問題
台灣要推代孕當然跟同志有關係
畢竟很多同志想要小孩
但是台灣是否準備好了
我的看法是
在還未能完善以上說的種種問題之前
我個人不支持
而且如果有硬要推的政黨與政客
我不會投他們
除非法律已經完善
不過若是通過了這的確是個非常賺錢的產業我想已經有不少人翹首以待接這潑天的富貴了吧
(例如仲介)
ps.拿鄭爽在美國找代孕後來反悔不要小孩找人要領養小孩
國外都能出現這種案例,台灣不可能不出現類似情形
ps.同運目前打的還有代孕費不得超過100萬認為高額代孕費是對同志擁有小孩的歧視,這也是我目前反對的原因
(100萬買一條客製化小孩)
再補充一點
通常代孕大多不是要“小孩”而是要“有自己血緣的小孩”
否則領養應該也能擁有小孩
孕母代孕經驗述說可以參考這篇
https://reurl.cc/p5RxoZ
(英文)
https://reurl.cc/v6xg8o
代孕不止出借子宮
https://reurl.cc/gaoz37
唐寶寶遭代孕父母棄養
--
不孕夫妻會需要代孕嗎?
會喔 不孕夫妻有很想要小孩的就算只
有單一配偶的精子或卵子都有人在嘗
試
我一直都覺得"有一半就好的"心態很
奇怪 幹嘛不去領養現成的 還免懷孕
之苦 也可以挑可愛的
不然其實都是叫沒出另一半基因的妥
協 這樣公平嗎
我見識貧乏 不孕「夫妻」會在什麼情
境即便只有一方精卵也要代孕?
就強烈的想要阿通常是家族因素
不然像我強烈的不想要 能生也不想生
就可能丈夫精子可以找代理孕母提供
卵子生一個小孩傳宗接代之類 身邊
有這種的
養隻貓多好
啊代理孕母要花幾百萬 我找個小三生
會不會比較快?
蛤?那做工地的不就販賣手臂
以前的時代就可以納妾來生阿
明明有更好的方法但是有人就是不要
主要是怕生一生 後來吵架沒人要
單一配偶制度就是最大的問題
鄭爽就是生了反悔 熱戀要孩子 結果
分手不要了
孕母突然不想給你違約你能搶嗎
這要看孕母是否有提供基因 (母權)
母權是否能搶孩子
非婚生的也可以認領啊 我覺得好像只
有夫夫或妻妻需要
畢竟孕母是生下他的“母親”
出租子宮的也是母親阿
還有孕母如果是小孩基因提供者 孕
母是否有小孩財產繼承權等
往常女人非要小孩不可 是懷胎九月加
上賀爾蒙影響 要是女人也只花錢 應
該會有不少鄭爽出現
認養也是母親阿 憑什麼獨厚卵子媽媽
所以根本就是搬磚砸腳
美國代孕最多的問題其實是 孕母反
悔 生了但是母愛爆發直接帶走錢也
不退消失
那個以前花系列就演過了
把租子宮懷胎當勞務外包本來就違反
自然律跟倫理
你又不是鳥 可以偷生個蛋放在別窩
還有美國有為了代孕費剝削女性從事
代孕的困境
最後就是社經地位低的女生去出租子
宮負擔懷孕一切風險 然後這風險還
要限她們收費天花板 根本笑死
你怎麼不把卵子打進豬的子宮最省
然後叫丈夫去跟母豬自然受孕
只要基改一下豬搞不好就可以生出
來了
黑鏡S1E1
22
最近有人造子宮成功孵育羊的例子喔
我贊成代理孕母法案 但我覺得代孕費
用至少要400才能彌補孕母無法工作
受到的影響和其他身體不適的補償
我覺得費用外法規也很重要 鄭爽代
孕付了近千萬孩子還是說不要就不要=
=
女生價值是提升的,沒什麼好怨的
代孕無法提升女性價值 只會讓貧困家
庭有販賣女性子宮的更好藉口
用人工子宮敷人是最沒爭議
牽扯到商業行為就會有很多黑暗問題
,覺得不適合立法
畢竟政府沒有那個屁股吃瀉藥
你說的這些親權問題本來就也是法規
中要詳列的
再補充一件事,國外代孕反悔的不少
最後就是墮胎或是孕母自己養然後
孕母告顧客...
所以我才說沒有看到基本完善法規出
現(草稿也好)我不會支持
你的這些問題在合約裏不能詳列嗎
國外推行以來問題很多台灣真的能完
美解決嗎
假設國外都發生過那在立法或有制式
合約的時候應該都能先提出討論吧
那就等法規草案完整出來看過我才會
考慮 否則現在什麼都沒有我不會支
持
我也覺得不行 血液器官都只能用捐
贈的 為什麼子宮能用買的?
其實我覺得如果開放代孕 就應該開
放血液器官買賣 反正都能用法規限
制不是嗎
原來如此
上限100萬不划算 就沒人去當孕母而
已
更不用說顧客反悔不要小孩了 就算
法律能罰錢甚至判刑 但還是沒有人
願意且能夠照顧這個小孩啊
100萬划算不划算 要看婦女是否因為
貧困被壓迫剝削或是不得已缺錢去做
其實100萬...可能有人會做
這不能算買子宮吧,應該是出租
智障父母會叫智障女兒去當豚母
1百萬太便宜了
那能不能也出租其他器官
法規又沒有剝奪智障婦女懷孕的權利
越弱勢的越沒有議約能力
你就知道最後都是智障孕母當豚母
不然父母生養智障子女也是挺費錢
確實美國有家庭讓低度精障婦女做這
個 然後辯稱女性有同意
這樣可以減少智障幼童棄養率 對吧
法規會規定什麼樣的人可以代孕,至
於會賣智障兒女的父母,不用代孕開
放,就會廉價把女兒賣給想要後代又
找不到對象的男人結婚
說穿了借子宮無論什麼角度都是剝削
怎麼合理化都是BUULSHIT (有押韻)
怎麼合理化都是BULLSHIT (有押韻)
人造子宮體外孵才是正途
勞力工作難道不是在出租身體,智力
工作出租大腦
那能出租血液嗎 眼睛 腎 反正我用十
個月還給你 付的起錢應該沒問題吧
確實可以生育的都一堆亂源生不養!
完全不同意
同婚也有一堆道德問題,要不要先禁
止同婚
你說的一堆問題,婚生子女也有,還
更多
我一向反對同婚但是被開放了能怎辦
中國人來台灣訂嬰兒,孕母要是終身
漏尿還是產後憂鬱精神病就靠健保解
決
總不能連反對意見都不能講吧 奇怪
烏克蘭變歐洲子宮,台灣變祖國子宮
實務上能做到出借腎跟眼睛再來說吧
實務上真的能做到 腎臟眼睛移植可
行
外部成本是台灣全民買單
同婚只有道德問題代孕可是生命
我支持同婚但是不支持未完畢法規開
放代孕
血液的話倒是可以,好像有政策說有
捐血的,日後有需要可以優先使用
有遺傳病又愛生的以前只能跟老婆一
對一,有便宜代孕就可以多拼幾次了
血液應該可以買賣才對 憑甚麼代孕可
以賣血不行
實務上器官能夠十個月換來換去再來
談吧
我還能挑想要的血
反正外國人生了不要就丟,這個外國
代孕公司很多SOP
實務上還真的可以
一定會有奇怪的團體吵著要補助代孕
,外國人來台代孕
同婚後也是有吵著要中港澳同婚的
代孕是子宮租賃,不是買賣,不涉及
器官移植,只有這段時間的受益權移
交給出資方,所有權仍然在原擁有者
代孕怎麼會是販賣子宮?
怎麼不是販賣子宮?
