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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閒聊] 我曾經擔心的問題..現在有這提案要修法了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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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現在台灣的民法關於特留分部分,是有兄弟姊妹的部分
: 像之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去世後,遺產分給邱瓈寬等人,未給手足
: 因為裴祥泉單身未婚,所以其兄弟姊妹有權要求遺產1/3的特留分
: 即使裴祥泉有寫遺囑說不要給手足,依然無法如願,最後即使邱瓈寬一再上訴
: 最終仍是敗訴,邱瓈寬仍要分遺產給裴祥泉的手足

只是談這部分的事,在臺灣高等法院一一二年度重家上字第三十六號民事判決中,提到的法理陳述如下:

按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喪失繼承權,固為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所明文規定。所謂之虐待,謂與以身體或精神上痛苦之行為;所謂之侮辱,謂毀損他方人格價值之行為。至於是否為 重大之虐待或侮辱,須依客觀的社會觀念衡量之,亦即應考慮當事人之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社會倫理觀念及其他一切情事,具體決定之,不得僅憑被繼承人之主觀認定,咨意剝奪繼承人之地位。


簡單來講,需要考量的是周遭的情況,不是憑當事人生前意志而認定的

這不管怎樣看,都是對當事人的不敬

但既然法律已經明文,除了尊重之外,根本沒有別的辦法可行,要修法的話,也要擔心是否會衍生其他問題...



順帶一提,曾志偉向裴祥泉的遺產繼承人請求返還借款一事

本來在第二審是改判勝訴的,但在兩個月前的第三審判決中,認定「當事人適格」的問題尚未解決

因此宣告廢棄原判,並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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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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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iboygay 05/04 19:26可是實際層面..很多人跟手足間根本

pipiboygay 05/04 19:26沒有來往比陌生人還陌生...雖然說不

pipiboygay 05/04 19:27上到虐待程度..但一般人想照顧的一

pipiboygay 05/04 19:27定是跟自己最密切的配偶或親人

pipiboygay 05/04 19:28自然也希望自己的錢能留給他們

Hiro116 05/04 19:59配偶這個其實問題最小,配偶之間贈

Hiro116 05/04 19:59與免稅

mokumi 05/05 03:28又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要死,免稅也

mokumi 05/05 03:28沒用呀.而且就是因為有配偶,會更在

mokumi 05/05 03:28意要分手足的規定,明明跟自己配偶

mokumi 05/05 03:28合力互相扶持才有的財產,死了不能

mokumi 05/05 03:28全給配偶,還要分只在過年過節見面

mokumi 05/05 03:28說哈嘍的手足.真的都沒人,一個孤

mokumi 05/05 03:28單死去反而不會太在意遺產會到誰手

mokumi 05/05 03:28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