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攻擊女性到腦傷! 韓網紅不爽輕判
※ 引述《Clarkliu (noname)》之銘言:
: 韓聯社報導在南韓可公開嫌犯身分的特殊重大案件,大約有2萬8千件卻只有49件有公布嫌
: 犯身分,比例占了0.17%,如此保護嫌犯的制度,究竟合不合理,成了南韓社會熱烈討論
: 的話題。
這篇報導我自己比較在意的是這段
N號房事件舊聞連結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amp/20201126edi015/
「鑑於公眾有知情權,南韓警方目前已公開6名嫌疑人的長相與個資,包含......」
通常如果媒體會強調公開個資表示通例是不會甚至是不能這麼做
可見韓國保護嫌犯身分的程度比我們臺灣還嚴重
(嫌犯之一姜勳甚至還敢向法院提抗告)
公布歹徒個資,歹徒可是敢告你違反個資法
不要臉的程度比臺灣歹徒還可惡
臺灣則是因為有個資法20-1-4的壞人條款
實務上真的有不少援以此條款不起訴的判例
只是近年來為了避免抓錯人,媒體大多盡量避免主動公開歹徒個資
例外的是這則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0922/0183634D822C5BA4E028AD2D21E0F0C0
可見地獄朝鮮不是叫假的(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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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韓國都公開撕票嫌犯照片,台灣呢?最近韓國發生的綁票、撕票案 警方公開集團成員的個資、照片 台灣最近詐騙集團更兇狠吧? (求職者進門10分鐘就打死)16
[情報]警方公開樂樂追小偷畫面去年7月Emilia Romagna大獎賽前夕 和粉絲合照的樂樂被歹徒趁機奪取手上的Richard Mille手錶。 據傳被偷的手錶是樂樂簽名的Richard Mille RM 67-02原型機3
Re: [新聞] 竹科男客廳裝監視器看小孩 驚見妻與家教嗨嗨 4我啦 前一篇文章中有很多人認為 只要是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本案是法院判決) 不論為何種利用都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But!這樣的認知是有問題的!1
[問卦] 公布嫌犯長相,是否違反個資法?以前看新聞,嫌犯長相都會馬賽克 這次殺警案,嫌犯長相被直接公開 不公開長相就是要保護未來出獄的更生人,重回社會才不會被歧視 這次直接公布長相,萬一真的有精神疾病怎麼辦? --5
Re: [問卦] 青青下一篇限動內容會是什麼?幫想好劇本了 首先會發限動哭訴小商人公布她的結婚證書還有個資地址等等,然後PTT一堆噁男都在意 淫她,根本是「性騷擾」,一定要開記者會譴責這種噁爛的行為。 再來開記者會的時候會把兩個「青鬆杯」擺在桌上,然後哽咽訴說自己怎麼被性騷擾。 最後青鬆的手機號碼被小商人公開,青鬆見笑轉生氣開直播奪命連環call小商人並在小商3
Re: [問卦] 為何公佈布萊恩的FB算是違反個資呢?FB和IG確實是公開的 而且可以和他的本人連結 但PTT帳號並沒有 所以如果你將PTT帳號和他的FB帳號連結 造成別人可以肉搜到他本人X
Re: [新聞] 姓「滿」遭嗆外省人回大陸 北市議員參選犯罪證據影片(時間、地點都很確定、該歹徒身形也確定,沿路調監視器追蹤不難) : 該名歹徒既然使用暴力動手,已涉嫌觸犯刑法第304條。所以該人顯然是刑事犯罪嫌疑人。 滿某人宜向警方提告,以示問心無愧,不縱放該名歹徒之意,以免若沒提告該歹徒,恐被 坊間合理懷疑滿某是否不知何故包庇該歹徒不讓警方查出。2
[黑特] 個資法好像是個好生意耶我看個資法法條包山包海耶 姓名跟職業就讀學校都是個資法保護 只要當事人沒「公開」 就算他告訴100個人 你也不能說他公開 你也不能利用X
[問卦] 個資法是給賤民遵守的?台灣有所謂個資法 強姦犯,殺人犯就算犯案被抓到 連臉都不太能公布 這就是個資法 請注意,這是犯法的人都受個資法保護