身上,器官移植是永久轉移,兩者性
美國收費多貴呀,在台灣訂比較便宜
喔
質不同,至於其他器官是否可以租賃?
器官移植也可以改成租賃制啊 我就想
有10個月可以不近視的眼睛 我有錢
可以吧 反正法規可以修
那要先有那個需求吧!不過我知道腦
你這種事不關己的反對 跟那些把手
伸進別人子宮的人沒兩樣
力可以租賃,雙手的勞務可以租賃,
只要不涉及器官移植。
s你才事不關己 我提那麼多問題你看
到了嗎
而且只有租子宮嗎 所以代孕期間孕
母想做什麼都可以對嗎
職業災害有包含生產懷孕跟各種併發
症嗎
器官租賃制等到醫學技術能做到再說
吧,不要一直說些異想天開的假設
勞健保是不是該漲一波
人工生殖也是有死亡重傷的風險
醫療技術早就能做到了 只是沒有人
敢而已
30044
重點就是這個啊國外搞這麼久問題都
解決不完我不覺得臺灣政府制定的出
一套完整配套法案,目前要推就是為
了拿同志票而已
我就曾出租全身給國家,一開始月付
永久損傷賠五十萬
5565吃到飽,還不能拒絕,1年10個月
捐卵手術也是有併發症可能致死的
租期才結束。
販賣子宮?那工作是不是販賣肝臟和
腦袋?你寫的很多都能在契約先規範
好,出問題就是上法院,難道那些出
問題的沒上法院?
取卵到植入的風險都在女方
看完我文章的所有問題 如果台灣政
府真的能弄出完善法規我才考慮是否
支持
上面就有新聞是人工生殖導致子宮完
蛋才賠五十萬
代孕比賣器官?這3小
要是能賠五百萬還用得著打官司等法
院判嗎
就是賣器官 不用否定
為什麼會有人連所有權跟使用權都搞
不清楚
賣個屁 我把房子租出去等於賣房子?
看來沒有人能反駁我提出的問題只會
著重在賣不賣器官
房子是活的嗎?
孕母可是活動 10個月代孕 他如果吸
毒找人亂交你也無法阻止
你只租了他的子宮沒有租陰道他要跟
誰做愛你管不著吧
很多工廠工作的因為意外被截肢,常
常也只被賠償幾十萬甚至十幾萬。請
問是要立法想辦法提高他們保障,還
是要因風險太高,直接禁止這類工作?
所以我說等法規出來再看看是否完善
啊 沒有草稿要我支持 不可能
這是人命不是房子 工地法規也是賠
太少 早就有弊病
※ 編輯 臺灣
※ 編輯 臺灣
※ 編輯: blessbless (114.26.67.75 臺灣), 11/10/2023 14:38:09 推 August23th : 同意你的想法,只是聽到部長說「因 36.239.47.233 11/10 14:45
→ August23th : 為同性婚姻通過的關係」的那句話, 36.239.47.233 11/10 14:45
→ August23th : 讓我有種因為選舉,所以各種問題都 36.239.47.233 11/10 14:45
→ August23th : 想要提出來討論,甚至是想要快速通 36.239.47.233 11/10 14:45
過,這應該只是我的錯覺吧?
不是錯覺 這種爭議法案趁這時候
偷渡是最快的
保大保小是多問的吧?還有上面有人
說到要全民買單,也扯得太大了吧?
你老婆跌倒昏迷變植物人,要不要全
民買單?你小孩上學打球撞到頭變植
物人,要不要全民買單?你指的是健
保支出嗎?
那是你老婆 孕母可不是你老婆 孕母
有工傷問題有健保問題他代孕是“工
作”
我出400萬代孕結果孕母難產 難道我4
00萬放水流還是孕母能賠我
一般工作工傷有全民買單嗎?
工傷全民買單比你老婆傷了買的多
因為國家有強制勞健保
還有孕母需要公會吧
反悔罰款,小孩轉賣就好
小孩專賣...認真的嗎...
孕母如果難產死掉 那要誰賠給誰?
除了1其他基本上都不會是問題,協商
合約講好就沒問題
我覺得都是問題 就像樓上 孕母死了
賠嗎
2也是大問題 很多代孕主要是要男孩
前提邏輯就有問題
邏輯哪裡有問題 可以提出
小孩可以交由社會局安置,這部分他
他們很有經驗。
交由社會局安置==那不就變孤兒...
你們有想過被生下來的小孩嗎...
不要的小孩給社會局 再轉賣?.....
孕母過世,保險理賠給孕母家屬,出
這樣聽起來很多問題耶
資者只能認賠。
孕母過世沒完成代孕那麼要賠雇主代
孕以來的金錢支出嗎
這個能通過,跟買賣人口差不多吧
雇主花了錢沒拿到小孩不行吧
而且限制費用在100萬內感覺好奇怪
完全沒考慮那個孩子的心情
感覺比較偏買方而不是賣方
保險理賠保險是雇主買的保險嗎
販賣嬰兒要不要也直接通過,反正有
需求啊
有需求就可以毫無道德底線,真方便
呢
誰說交給社會局會轉賣?等待收養也
賠不賠就跟工安一樣,要求是一回事
實際是一回事,因為都會呈現在價格
上,檯面上檯面下會有一個共識出來
,賠誰問題不就跟保險一樣先寫不然
就找法律走?仔細想想唯一問題就是
怕雙方任一方反悔,其他都不算大問
題
是一條路,只是收養程序漫長。
等待收養==你們真的考慮過那個小孩
嗎?
隨便買賣弄出生命不要丟掉變成孤兒
專賣或收養 鄭爽就是這麼做的 台灣
也要嗎?==
費用限制在100萬,孕母能不能拿到30
萬都很難說。仲介不要錢的?醫院不
要錢的?
現在如果通過真的會有一堆問題
收養程序漫長,就是因為要評估對小
不覺得代孕算是出賣器官。而且手術
前簽了很多,死了也不會賠,手術有
風險,懷孕到生產都有風險,但沒人
逼你去做代孕
孩的影響,以小孩的利益為前提,而
如果要收養現在孤兒院也很多可以收
養的 怎麼不直接去收養==
且事後還要定期追蹤。
做代孕不代表可以死了不賠吧 工作
死亡都會賠的
至於聽過實際收養的例子,說真的當
夫妻想要離婚,多半也會把收養的小
孩退回….
如果收養這麼容易,育幼院不會一堆
等家孤兒。
代理孕母比作器官買賣你還好嗎?
離婚都能退回 戀愛到一半的去找代
孕退貨 啊 就鄭爽啊==
不然改成販賣人口如何
*被收養
這麼想要小孩怎麼不去領養,
而且同婚領養早就通過了
1.按正常夫妻反悔處理,處在合法墮
胎期就妊娠中止並給予孕母補償,不
能就乖乖領回家養
2.早就不准事先探知胎兒性別了,人
工受孕也一樣
3.同1,補不補償看契約
4.寫在契約中如果孕母死亡由雇主賠
償作為保險
5.疾病範圍在哪裡?妊娠紋算不算?
6.當然沒母權,你領養貓狗會希望中
途天天跑來吵著要回去?
7.有病就有病照養,基因是你出的
8.孕母應該告知雇主妊娠次數,人家
同意就好
9.對孕母事前進行身家調查,這不是
去超商買飲料慎重點好嗎
10.聽專業醫生的意見,人家說可以就
可以,你想管就加錢
11.想那麼多,他們連過來旅遊都困難
重重
12.聽醫生診斷
13.什麼時代了還在保大保小
14.同4
15.同4
16.代理孕母不是人?當然算啊
很多人不收養,是因為程序冗長,一
跑都好幾年。
妊娠紋可算可不算看合約
貓狗是動物不能算人權 人權有財產繼
承問題
小孩爸爸如果是富豪 孕母有小孩血緣
是否能依此干涉小孩財產權
如果保大沒拿到小孩孕母是否賠償或
是再次妊娠直到有小孩
國外還有例子是孕母直接帶小孩跑的
10.不聽醫生見解又如何雇主只買子宮
可沒買人身自由權
孕母為什麼會有血緣?
