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人預測一夫一妻制將瓦解 你認為呢?
穩定朝向瓦解中進行
同居跟結婚差在哪裡
就差個外遇要賠個30萬嘛
30萬而已 多嗎
婚禮辦下去
辦桌幾十萬 禮餅十幾萬
什麼三金五金九金的 聘金 紅包
少說燒一百萬
燒這麼多成本
只給這麼點保障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選擇
但是到了群體的的時候
就是在反應環境 還有法律
現在還一直在鼓吹洗腦什麼
德國離婚也不會沒人要 小孩都會判給母親
男的要給贍養費給到女的再婚
不然小孩面都沒得見
然後政府法律又要怎麼改
這麼多年了 也看的很簡單
西方媒體怎麼吹 臺灣法律就怎麼改
外遇除罪化 民事公道價只賠30萬
婚姻名存實亡
同志婚姻 廢除死刑
再來不就贍養費入法
然後未婚生育保障入法
未婚單親都能生了 女的一個人都能生
那要不要保障男的一個人也想生
代孕要不要入法
生育都單性化了
婚姻毀的還不夠徹底?
反正臺灣政府行為很好預測
外國媒體怎麼吹 法律就怎麼修
就算民眾習俗再反對 修下去久了就習慣了
就是像實質的廢除死刑 反對比例多高
還不就實質廢除
久了犯罪的也很習慣
都知道不會死沒在怕的嘛
詐騙的被大陸抓到怕的要死
知道要在臺灣判喜極而泣
說個笑話
臺灣立法委員跟法律
--
※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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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 今天看到一則資訊, 一位西方社會學者認為, 一夫一妻可能在2040左右,從歐洲開始正式瓦解。 他舉例說,兩百年前,沒有人敢講離婚的事,現在離婚是家常便飯 一百年前,沒有人敢公開是同性戀,現在也已經稀鬆平常4
台灣現在已經有了阿 就是不結婚這種形態 感情好就可以同居 覺得膩了就分開這樣 應該會有另一個新興產業2
有錢的話就可以一夫多妻,每個妻子一人一間房子配一台C300 有一些錢可以買房買車養一個老婆,生小孩就隨意 沒有錢買房買車養老婆小孩就單身不要害人也不要害下一代 --2
歐洲喔, 先擔心會不會變成一夫多妻, 女生變成要裹頭巾,不能拋頭露面吧。 歐洲高加索人生育率低, 為了勞力拼命開放阿拉花瓜移民進來,1
你這人的法治教育加強啊。 30萬只是前菜而已,後面要離婚分家時,那才是扒一大層皮的機會。 除罪化是指不用"刑法",來處罰偷吃的人,但民法該付的錢,一毛也跑不掉啊。 --5
一定會瓦解阿 因為一夫一妻的傳統結婚制度 是對條件差的人有利的 為了讓條件差的人也有伴不至於暴動才有的制度 對條件好的人來說除了社會觀感好之外 一點好處都沒有 條件好多金男 單身吃幾個正妹都行1
歐洲會吧 華人很難 因為歐洲社會福利好 沒有一夫一妻制家庭觀念的話 就算是落單老人跟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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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會支持廢死,都是怎樣的人?全世界維持死刑的國家只有18% 全球195獨立國家當中死刑的狀況分為四類如下: 103(53%),法律上廢除死刑; 6(3%),法律上原則廢除死刑,但保留在特殊情況下可執行死刑(特殊時期戰時等);X
[問卦] 開放式關係才符合人性為何還有人要結婚?明明大家都知道 愛的時後在一起 不愛的時後 一方隨時可拋棄對方 才符合人性 你有被對方拋棄的風險 但換來是一整片森林 明明更有利 男的膩了隨時可換女友 吃各種菜 女的也沒吃虧 隨時可換有錢大叔 小鮮肉 多爽9
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在」讚啦,早該是這樣,釋字出來的時候我就這樣講。 結果一堆法盲配合側翼在那邊說修刑事不影響民事, 懂法律的側翼就說法官不敢改過去實務, 法官是依法審判,為什麼不敢改過去實務? 配偶權是什麼? 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法條上有配偶權?5
Re: [問卦] 沒人發現台灣未婚率已接近50%了嗎!說真的 未婚率增加在台灣是很正常的事情 跟交不交得到男女朋友其實關係不大 很多人寧可維持男女友關係也不願意結婚 這都要感謝民進黨這幾年對社會價值觀的努力 首先先打破一男一女才能成為婚姻配對的價值 本來以為這樣會讓更多人來結婚 但結果結婚率反而一直下降 為什麼 因為大家發現其實婚姻本來只有保障財產跟子女5
Re: [新聞] 抓包老公外遇!法官罕認「配偶權不存如果婚姻是契約制 配偶權僅適用於立約的雙方 這種比喻用在不動產上 是不是有人佔用我的房子 我不能告他2
Re: [閒聊] 交往十幾年後結婚還是被劈~正反面刃問題 為什麼高富帥男外遇 有錢有權的男人外遇? 因為成本太低 條件太好找新的太輕鬆了- 2比較合理吧 怎麼說汪小菲都是在婚姻期間帶小模跟媽媽去外遇極樂旅行導致協議離婚的 離婚協議也寫好贍養費之類兩造都同意的法律文件 現在鬧這一齣就是想不給錢 電費那些都是其次 不然他就不會3月開始完全不付錢了啊 我覺得這不只是台女的勝利
- 是歐美。 全世界維持死刑的國家只剩下18% 全球195獨立國家當中死刑的狀況分為四類如下: 103(53%),法律上廢除死刑;
- 會啊,大部分嫁給同為醫師的男醫師 然後再被外遇,有的離婚有的原諒 嫁給醫師沒有被外遇無所謂的決心就不要嫁,多少女森想當醫師太太啊 現代不是古代,不能三妻四妾了,被外遇不爽離婚就好,古代來個小三小四根本不算外遇現在一對一的婚姻勉強算有保障一點,雖然通姦除罪了 不過我要是法官可能會覺得女醫師自己也很會賺錢,離婚也不會判賠帶比較多錢給被外遇的元配,請徵信社的錢都超過外遇的賠償了吧,不如你在家裡當家管比較能要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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