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律人:發表親中言論就是通敵行為
誒誒誒乳頭啦~
近日我們認知作戰專家aka禮貌聲愛徒發表的言論又再度震撼全體國民惹
他認為最近對岸的認知作戰愈發猖狂
甚至不惜將親中藝人直接稱作統戰藝人
顯見其對此現象的重視
基於上述理由
有意對刑法的外患罪進行修法
並針對四種不同的通謀態樣進行修法,包括
1.公開聲明或向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承認該國或他國對中華民國有統治權者
2.向對方承諾不執行職務或承諾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
3.協助該國或他國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行使具統治權意涵之公權力
4.以會議、連署或其他形式,附和該國或他國對中華民國台澎金馬領域擁有統治權之主張
仔細觀察其論述,似乎有意劍指包括但不限於其所為的統戰藝人以及其他發表親中言論的人
女孩兒覺得只是發表親中言論就是通謀行為嗎?
這樣就該成立外患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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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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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外患罪真的不太妙耶第二章 外患罪 第一百零三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 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9
Re: [問卦] 轉 threads taiwandreamer 對PTT的評論其實仔細想想沈的主張 幾乎都沒有提到言論自由這一塊 更多的是主張管制 偵查 對於不喜歡的言論 就是封殺 遮蔽 以前沈伯洋很喜歡在FB說他又要刪除哪個好友5
Re: [新聞] 馬英九引陸憲法稱「台灣不可分割」 獨派獨派是看不懂中文還是怎樣? 刑法104條第1項: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 或無期徒刑。 馬英九講台灣、大陸都屬於中華民國,反而是在宣示領土完整性欸,請問是讓中華民國哪個 部分的領土讓給外國了?7
Re: [新聞] 馬英九提台灣大陸同屬一中 陸委會:遺憾代表陸委會根本沒看馬英九的說話內容 -------- 建議如果真的馬英九呼應中共的一中原則,直接用外患罪抓起來 中華民國刑法- 憲法增修條文當中的這條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代表中華民國的憲法增修條文是終極統一 換句話說憲法增修條文是為了達成統一而立的 政黑怎麼看待這個憲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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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刑法法學博士沈伯洋是要處罰思想犯喔沈表示,演藝產業畢竟是自由市場,赴中發展是個人自由,然而發文者若是領有公薪的台 灣教授、政府官員,風險就會越來越高,當演變成由「政黨代表」等重要人士發動,台灣 該如何應處? 沈強調,已開始研擬新方案,針對「刑法」中刑責重但要件不明確的「外患罪」進行修法 ,目前已送出針對四種不同通謀行為的草案,包括「公開聲明或向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承認4
Re: [新聞] 基本法23條立法 民進黨:香港最黑暗一天有沒有法學達人可以說說香港23條跟台灣的差在哪裡?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
Re: [新聞] 快新聞/台灣藝人發表親中言論 沈伯洋哇,法律人出身居然支持管制言論!! 而且還是明明白白直接針對內容。 還是政治性言論, 還記得針對言論內容,特別是政治性言論, 大法官一直採嚴格審查,- 廢死刑? 很好啊。 《中華民國刑法》裡面關於內亂罪和外患罪規定的死刑,通通要廢除掉。 以後在中華民國搞內亂或者外患被定罪,也不用怕被判死刑了。 《陸海空軍刑法》裡面更是一堆定軍人叛亂通敵死刑的罪刑,通通宣告違 憲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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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美國也有死刑,沒廢死,美國小弟卻要廢死^^^^^^^^^^^^^^^ 因為廢死才方便兩黨合作搞垮中華民國。 不信?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的內亂罪和外患罪,除去死刑之後,最多就是無期徒刑。 換言之,派人來中華民國鼓動各種暴亂顛覆活動,就算不幸失手被抓且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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