要買人身自由權包含孕期吃什麼 那就
是買這個人10個月生命
有代孕用孕母卵子的
如果搶了別人孩子,再拿血緣爭財產
? 你確定行得通?
為什麼專門提10 國外有代孕結果孕
母生下愛滋小孩...畢竟不可能完全
防範孕母做什麼除非關她10個月
所以以上問題必須由法律來約束。
為什麼行不通 台灣目前是以血緣作
為繼承權
所以法案草稿先出來 確認能完善 才
能進一步討論支持與否是否要放行才
對
因此目前沒看到任何法規我持反對
a.一般來說代孕都是夫妻提供精卵孕
母只出子宮沒有這種問題,就算有例
→ zien0223 : 你肚子還得分妳我家的財產有這種道 1.171.171.236 11/10 15:35
→ zien0223 : 理? 1.171.171.236 11/10 15:35
→ zien0223 : b.會面臨必須放棄妊娠保命的情況就 1.171.171.236 11/10 15:35
→ zien0223 : 去分析事故該歸責於誰,誰的責任誰 1.171.171.236 11/10 15:35
→ zien0223 : 賠,意外那就是命認了 1.171.171.236 11/10 15:35
→ zien0223 : c.你想管就只能加錢,不然你要把孕 1.171.171.236 11/10 15:35
母關在家裡監視?
11.中國人不止有在國內的 還有很多
在國外喔
a.代孕孕母供卵很多同志會需要
c.你不加錢但是生下孩子你能退貨嗎
孩子要是有疾病是否雇主完全不能退
這個美國也很多拋棄案例
卵也未必是孕母的,就算是也沒資格
主張母權
台灣是血緣制權 所以母親是有權利
的
代孕為什麼是販賣子宮還跟其他器官
販賣扯上?代孕的商業行為是販賣時
間跟精力,等小孩出生以後子宮還是
代孕婦女的,並不是切掉A的子宮裝到
B身上,不要亂七八糟類比一通
其實代孕應該叫 買一個女人10個月
使用權
老婆趁你不注意出去亂搞生了個愛滋
寶寶就能合理棄養了?不行吧
所以如果生愛滋寶寶也不能讓雇主退
是嗎
裡面有關錢的部分都可以用保險公司
解決 目前待解決的還是親子權利義務
關係
那雇主權益呢
就賠償啊,事前契約寫清楚
你光破題就錯了還說別人看不到重點
?破題錯了我連往下看都不想,破題
錯基本上代表後面的剖析都廢了
孕母如果因非自身問題生下缺陷生病
孩子 那是否不用退也不用賠
你破題厲害你可以回一篇啊
問題就是這麼多 國外都一堆官司遺
棄兒了
對 只要沒有證據證明是孕母造成孩子
身體缺陷就不需要孕母賠
總費用只想出100會不會笑死人?一般
夫妻做人工生殖要多少錢?你還要孕
母花十個月幫你孵耶
了解 那不是孕母造成的 那雇主必須
無條件接受病兒是嗎 如果是那就沒
問題
不然為什麼台灣要通過 便宜啊 不然
去美國做不就好了
卵不用孕母本人的,就比較能規避產
出的基因問題吧?
至於孕母本人有沒有嗑過藥吸二手煙
等其他不健康的習慣或生活環境,真
的有辦法盯這麼緊嗎?
沒辦法管這麼緊 除非妳要關孕母10
個月 卵子不用孕母的同志可能需另外
找卵子提供者
而且要證明因為孕母抽煙喝酒造成小
孩生病要有證據 除非愛滋
你就想一般夫妻自己生出病兒可以退
貨嗎可以怪誰嗎,不能對吧,那就沒
理由怪孕母,人家可沒影響你孩子的
基因
可是美國很多退貨遺棄的 這恐怕需
要台灣法規寫清楚
至於染性病那就是孕母破壞契約該怎
麼賠就怎麼賠但生命還是生命該養得
養
就是關於生命才會這麼嚴謹而不是希
望隨意通過
講的簡單該養得養 你出錢養壞掉的
還是又要推給國家 為什麼要把這些
原本不會出生的人變成社會負擔
退貨那個就是法律監管問題,台灣可
以先不開放國外夫妻來台做代孕
要不然你就配套出生兩天不滿意可以
直接捏死嘛
誰監管 花錢的錢監管
你算出一個成本來討論看看阿
我覺得台灣先弄出完整法律法規草案
再說 而且最好公投
按你這麼說現在台灣許多患有天生疾
病需要靠健保活命的人都不該活?人
就生出來了你能怎樣
當好人發聖光誰不會
某種程度上那些人本來就不該活沒錯
是醫療把他們救回來但一輩子的苦難
經濟的負擔心理的負擔 你扛嘛
為了你的聖光人家要苦一輩子
不就跟反對安樂死的依樣意思
那簡單啊 台灣立法身上有遺傳疾病的
都不准生 你要的是這個對吧
人真的沒有必要為了傳宗接代做這些
很不錯啊 不過那是另外的題目
其實生出病兒會不會養 我只能說 別
太相信人性
先把樣本數更多的台灣一般夫妻管好
了再來管代孕 不要單拿這個來當阻止
代孕的藉口
先把樣本數更多的不孕夫妻領養
在沒有完善法規配套下我會一直阻止
投票也不會投給支持的政黨政客
管好了再來講代孕 不要把同性代孕
這種無理要求拿來跟倒楣不孕症
綁在一起
因為看過外國代孕一堆問題 不希望台
灣步上後塵
呵 不合理 你不就是看不慣同志伴侶
能透過法律途徑取得血緣子女嗎 講那
麼多冠冕堂皇的
這些問題就要法律約束啊!前提就是
要合法才能納管。
對阿怎麼樣 違反自然律的東西就是爛
男男就是生不出來不爽去問上帝啊
還是你想辦法進化自己變單性生殖阿
肯承認就好 你的水準比原Po差太多了
下去
幹嘛拖倒霉得不孕症綁一起
你才下去 笑死
露出本性就是要男男嘛 釣出來了
講的好像體貼不孕症 搞半天只是為了
自己的私慾違反自然要訂做小孩喔
其實還是希望同志能有自己血緣孩子
的 但是這個法真的不能草草過 畢竟
這都是關乎未來的孩子 是生命 還是
暫時看看 等政府真的拿出配套法規
我這篇也只是列出擔憂的點
真可憐 被嘴到只能扣帽子了
這篇的說法比原po那種強制負責別人
人生的說法有說服力多了
真可憐被嘴到現出原形了
說真的要借子宮生血緣子女 你找個
生理女的朋友幫你不是更快
想要血緣,其實可以去跟自己家族的
人談啊。連自己家族的人都很難談了
,何況是毫無信任基礎的外人
修法幹嘛 一定有人認同的阿
如果連身邊的女性都不想幫那吵個屁
相信法律約束可以解決問題也是很單
純,法律這麼有用現在還會一堆鑽漏
洞的違法情事嗎,子宮跟人類(嬰兒
)本來就不應該被商品化,沒有討論
的空間
表示她們都騙你嘛 說支持同婚
卻不願意借男同朋友自己的子宮 bad
其實只是把這件事拿出來討論,阿不
過就有某人已經先支持起來放了
確實如S所說 沒有討論空間 自己的小
孩自己生 不在乎血緣就去領養
廢話,在台灣當然不贊成啊,上面問
題隨便一個都可以當論文研究了,還
真實要通過法案,怎麼可能,真的要
做的人不會在台灣啦,不用管這議題
不孕症的我建議走領養 血緣這種東西
在現代社會根本沒啥意義 教養過程
有沒有壞掉比較重要 何必執著基因
的呼喚 為了生把自己或別人身體搞爛
支持異性結婚,也不代表願意借異性
朋友子宮啊,這邏輯真是莫名
你的問題在各國辯論幾乎都有被討論
到,所以你反對什麼?要提出你的對
策,不是再丟同樣的問題上來
所以都是己願他力的騙人精阿
哇 找生理女幫你生不就一樣是代孕
是在推免費無法管更好是不是 朋友幫
忙生就沒有樓主說的那些問題?笑死
喔我很認同代孕 但是我不想耶~
要死別人死瞜~
你不想就不想呀 管別人哦
妊娠中毒產後憂鬱關我什麼事啊~
我只想要花錢定做小孩因為我是甲
甲就生不出來啊 咬窩喔
小孩不喜歡不可愛我就不要了不行嗎
恐同皆深櫃嘛 我懂
甲甲眼中哪個不彎
等法規完善等於永遠不可能,不然可
以你舉一條現行法條是完善嗎?
