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
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
那可能台灣有很多這一類的例子
比如單身、或無子女的夫妻,或同志婚姻,夫妻其中一方去世,去世那方若有手足
便有權力來跟配偶要求分遺產,即使生前已經立下遺囑,要全數給配偶也沒用
也就是即使手足之間,生前不曾來往或協助,但在死後,卻有權力要求分配遺產
因為這樣,台灣有很多類似的官司糾紛
那可能也因為如此,現在台灣遺囑協會在提案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f92ba98-5f9d-45cf-a7ef-a194234ed4d2
應廢除現行民法對兄弟姊妹特留分保障之權利
大家覺得這提案如何呢??
我覺得是應該廢除,因為有的手足其實比外人還不如
外人搞不好還會對你關心一下,手足搞不好對你是毫無情分
這個我在社會新聞上或者身邊看過太多的例子.....
其實如果兄弟姊妹感情好自然是沒差,自然遺囑會提到
那萬一手足間沒敢求來往,甚至交惡,那即使寫明遺囑不要留給手足
遺囑寫了也是白寫,因為沒用
希望在我有生之年,這法案可以快點通過修改
讓大家可以把錢留給自己最關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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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擔心這種問題死前把財產捐光就好
遺產是0想分也沒得分
E哥沒這個問題,有個女兒。
送人頂多就多繳一筆贈與稅而已
乾脆遺產充公好了反正生前都處理好
捐就不好說,如果是要贈與,現行遺
產稅可以省土增 所以大部分不動產
還是會走遺產不會走生前贈與
給某J 贈與不動產還是要繳土地增值
稅
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如果有這個問題,生前處理就好。
說死錢就捐光.問題誰知道自己何時走
321/8687903
生前是可以處理大部分的啦 留一點
現金就好
意外我應該不好說 年紀大生病先有
準備不難吧
想要想個接地氣的暱稱
xxxx法案、xxxx條款 但一時不知道
該怎麼稱呼
要改就直接取消特留份
陽明E哥條款?
笑死 你怎不說手足為了財產已經在
排斥兄弟姐妹
你生前全部贈與給配偶就可以了
裴這個案例就沒配偶
確實莫名其妙,為什麼不能照自己的
意願
還好我爸只有留負債給我呢
慘
有兄弟姐妹自己會不知道嗎 都有心思
寫遺囑真不想給就稅金付一付而已
如果遺囑有寫不要給誰,那應該尊重
遺囑位階比法律低,除非修法通過
但也有耳根子軟或重男輕女的長輩全
留給虛偽糟糕的子女,反而真正孝順
的拿不到,還好有特留份能勉強獲得
一些。
子女特留分還是有呀.改的只有手足
要修法改的只是取消手足間的特留分
你都死了還管遺產?會怕你就生前送
掉
不是死了還要錢..是希望把錢用在對
對的地方
如果大家知道自己甚麼時候死..當然
可以死前一秒送掉呀..但問題是沒人
知道自己何時走呀...
或者在死前一秒花光光不留一毛錢
主要就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走呀
如果我哥走後我還跑出來跟他老婆一
起分配,我也覺得莫名其妙
所以要修法呀
垃圾手足代表就張菲費玉清的大姐 欠
錢上億還能開記者會嗆兄弟快幫還債
其實死前處理好就沒事了,法律是死
的但人是活的
可以預測死期真厲害
提早贈與不就好了
台灣就遺產稅太低才這麼多毛
強制分一點給手足是含有家族因素吧
畢竟也有部份是從父母那繼承來的
為什麼要死前一秒送掉 你最關心的人
拿到錢就不理你了那還是留給法律分
就好
這麼不想給手足 當初全捐黎姐不就好
了
死前處理好,是能知道什麼死喔
生前處理過戶就不會有這問題
特留分比例很低了
值得思考,尤其現代人少子,未來兄
弟姐妹跟配偶爭遺產的事情會更常見
1
主要是以台灣民法來看 優先權最大是配偶 再來是子女 父母 要到這些人都沒有 (例如單身未婚 父母又已過世) 其實也不容易 如果真的這樣孤家寡人 就把錢好好用一用吧 還會去計較死後錢會落到相處不睦的手足手中嗎?1
只是談這部分的事,在臺灣高等法院一一二年度重家上字第三十六號民事判決中,提到的 法理陳述如下: 按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喪失繼承權, 固為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所明文規定。所謂之虐待,謂與以身體或精神 上痛苦之行為;所謂之侮辱,謂毀損他方人格價值之行為。至於是否為 重大之虐待或侮2
簡單講, 你整個論點最大的問題, 就是主張原本財產持有人, 依照他三觀所做的分配, 一定是現實中普世觀點正確無誤。3
原原po可能因為涉世未深,用詞不精準 雖然不能做到「現實中普世觀點的正確無誤」 但我想,盡量去逼近這個普世觀點 應該是大家都認同的方向 依照財產持有人三觀所做的分配不一定是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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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講那麼多有屁用啊? 活著的時候不處理財產 等人死了才在那邊哭 "不論錢給誰,死人是無權處理財產的好嗎? 都是活人在爭死人的錢" 說白了這就是別人家的家事8
[問卦] 為什麼遺產要分手足我韓粉 如果爸媽死了,與配偶無子女 死亡後財產要分兄弟姊妹一半,配偶一半 為什麼要訂這個法律,不直接全部給配偶 -----5
Re: [問卦] 民法的"特留分"沒有違反人權嗎??第一個 你要先搞清楚 應繼分 跟 特留分 就你這個案例來看 根據民法規定 所有a的兄弟姊妹 應繼分也只是只有1/2 特留分的話 也只有應繼分的1/3 也就是 兄弟姊妹總和也只有拿遺產的1/6 第二個 如果生前就很確定遺產要全部給配偶 有很多機制可以處理 直接生前把所有財產贈與給另一半 或是 辦理財產信託 受益人設定為配偶5
[問卦] 統神國棟將來會有遺產糾紛嗎?(國動陣線)安安 乳提 關於這個標題有兩個問題可以討論 民法§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7
Re: [閒聊] 阿姨膝下無子,但有幾間房子要給外甥假設這些房子總價值1200萬 阿姨有姊妹各一位 無父母 最簡單的作法是生前贈與外甥 若阿姨去世5
Re: [新聞] 沒錢買房就等?!上半年繼承移轉創史上新有人說 現在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 所以等繼承剛好 那個拜託 現在差不多能夠準備繼承的 都是五六年級生左右 七年級都還不一定等得到 看看這些年齡的人口數 那時候 一個家庭生的小孩平均也都有三個以上 等繼承的結果 其實就是準備打遺產官司而已3
Re: [問卦] 要怎樣繼承舅舅的遺產?: 很多推文所說的是錯誤資訊 基本上你要繼承舅舅的遺產 民法尊重遺囑自由 所以除非是遺囑上寫說分配給你1
Re: [問卦] 遺囑協會提案:遺產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關於特留分的問題,民法上只主張這是權力並非義務 當事人可以選擇要或放棄。於是社會上不時聽到或網路傳聞 父母要求女兒放棄特留分的,甚至還有父母跟祖父母一起求的 聽過最誇張的是祖母幾乎要跟孫女下跪,要他選擇放棄 但法律上對這種情況是不干涉
Re: [問卦] 有人覺得台灣現在少子化很棒的嗎?少子還好 如果無子的話 民法上身故後 名下的財產 除了配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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