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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作者
yokann
(PTT和平大使)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12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遺囑寫了也是白寫,因為沒用
: 希望在我有生之年,這法案可以快點通過修改
: 讓大家可以把錢留給自己最關心的人

主要是以台灣民法來看

優先權最大是配偶 再來是子女 父母

要到這些人都沒有 (例如單身未婚 父母又已過世) 其實也不容易

如果真的這樣孤家寡人

就把錢好好用一用吧 還會去計較死後錢會落到相處不睦的手足手中嗎?

那也擔心得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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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58.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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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yuma 05/04 14:59也有感情好的手足+1

Hiro116 05/04 17:01其實我老婆跟手足感情不錯

mokumi 05/05 03:16如果是單單一人倒沒什麼問題,這個

mokumi 05/05 03:16法律規定是這樣,假設你跟老婆結婚

mokumi 05/05 03:16,但是無子女,你們一起打拼買了一

mokumi 05/05 03:16間房,然後她突然掛了,然後你們的

mokumi 05/05 03:16房子就要分一部分給她爸媽或她兄弟

mokumi 05/05 03:16姐妹,爸媽一般情感上比較能接受,

mokumi 05/05 03:16兄弟姐妹就有點…

jerrylin 05/05 09:18沒結婚的很常發生吧

wseedw 05/05 10:59你怎麼知道你幾時會死?錢花完了人

wseedw 05/05 10:59還活著慘

wseedw 05/05 11:00你跟另一半一起買的房子,另一半走

wseedw 05/05 11:00後他的手足直接搬進來因為有持分,

wseedw 05/05 11:01這樣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