同意法規不完善不能過
在法規之前先把成本算出來好嘛
都沒有成本概念亂修法部行唷
台灣多少需求 有多少潛在供應者
結婚不爽可以離婚,小孩生出來可塞
不回去
平均負擔要多少 多少轉嫁政府
要不要用健保資源 生了雙方都棄養
誰出錢 都給我算出來 再來討論
要不要開放
現在一堆在寄養家庭或孤兒院待領養
的小孩,政府有向他們父母收生而不
養的費用嗎?這些社會成本比同志想
生小孩的數量多數百數千倍。
是說突然想到如果代孕有行情價 男女
AA又有一題可以吵了
同志想合法花錢找人生自己的小孩還
要聽你在那邊討論成本跟法律完整?
不等法律完整就會產生很多道德問題
啊 法律本來就是道德最底線 你不打
算遵守底線才會覺得法律不重要
有空管同志想生小孩,不如去管管那
些生而不養甚至虐待小孩的爛人
你想要一個小孩最重要 呵呵 秀下線
?
推,其實有非常多問題欸
我覺得都要管吧 生而不養要管 代孕
造成的遺棄等道德人命問題也要管
而且如果想要小孩領養其實不錯當然
也有需要擁有自己血緣孩子的情況
那麼法規完善能完美解決我提出的
問題 就是我們同意台灣代孕的底線了
畢竟小孩真的很可憐 不是用來轉賣
的東西
其實台灣的領養法一部分也是為了同
志領養國外代孕回來的孩子就是了
用業內話就是說因為測試會產生錯誤
所以我們不如就不測試了 客戶沒東西
買是他們的事情
我不是同志,所以法規過不過我沒差
,但法規本來就要越來越完善,現在
一堆有合法代孕法規的國家可參考,
照這些架構去討論比較實際,說穿了
還是很多恐同不爽同志有能小孩吧?
小孩可不是東西那是生命
台灣就自以為很先進 明明就+9性格
不能測試
有討論總比沒討論好 政策本質就是討
論需求以及需要。缺失以及缺點
我覺得講到後面就是核心價值觀的爭
執 就是你同不同意無法僅靠自己生育
所以台灣才需要參考國外代孕的問題
後代的夫妻或同志伴侶能透過尋求代
理孕母來實現願望 同意我們就接著討
弄出完善法規草案再來說服國人開放
代孕 而不是草草通過等問題一堆發現
無法解決
論法規的漏洞 不同意那就不用說了
而且其實代孕大宗是不孕夫妻不是同
志
早不討論晚不討論 偏偏這時討論
台灣人 每個人心裡都住著一個8+9
我是同意同志不孕夫妻能有自己血緣
的孩子但是擔心代孕制度不完善造成
的各種問題 因為國外例子真的太多了
現在還有一堆官司在打
那些討論的 沒人在關心不孕夫妻拉
異性戀家庭會忽然想要有小孩就生嗎
?不會考慮兩人的生活成本嗎?如果
會考慮生活成本,為啥覺得同志會輕
浮地想要小孩就找代孕?國外代孕至
少百萬起跳,又不是幾萬元就能買手
機
出張嘴討論很潮就好了 生都沒在生
討論個夢
不論是不孕夫妻還是同志,說直白點
,你們沒有自己血脈的小孩不會怎樣
,但代孕可能會有疾病、死亡的風險
訂法條本來就是找適法有需求的族群
討論跟參考國外法律,而不是一句法
律不完善就不給過
我同意孕母疾病或死亡雇主其實應該
要養孕母甚至賠償
打官司那是在所難免 有人的地方就會
有糾紛 有些人明明不占理卻還是要告
拖你時間陪他玩 國家能做的就是把法
律定好不要讓宵小鑽漏洞
至少不能什麼都沒有看到國外一堆問
題就草草通過 我還是希望等至少能
解決我提出的所有問題再支持
沒有哪條法律是可以保證人類不會用
到法律本身的
我不同意先過再慢慢調整修法 有想過
其中可能多少孩子孕母受害嗎
光是鄭爽 他如果不是因為被中國封
殺 代孕棄養對他根本不痛不養
是人不完善 台灣人不適合拉 素質低
擔心就簽約+信託帳戶或代孕保險,各
種合約過程的風險要法規化也不難
連鄭爽這種有錢到爆的都能說棄養就
棄養 美國對他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
台灣可能還要再思考看看是否要挑戰
人性
台灣是否能有合約不管代孕出來的孩
子如何都不能棄養甚至不能退貨
不然可能會犯法之類
怕後面的話甚至代孕也可以上課考試
評估,同志也能像領養小孩一樣要去
上課審核
你現在擔心的已經不是法律完不完善
美國被退的孩子目前好像孕母在養的
居多
的問題了 已經到了法律執行者嚴不嚴
謹徹不徹底的問題
國外有去國外買不就好了 為什麼要硬
要在台灣弄便宜代孕 還有一堆疑慮
畢竟這是生命 沒有絲毫差錯的可能
啊==
很多基金會都比我們想像還專業有經
驗
美國對他沒辦法是因為他不在美國。
中國就對他有辦法了,因為他在中國
政府要推此法至少要弄出完善的法規
與措施才能說服人民(例如我
就說為吵而吵 素質低 一定跟歐美同
中國只是因為道德問題封殺他 台灣代
孕也可以跑出國那台灣政府是否也對
代孕者無法
步 自己根本hold不住還以為自己可以
鄭爽棄養其實根本沒有付任何法律責
任
鄭爽當時棄養好像給機構一筆錢讓他
們找領養==後來就被爆料了 小孩真
的很可憐被當物品
台灣的確沒辦法,因為台灣不是人治
跟同婚一樣阿 我們要這個 這個很潮
吵了半天開放之後 同婚比例超低
美國也不是人治也對鄭爽沒辦法
現在又為了某些人想要有小孩 跟不
孕症綁在一起搭便車
其實問題根源在哪很明顯吧
正爽是整個演藝事業完蛋,外加天價
我覺得你可以先不用考慮境外代孕的
問題 光台灣本身就問題多多 境外的
先禁止就好
賠償,人生就此完蛋。
一堆工地意外拿不到陪償比比皆是,
怎麼會覺得代孕出問題後上法院就可
以拿到?
台灣禁不了境外的,只要在當地合法
就像在吸大麻合法的國家吸大麻,
現有的台灣法律就一堆問題了,怎麼
有人會覺得說代理孕母人工生殖相關
法律就有辦法完善…
也不能拿他怎麼樣。
邏輯有點問題
在當地合法也不代表雇主不會跑到境
外
所以在合法代孕的國家代孕,台灣沒
辦法禁止。
所以去美國代孕,不算違法。
政府必須用完美的法規說服人民 要如
何做到避免國外代孕這些年造成的問
題不會在本土產生才有可能讓人支持
簡單來說就是把這些外部成本給國外
承擔就好不要來煩我
就像吸麻爛人死在美國也好過在台灣
開車上路可能撞到我一樣
100萬,連買小孩都要cp值還是別通過
了吧,問題一定一堆
那你只能按選總統的標準來要求雇主
了 不能有雙國籍 必須在台灣生活超
過一定時間 必須得有擔保人
其實我還真是這個標準
因為關乎人命
甚至需要提供財產資格
另外就是把佣金交給公證機關託管 確
保雇主跑路至少孕母能收到錢
基本上看你回文就代表你不清楚代孕
議題
1.國外金額都是採取先行付款,根本
沒什麼後悔與否
託管這個不錯 其實如果要修法 第一
保障孩子權利第二孕母
2.性別可以pgs 或明文條例訂定
不是後悔錢 是後悔不要孩子 他會被
遺棄變成孤兒==
孩子很可憐
3.合法國家基本上規定很明確,你只
有去非法國家才會有此種問題
國外代孕遺棄的案例不少
你知道合法國家要代孕,前置作業光
諮商這塊至少50萬?
我國待領養的孩子已經很多了 無法負
荷更多孤兒
推領養代替購買
這些都能做 問題是人家還是可能跑孩
子還是失去父母 這就是遺憾沒辦法
即使諮商還是不少雇主後來遺棄啊
美國官司都能看
4-5只能說風險需告知明確,6的話合
法國家基本上規定參照也很明確
代理孕母是賣子宮?什麼腦袋會想出
這種東西?
就是賣子宮啊==
國家能做的就是追查雇主和給孩子找
好養父母
沒代孕也有遺棄啊== 怎麼會拿這個來
7人家都花得起這個錢了通常pgs 鉻篩
檢做好做滿
講
或是說賣10個月人的人身自由權含子
宮
沒代孕也有遺棄沒錯但是這是兩件事
吧==
合法國家代孕花下來三四五百,你拿
不能讓被遺棄的孩子變更多
非法出現的拖拉庫問題講
魯出不起錢不用在那邊搞笑啊
我建議代孕至少一單要一千萬財產證
明要5千萬 而且財產要先託管 那就可
以談
都花得起合法代孕了只能說生活為準
不同
這樣遺棄的孩子孕母都能拿到錢
為了避免更多孤兒 我們應該減少嬰兒
自己生的被遺棄跟代孕增加遺棄的小
孩 這是兩件事吧 台灣應該是兩個都
要避免發生吧
你這個已經有點離譜了 要上千萬不如
乾脆禁了根本不合理 而且愈有錢的愈
有逃跑棄養的潛在可能啊
那你乾脆說 要懷孕生子的家庭
上千萬至少能讓願意的知道從錢開始
負責越便宜才越會被丟棄
先拿一千萬出來才能生
去越落後的國家越便宜
避免被遺棄的孩子增加不管是代孕還
是人為都是
意思是你搞錯root cause阿…完美法
律這種東西從一開始就不存在
歐美找台灣 台灣找東南亞
過高的市場價格只會逼迫人前往落後
地區找代孕 結果問題還是在
台灣無法再接納被遺棄的孩子增加社
會成本了
反正這種都是為有錢人服務的
沒代孕會不會有遺棄->會 代孕一定會
遺棄->否 充分必要條件學過吧 你把
這兩件事兜在一起的理由很薄弱
沒代孕跟有代孕會不會遺棄答案是都
有可能 但是兩個都要避免 這才是答
案 而不是說沒代孕也有遺棄啊 忘記
代孕遺棄帶來的問題
多的是異性戀懷一懷、生一生後悔的
現在怎麼處理未來就怎麼處理
就是要避免這種問題擴大啊==
聽起來全部都只是錢的問題 少子化辦
公室經費下來就有了 有多少被遺棄的
小孩都能算成政績啊
而且自己生的還能刑罰 代孕遺棄其
實應該也要被關
推
你講的問題全部可以在立法階段規範
好…
所以才說政府先弄出完美的法條說服
人民這是好東西可以通過...不然草
草通過我是不支持的
立法 好膩...當個社會人 不好嗎?
法律已經是最低限了 台灣人真的守法
嗎 要求最低限應該不難
不可能啦 台灣不可能成為甚麼法治典
範國家 國外的法規外包用一下就好了
太人權哲理的東西台灣人不行~~不行
就算了 誰規定一定要法治?
不是 你這個邏輯就是因為有車會撞死
人所以等到完美的交通法規出來前都
要禁車 完美這個東西只會存在在字典
上跟迷因裡== 不要把他拿來套法律
車撞死這是意外事故 跟弄出個人命(
嬰兒)不同啊==
為什麼可以把代孕滑坡到車子去
要讓人民支持至少要做出完美配套讓
人民相信這個法是真的有幫到該幫助
的人而不是增加孤兒以及遺棄兒吧
女同有兩個子宮自己生就好了還找代
孕幹嘛?男同拜託你別鬧了,兩個爸
爸照顧小孩的畫面我不敢想
推分享
一樣是人命問題啊== 怎樣被車撞死比
較賤嗎 法律完美了那執行面呢 不可
能會達到完美的 但現在沒有完美的法
律社會還不是有在運作
沒有後代又不是會死人絕症 真的迫切
想小孩 財力足夠也可以去國外做
訂收費上限很蠢
車子跟代孕差那麼多 你平常開車出去
會損害健康嗎 開車會搞出棄嬰麻
開車有人權的問題嗎?
沒有小孩本來就不是什麼法律應該保
被車撞你可以跟肇事者打官司請求賠
償 代孕如果小孩被遺棄沒有完美法規
下 誰要養?小孩一出生就沒人要 這
個小孩性格是否偏差 這都是未來社會
隱憂
障的權益 不要再那裏囉哩八縮
與單純車禍滑坡不同 望周知
需求算出來 成本算出來
最好每個人先交五百萬給政府
來證明你有強烈意願想做 不然
花這麼多錢做還要修法啥的 結果像同
婚一樣搞了半天甲甲自己都不用
車子一年撞死三千個沒被禁 台灣一年
遺棄幾個小孩你說說看
那就是浪費
先簽合約找契約賠錢就好惹
死三千人 賠錢 結束 遺棄一個小孩
社會成本未知是否養出鄭捷未知 孰
輕孰重
要代孕應該先有財力證明並且遺棄要
入刑
就是沒開放才沒那麼多棄嬰問題?你
是希望棄嬰變多還是變少
挖靠死人賠錢結束你這個匯率怎麼算
啊 不如你介紹一下現在異性戀遺棄怎
麼處理的好了 看一下是不是該禁止異
性戀生育
照你邏輯車子一年撞死三千人 禁車子
少問題 但是實際做不到 代孕也是一
樣 沒開放沒那麼多問題
車禍死人不就賠錢結束啊不然呢==
啊對 應該還有被關忘了說
異性戀製造問題:沒事繼續生/代孕製
造問題:不行該禁止然後等完美法條
反正解釋不過去就拉個我是在阻止問
題擴大來搪塞
又可以滑坡到異性戀生育 滑波大師欸
完全沒邏輯關係東西 還可以這麼絲
滑 跳來跳去
r大你不要一直跳針異性戀問題==異
性戀問題要避免 代孕問題也要避免
啊 而且代孕開放大宗也是異性戀不
孕夫妻需求大啊...
代孕現在是禁止的 還沒開放
你邏輯不好可以多看幾邊或找家長來
解釋給你聽欸
我覺得你邏輯比較不好 順便說一下
我無性戀 我支持同婚支持同志擁有
自己血緣孩子反對沒有完整配套開放
人工生殖法
跟已經開放的車子 跟從來沒被禁止過
生育 完全不一樣基準的東西欸 可以
讓你掺在一起超強的
你覺得我邏輯有問題 你甚至可以單獨
回一篇
沒人在乎你什麼戀== 你說這個東西該
禁止的理由是雙重標準 因為有其他會
造成相同問題的行為是被允許的 這樣
可以理解?
有其他存在的問題 這是政府需要加強
解決 不代表不能解決代孕造成的問題
這是兩條平行線你懂嗎
代孕本來就是被禁止 現在是在吵開放
…
法條都還沒過你就要禁 會不會有點遠
兩口不一樣的東西 硬要擺在一起就是
會出現邏輯上錯誤
吵開放跟吵禁止有什麼不一樣嗎== 不
開放=繼續禁止啊 你是不是真的沒看
懂
請提出數據證明需要代孕的同性戀比
不孕症父母多啊,不要腦補好嗎?
無法理解你的邏輯 反正沒有完美配套
之前我是不會支持人工生殖法的
開放跟禁止有什麼不一樣….
需要代孕的明明就是異性戀不孕夫妻
比較多好嗎==
對啦,用你的邏輯就是沒有完整配套
措施之前,我不同意同婚,你跟那些
偏激的基督徒有啥兩樣
很多都是因噎廢食耶 現階段結婚夫妻
也會有一堆問題 要不要也廢止大家
結婚?!
我同意同婚欸 ==可是代孕是弄出人命
跟人命有關係的 可能會有遺棄嬰兒
的 我希望有嚴謹配套說服我有什麼
問題嗎
什麼都要完美 那事情不會有進展的
很多時候 都是慢慢修正的
不知道為什麼反對代孕就要被打成反
同==
先慢慢修正能彌補那些因為開放被遺
棄的孩子的人生嗎.
現在有沒有遺棄->有 所以是不是要禁
止生育?還是已經開放就不管了?
我是爸媽代孕來的 爸媽要男的不要女
的 所以遺棄了我 未來這種事情難保
不會發生 那麼我只是想知道政府是否
準備配套法條處理
你修車子還是房子 可以慢慢修 法條
沒考慮好 幾年後造成社會問題 影響
層面更廣
現在有沒有有遺棄>有 親生子女遺棄
會不會入刑>會
代孕遺棄會不會入刑>未知
哪個法條現在是完美的你介紹一下==
受精卵只要無法著床,子宮需求就存
在,100萬很便宜,兩三百萬跑不掉,
買賣就算了,就怕詐騙手法也來利用
同婚也是一路慢慢走過來才有最後一
步的,還真的以為是所有配套都好了
才過關的哦,本來就是先求有再求完
善,你這種只是偽善而已,站在道德
高點批判不腰疼呢
同婚跟代孕不一樣層面的東西
不孕夫妻原來排在同志議題後,不如
一胎1E,設高門檻也用不到,不孕夫
同婚法通過會生出某個生命因為被遺
妻繼續可憐
棄被影響一生甚至被養成鄭捷變成社
會問題嗎>不會
如果是法規需信託一定金額防止上述
情形發生呢?
代孕法規監督不完善 會淪為犯罪工具
信託一定金額防止上述問題 我就支
持但是金額不能太低 至少能讓孩子
順利長大到18歲
所以我問哪個法條是完善的啊== 不完
善是不是都該廢除 然後誰來定義完善
跟產出人命有關的法條我覺得必須完
善 這是對一個新生命負責的態度
其實 同婚通過了 沒多少同志結婚 代
理孕母通過了 也沒有多少同志會去訂
製小孩
據我所知去年辦理同婚的只有699人
我還參加了兩對
應該是說你覺得那些不完善 你可以去
立法院門口按鈴 請他們改善
政府就是企圖用代孕來解決少子化的
問題啦
另外 鄭捷家裡很有錢 如果被遺棄 搞
不好不會長歪掉去殺人 最多變成路上
之前一直鼓吹沒有血緣的愛也是愛,
飆車的8+9
結果通過同婚家庭收養後現在還是說
同志有自己親生血緣小孩是人權,所
沒有愛的孩子被遺棄的孩子容易偏差
以得要修法。當年護家盟滑坡的說法
鄭傑只是個代稱
一一變成事實真的頗可笑
如果被遺棄搞不好更好?你去過孤兒
會不會長歪不知道 但是成長過程一定
院嗎 我去做個義工我不同意你的說法
很辛苦
因為大人錯誤 要另一個孩子的人生來
買單
代孕要通過請先多方面思考孩子的權
利後再立法
支持一視同仁,非代孕的也該提供一
定信託金額讓小孩可以生活到18歲,
不然不準生
不惜經過昂貴及繁瑣的手續也要求子
的不孕夫妻,跟不想避孕所以意外生
你講得真好 你提出的每一點都是超級
下小孩的人,哪邊讓孩子感受不到愛
巨大的議題
的機會更高
所以你們也講不出一個完善的法條啊=
這個制度要制定完善是很難的 要怎麼
= 跟生命無關所以不完善沒關係?只
應對可能的consequences
是他有關的生命你不重視而已。
其實我還真的支持一視同仁
就像幾十年沒修的野保法鐵定是跟生
命有關吧?我的立論很簡單:完善是
不孕經過治療得到的孩子很高機會會
一個過程,而且每個人對完善的定義
變成父母窒息的愛沒有比較好
那種隨便生隨便養的讓孩子來世上受
不一樣,不能拿完善來做為反對法條
苦的根本不是父母
的標準。
我媽都整天抱怨當年生我多辛苦了,
不孕症真的不敢想像喔玻璃地獄
我身邊也有不孕散盡家財做試管的
那種我才支持他代孕 不過後來他
生育本身就是父母最自私的決定
領養了 疼的要死
沒有人會問小孩是否願意出生
但領養完全不同,可以有雙方接觸過
互相同意的
這些問題感覺都是可以先訂一套規則
所以應該鼓勵以領養代替訂製
再之後慢慢修改
所以啊 政府先把訂的法規草案拿出
不對,是這門一開始就不能開
來說服我 草草通過為了選票我不支
持
原來是家庭不幸的孩子啊,難怪一直
認為不該有更多小孩出生,但世上多
的是幸福的人呢
不然也可以說複製人取器官給自己移
植先通過再慢慢改阿
啊 我家庭很幸福欸
設計倫理的東西都要高度共識才能開
放
只是做公益看過很多不幸的孩子
捨不得孩子不幸而已
沒說原Po啦,就有人自己過得不好就
斷定想當父母的都一樣垃圾
我自己也定期捐款扶養孤兒院的孩子
沒招了哈哈沒本事討論核心
現在台灣孤兒院資源很稀缺的
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多 不太容易過 只
是選舉需要話題
某dd是看不懂中文喔,把同婚跟代孕
綁一起??
推文有些很噁心,你沒有資格去幫人
決定要他領養不准代孕
這麼一說真的蠻複雜的
你的這些問題給第三方單位管理都能
解決
第三方管理單位恐怕要政府插手 不然
很容易變成剝削機構
認同,而且限制金額根本在剝奪代孕
的弱勢人口
打錯,剝削
我覺得台灣很有機會出現毒父母欠債
逼女兒出來賣子宮的,以後除了酒店
賣身外又多一樣可賣,而這無法用法
律管制的。所以議題深度其實不下安
樂死。
而且看ptt 的文章台灣目前重男輕女
的家庭好像也還是不少
代孕合法就是有一群沒錢而且永遠是
女的倒霉當孵蛋器。合法後等於鼓勵
你去賣子宮而不會去想其他方法改善
家境。不孕夫婦應該承認自然限制,
擁有自己血緣的小孩不是什麼基本人
權。
會找代孕的,台灣沒立法,就去國外
找,很多有錢人大概也更傾向國外找
,避免都在台灣節外生枝更麻煩
其實什麼是基本人權也都是近代法律
人為規範訂立的
甚至不同國家的都不一樣
還有組織犯罪問題,如果合法了有什
麼監管措施確定孕母本身意願?都有
人賣存摺後被監禁了…
還有健保啊~別人在賺錢 風險全民買
單
說到監禁 最近玩網路遊戲有認識人被
監禁的==
如果一般孕母能用健保資源 其實代
孕好像應該也有資格吧(?
請問那個人工作受傷生病不能用健保?
健保計算的費率有包含大量商業代孕
導致的大量併發症嗎
一個人有遺傳病還是想生小孩,他跟
老婆一對一能生幾個,但是有代孕的
話,他能生幾個?
一般婦女生孩子很少有多胞胎,但是
代孕經常會人工植入多個胚胎
大推這篇,實務面先考慮清楚!
給正常民眾使用的健保,要用來給商
人佔便宜省成本嗎?
取卵跟植入的手術都要大量用藥,這
些都會增加婦女的風險
取卵後數天內女性會有一定機率出現
併發症,嚴重可能致死
植入、懷孕跟生產也有一定風險
問題不在出租子宮吧,而是製造人類
生命。你出租肝臟能製造小孩唷?如
果出租子宮不是為了生小孩我沒意見
。
這世界是怎麼了?前有生理男心理女
在沒切的情況下進女性空間以及參加
女性運動比賽;後有明知在一起注定
沒彼此孩子的同性戀想要代理孕母合
法化,是不是現在世界太寬容接受並
尊重他們的存在就得寸進尺了?得了
便宜還賣乖耶!
反正在人工子宮這種黑科技出來前,
不能生的請認命不然就領養吧!不然
為了他們這些少數人增加社會亂源,
是想要全人類文明一起開車倒退膩?
推
可是如果真的窮到只能靠出租子宮賺
錢的...不租很大機會也是去做八大
吧-.-
一個制度的誕生本來就不可能一開始
就完美無暇,就像寫程式不可能一開
始就完美運行0 bug, 國外已經跑過
大概知道會有哪些問題能夠去修正和
參考
講跟器官買賣相似的我討論不下去
單一配偶制根本不是問題 要嘛離婚要
嘛找小三 要嘛就是生不出來
代孕費如果很低 例如一百萬好了 我
是不覺得有人會想賺這種錢 代孕這種
事 爭議和法律問題一定很多 何況法
律也不可能直接規定要多少錢 至於同
性戀 那更是極少數人的需求好嗎 又
不是所有同志都想要養小孩 幾個出來
帶風向的根本直接無視就好了
再者 就算用男性角度來想 買你10個
月的人身自由和飲食限制 收多少錢你
才願意?沒個5百萬1千萬以上我自己
都不會考慮了 而能出得起這些錢的族
群 直接去國外找就好了 幹嘛在台灣
吵這個?
推樓上Jean
跟買美股直接去辦國外證券戶進進出
出不用手續費多爽,幹嘛開副委託一
樣。一來保障,在台灣有台灣法律保
障,不怕遇到不良仲介要打海外官司
,二來方便,檢測採精取卵不用飛國
外,大概4這樣吧,對有錢人來說哪
怕台灣貴一點也比他時間便宜。
我倒覺得有錢人會更傾向國外省得麻
煩,台灣太小了
直接瓦解長久以來正常家庭會有的模
式…
還要考慮婦產科醫療資源能不能容納
增加的代孕 會不會導致一般孕婦排不
到婦產科 被代孕佔滿
意見一堆
以前會有為了傳宗接代 深櫃找異性結
婚生子後就不再發生關係 或是離婚
藉此有後代 不違法 但是要糟許多 直
接人財兩失
都少子化導致很多婦產科關閉了,最
好開放代孕會多到會排擠資源
少子化婦產科關閉?-?怎麼跟我知道
的狀況不同
少子化是有但是沒有少到產科收起來
怎麼不會排擠資源 多一個都是多 婦
產科醫生有限資源 然後商人賺錢 用
你繳的健保費承擔風險做產檢
你繳的健保費要讓商人蹭欸
以前的生育率夠用 現在就夠啦 是能
代多少出來 笑死-.-
這就很不負責任 夠用跟醫療品質下滑
本來排到時間 多了幾個代孕排隊 更
別說緊急醫療資源
多多少看產業形成速度 商業規模化形
成 從國外引進外籍代孕 用健保看病
商人錢爽爽賺 你每個月要繳更多健保
費供他們蹭呦~
但凡查一下健保支出大宗就不會一直
扯健保...不過算了...
管他大宗小宗 原本沒有多出來的負擔
就是多 產業形成 未來只會越來越多
現在政策影響未來 平常外籍台灣人回
去用健保就在臭了 開放給商業行為蹭
到挺大方的~
去國外代孕五百萬 就跟台灣民眾沒啥
關係 在台灣只需要一百萬 省下四百
萬是把醫療成本 社會風險 稀釋給全
台灣人民負擔
我也無法支持
你提出的問題在任何夫妻上都會出現
。不需要特別彰顯那些只有代理孕母
才會有。
不是販賣子宮,是租借子宮
但我覺得代孕費太低是真的。限制代
孕費就是扼殺市場經濟
推個,完全不推代孕,根本不是買賣
子宮、而是買賣生命,當生命可以用
金錢衡量這個價值觀就很有問題。現
行的人工生殖就只是輔助精卵結合著
床、最後還是要靠母體懷胎生產。另
外代孕跟領養本質上就不同,一個是
創造生命、另一個是延續養育。
樓上說的沒錯 人類生命能被買賣我也
是不太能接受
另外,講什麼租借子宮的根本搞笑,
重點是懷孕後的症候群好嗎,光就最
常見的妊辰糖尿、孕後還有一定機率
持續、控制不好就終生糖尿病,請問
多少錢承擔這個風險?一百萬買人家
未來60年後的健康會不會太廉價、不
論不孕同婚,個人反對代理孕母
最後,談人性歧視的根本雙標。同婚
找生理女代孕、請問為何生理男不能
賺這筆?繁衍是人性想賺錢不是人性
嗎?同性沒有子宮不能繁衍是歧視、
那生理男沒有子宮不能代孕不也是歧
視?願意付錢給生理男再來講平權啦
這什麼鬼邏輯,會遺棄就是會遺棄,
沒有代理孕母就沒有遺棄問題?
連自己生的都會遺棄了 用錢買賣的
商品兒更有可能被遺棄
尤其台灣也是儒家思想 到時候想要男
孩結果來女孩 雇主是很有可能不要
健康生死意外問題猜是用保險理賠處
理。生完棄養(社會問題)或生母帶走
(交易詐欺問題)或繼承扶養法律問題
或其它道德問題確實需要再討論規劃
。跟安樂死一樣很多細項都沒討論,
不是有錢就沒事。不過100萬真的很廉
價。
安樂死其實比代孕更急需 看看前陣子
殺99歲父親事件 然而政府似乎不重
視
說實在的,會遺棄孩子的人,就是會
遺棄好嗎?
幫補血,覺得這些問題都滿真實的,
不要增加被遺棄的孩子所以我不支持
覺得要有配套否則不支持還蠻正常的
吧(又不是說有完善配套了還反對)
而且中國人如果來台灣代孕 國安破洞
如果有完善配套說服我 我才會考慮
法規都還沒訂完全就在這邊喊反對,
只會講風涼話,想生但生不出來又不
是你,在這邊自以為正義
要說服一個人支持你 至少要提出令人
滿意的資料 連法規草稿都沒有 要我
支持草草通關不可能
比起等到出現一堆難以回溯的悲劇
我寧願嚴謹看待當個正義魔人
是有不少中國人對台灣開放代理孕母
人工生殖這個政策嗷嗷待哺
而且人權會議中有人全專家建議台灣
的國籍政策從屬人改為屬地
人權專家
哇塞!真偉大,有夠偉大,依你的邏
輯沒有法案可以推動了,好棒棒,給
其實想要台灣籍的中國人可以靠代孕
推唷!帶風向辛苦了~怎不去發個支
還有中國同志靠台灣代孕解決傳宗
持安樂死(笑
接代也是可行
我早就發過很多支持安樂死了
所以我支持自然受孕 不支持不孕症和
你覺得是風向你可以自己發一篇反駁
同性戀家庭的人工生殖和代理孕母
我覺得配套完善能說服我我就都支持
但是目前沒有可以充足說服我的資料
推你
比起上一篇一直跳針壓迫女性什麼的
這一篇論述好太多了
代孕實際執行就是會有問題
如果真的要做 甚至該拉高金額至千萬
將錢用來確保孕母與孩子的生活
至於拉高金額是對同志的歧視什麼的
連錢都拿不出來還好意思養小孩?
一百萬給妳就要代孕也是妳自己要接
受的 要檢討可以等法條出來再檢討
假設國外代孕費5百萬 台灣比照辦理
我是不相信隨便路邊一個同性戀可以
拿5百萬出來生個小孩 真當作人均3百
萬喔
樓上 同運是希望制定金額不能大於一
百萬這不就是剝削?
現在檢討比起草草通過好
我個人是認為最少要千萬 要個血緣
孩子拿出千萬不難吧
需要代孕的人數不多,也不急迫,超
多問題沒答案。現階段有其他法案更
迫切。所以這議題就討論討論就好,
別太認真
連100萬都沒有還想要別人幫忙代孕
笑死
我覺得至少要500萬再來 100萬請菸酒
生代孕都嫌太少
100萬真的太少
拉到一億才夠,懷孕很辛苦欸
一億也很好阿 信託給孩子的錢
避免雇主父母遺棄
5X
首Po看到板上有人貼新聞 說政府準備通過代理孕母 去找更多新聞後發現 最大原因是因為同志生不出小孩來 到底女孩們是欠同志多少17
這段笑死 你說的這些問題難道異性戀夫妻都沒有? 社會上一堆被異性戀遺棄的小孩 你怎麼不禁止異性戀生小孩 我在國外啦4
No 我常看到的邏輯是 年輕人抱怨父母條件太差 當初為什麼沒經他同意就把他生下來 導致他沒有好日子過2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這跟女生欠不欠同志有什麼關係啦。 首先原po看的新聞我不知道是哪間媒體,如果沒有媒體識讀的能力,那建議別看了,台灣人對媒體沒信心覺得媒體很爛,但是新聞說什麼都照單全收。 幫你畫重點: 台北醫學大學名譽教授曾啟瑞認為,「譬如說有高血壓問題、腎臟病不適合懷孕,或者沒有子宮、子宮畸形等很多原因,我想就醫學專業由醫師去決定,但是整個政策是對的。」X
我其實也不是很喜歡某些反自然的制度存在 但是我要講一點,為何代理孕母需要合法並且制度化? 就跟性工作是一樣的概念: 因為這個需求存在,不會消失,如果不立法管制,風險只會更多。 你也說了,等於是剝削經濟弱勢的女性,讓她們為了錢而選擇有風險的代理孕母。2
小孩其實蠻可憐的 你的爸爸不知道哪一個是精子爸爸 你的子宮媽媽不是你的卵子媽媽 但是遺產可以繼承4份的話 精子爸爸1份X
你這個思考還太淺層了,我希望你能再思考多一些 不然按照你那句「需求存在不會消失」來推導,很多東西都要合法化欸 舉例一、器官買賣的需求一直存在,總是很多人想要賣器官來換錢,為了保障那些經濟弱勢的人們,避免他們在黑市賣器官承擔高風險,所以應該立法管制,由政府來主導買賣器官 舉例二、吸毒的需求一直存在,總是會有很多人想要吸毒試看看,為了保障「渴望吸毒者」的權益,避免他們受到黑道脅迫控制,因此應該由政府設立吸毒特區,由政府販賣各種毒品,主導毒品交易 你能想到「因為需求存在不會消失」這點很好,但如果能夠再跟深入思考會更棒:)3
我自己是覺得代孕應該可以有條件開放 應該是說啦 用身體本錢去換錢這件事 舉凡 1.性交易8
懷孕對女生傷害很大啊 其他想生生不出來的也就算了 也有可能是那種生得出來 可是不想承擔懷孕帶來的風險及傷害的女性去找代孕 代孕合法最有可能的就是因為代孕的高收入3
不是,這段的邏輯我不太能理解。 所以異性戀生出來的孩子,都不會有畸形問題,他們的父母也都一定很愛他們? 然後雙方在懷孕期間都不會吵架,也不會出現孩子生下來後,另一半卻消失的情況? 如果會的話,那單獨針對同性戀這點來說,我無法理解。可以請原po解釋一下嗎? 再來對於整串中,有人說這是對於經濟弱勢女性的壓迫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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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林志玲代孕機率高嗎?如果對代孕本身 沒有成見、偏見 不要特別去酸的話 討論這件事情 應該是很中性的議題吧34
[問卦] 說穿了,代孕合法的阻力來自一般女生?我始終搞不懂 到底美國已經合法的代理孕母 為何在台灣、日本、韓國會無法合法化? 把本版的相關串看一看 大部份的人都扯一些什麼「道德問題」、「代理孕母搶小孩」這些8
Re: [新聞] 柯文哲贊成代理孕母、安樂死 稱無法理解因為醫生評估太太生小孩會有生命危險 我到烏克蘭做代理孕母 找到代辦協助 分享現階段臺灣協助代孕有什麼風險 因為人工生殖法的關係4
Re: [請益] 與女同志一起生養小孩?先說結論,在臺灣完全不建議,除非你是認真想要跟該女性共同撫養這個小孩。 最大的原因是從法律關係來看,在臺灣,因為小孩是母親生的, 小孩與生母的「親子關係」相當於是「強制性」,反而父親為推定(若男女雙方已婚), 或者雙方未婚則需要走確認親子關係訴訟/認領等法律途徑。 而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即代表雙方有撫養之責任與義務,X
[問卦] 讚成甲甲用代孕嗎?同志被立法院草案排除2020年提出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通過一讀。 草案內容採有條件開放,只限不孕夫妻。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祕書長黎璿萍認為,對想找代孕的同志而言,巨大的訊息量加上一筆 極大的開銷,可是卻沒有能合法驗證的管道,心理壓力是非常大的。 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人不讓甲甲用商業代理孕母!3
[討論] 讚成甲甲用代孕嗎?同志被立法院草案排除2020年立委吳秉叡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通過一讀。 草案內容採有條件開放,只限不孕夫妻。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祕書長黎璿萍認為,對想找代孕的同志而言,巨大的訊息量加上一筆 極大的開銷,可是卻沒有能合法驗證的管道,心理壓力是非常大的。 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人不讓甲甲用商業代理孕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